2024年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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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为巩固提升全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强化全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杜绝房屋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省、市和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要求(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筑牢群众住房安全屏障,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
2、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任务和工作机制,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业主主体责任落实,基本消除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健康绿码”,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二)工作目标在2020年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整治、全面复核生产经营性房屋和夯实“一楼一档”信息数据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市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2021年,完成复核工作中新增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整治工作;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结合片区改造,加
3、快推动房屋安全隐患的有效处置,有序推动城市更新。2022年,形成房屋使用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整治重点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加快全区各类房屋安全隐患“见底清零”,不漏一栋、不落一户。重点抓好以下类型房屋的整治:(一)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房屋(不含农村低层自住住宅);(二)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大型商贸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厂房、超市、农贸市场、快捷酒店、宾馆、饭店、宗教活动场所、医疗机构场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托养机构、交通场站等;(三)钢结构房屋,特别是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钢结构生产经营用房;(四
4、)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乡镇镇区、中心村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自建房;(五)未经有相关资质施工单位进行加固的隐患房屋;(六)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七)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及历史建筑。三、行动任务(一)聚焦重点,持续攻克顽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配合,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聚焦七大类整治重点房屋,确保房屋安全零隐患;对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要严防人员回流并在房屋周边设置一定的安全距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主要开展5个专项:一是开展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区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
5、,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对区内的所有既有建筑开展全流程审批情况核查。第一阶段核查(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牵头实施,区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将手续办理情况录入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相关审批部门逐一核查,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实施动态监管。第二阶段整改(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审批部门、行政执法部门间联动移送机制,依法依规整改落实。第三阶段巩
6、固(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基本建立健全违法建筑巡查发现以及建筑规范审批机制,转入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开展生产经营和公共建筑房屋安全专项治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由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分别牵头,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做好行业领域房屋安全专项治理,条块结合,补缺补漏、排查到位,摸清行业房屋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跟踪整改落实,特别是要把改变使用功能和改变主体结构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作为专项治理重点对象。三是开展“一楼一档”房屋数据专项核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全面掌握辖区房屋底数和安全状况,做好信息复核和动态更新,确
7、保房屋安全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房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组织技术人员到场100%复核,区政府将组织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一旦发现有问题的,镇(街道)要整村、整镇(街道)返工复查。在2020年全面完成房屋安全信息档案库的基础上,继续夯实数据,并依托省房屋安全管理平台完善全区房屋信息。加快房屋大数据分析,开展房屋安全基础性研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编制房屋安全白皮书,为长效监管提供基础数据、理论支持。四是开展钢结构厂房专项整治。对钢结构厂房存量集中的工业集中地、工业园区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组织钢结构
8、专家技术力量开展全面复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置情况进行复核,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加快处置,对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两层及以上钢结构厂房要全部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依法分类采取处置措施。五是开展房屋安全行业行风专项整治。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市场主体底线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分别牵头,主动会同属地政府动真碰硬抓整治,要发现一批、整治一批、曝光一批、撤销一批、查处一批、规范一批,形成强大震慑,狠刹行业不正之风。对参与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功能或承重结构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开展鉴定机构专项整治提升,严厉打击“假鉴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
9、化自查自纠、监管执法,严防漏管失管引发事故,推动行业转型提升。(二)建章立制,强化常态管理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实属地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房屋业主主体责任,建立政府监管责任和社会主体责任清晰的制度体系。主要建立6项制度: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整合数字城管、平安综治、生态环保督察等网格,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划细划小网格单元,充分调动基层力量,在镇(街道)一级设立专职综合网格员,保障人员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房屋安全纳入巡查重点,建立网格员巡查发现和职能部门快速处置的常态化管理机制。二是建立行业核查机制。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区住建部门开放房屋数据库端口给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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