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强制裁量基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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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强制裁量基准序号强制种类强制事项法律依据强制条件程度及情节实施程序查封期限其他1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施.现场【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地方性法规】XX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查封施工现场的,可
2、以采取粘贴封条、砌筑围墙或者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等其他必要措施,将违法建设的施工现场(包括违法施工的设施、设备、器材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施工,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且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形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按照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及时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查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有以下情形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查封期限,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一)当事人既不配合调查,也不接受处理;(二)当事人有可能继续抢建的。当
3、事人破坏查封施工现场继续施工的,应告知公安部门,符合条件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其他不停止建设施工行为按照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程序进行,且在作出决定前需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书面责成(可采取一案一责成或一次性加以进行封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启封、动用。查封施工现场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概括责成的方式)。序号强制种类强制事项法律依据强制条件程度及情节查封期限实施程序其他扣押或查封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燃气【地方性法规】XX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燃气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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