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20XX—20XX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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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20XX2OXX年)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完善我省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改善居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427”重要讲话
2、和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抓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这项普惠性民生工程,加强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程序精简化、服务供给规范化、群众办事便利化,有效改善居民居住、出行条件,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XX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下简称加装电梯)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梯次推进、依法合规、
3、保障安全”原则。二、对象范围本方案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在我省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建筑层数为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无电梯、非单一产权、居民加装电梯意愿强烈、参与积极性高的既有住宅。同时,下列既有住宅同样适用于本方案:1.依法依规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实际为个人所有但尚未办理个人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单位自管房以及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集体(公有)住宅(含有住宅功能的综合建筑)、集资建房,当能够提供房屋产权所属单位对房产使用人等有关情况说明且房屋产权所属单位及房产使用人同意加装电梯的,适用本方案;2 .已向个人发放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实
4、际为个人所有但尚未办理个人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军队在国有土地上建设的集资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居住小区既有住宅,当能够提供房屋产权所属单位对房产使用人等有关情况说明且房屋产权所属单位及房产使用人同意加装电梯的,适用本方案;3 .多个自然人业主(三个及以上)共同集资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设且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的既有住宅;4 .依法依规建成的C级危房经加固后被鉴定为B级及以上的既有住宅。自建房、别墅、C级或D级危房、已列入房屋征收计划范围内的住宅、已列入批准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含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既有住宅,不适用本方案。三、实施条件拟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
5、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实施:(一)满足本方案规定的加装电梯对象范围。(二)满足相关安全要求。拟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加装电梯后不得降低原既有住宅安全水平。(三)满足规划红线控制要求。加装电梯工程原则上不得超出原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不得侵占现有城市道路空间、公共绿地,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四)满足法定表决比例。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具体建设方案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书面征询所在楼栋全体业主意见,由本楼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
6、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书面意向书。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本通知所指面积和业主人数的计算方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执行。一栋既有住宅建筑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的,可以以单一单元为单位分别申请加装电梯,但不得影响本栋其他单元房屋结构安全和安全疏散,此时用于计算表决比例的总面积和总人数可按照拟加装电梯单元的房屋独立计算。四、实施主体拟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楼栋或单元业主是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可以按单元、楼栋、小区为单位进行申请,同意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是加装电梯工程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加装电梯工程的建设单位,承担相应法律
7、法规规定的权力、义务和责任,负责做好加装电梯的业主意愿征询、异议协商、资金筹措、协议签订、项目申报审批、设备采购、安装委托、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经同意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协商同意,可以推选不超过5名业主作为业主代表,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加装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单位作为代理人,承担上述相关工作。加装电梯以小区为单位整体申请的,可以由房屋所属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申请人和建设单位,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由房屋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推举业主代表,公有住房由受托的房屋管理人承担上述相关工作。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理的,应当签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名称、代理事项、权
8、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盖章(或加捺手印)。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整体运作加装电梯工程。五、资金筹集加装电梯所需的建设、运行使用、保养、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具体可通过如下渠道筹集:(一)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相关业主自行协商费用分摊比例后,共同出资。(二)已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提取使用加装电梯涉及专有部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具体提取额度和提取条件由各市制定。(三)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具体提取额度和提取条件由各市制定。(四)经房改房
9、原售房单位同意的,可以使用房改售房款。(五)政府补助资金支持。对本方案适用对象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实施的加装电梯项目在2023年1月1日(含)至20XX年12月31日(含)期间通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的,省按照8万元/台的补助标准给予资金补贴;在20XX年1月1日(含)至20XX年12月31日(含)期间通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的,省按照X万元/台的补助标准给予资金补贴。在原经依法审定的建筑设计图纸上明确标识预留电梯井位置(未实际安装过电梯)加装电梯的,补助标准减半执行。省补助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商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同时,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
10、区财力情况对本辖区的加装电梯项目安排不低于4万元/台的配套财政资金补助。(六)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鼓励社会公益投资、养老产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企业、电梯安装企业、金融机构及其他合法资金依法探索“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付费”等新型商业模式,投资参与加装电梯,可通过刷卡付费使用等租赁模式获得收益,推动加装电梯工作。业主可通过转让广告收益、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加装电梯建设。投资方应与业主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六、实施程序(一)意愿征询。本单元、楼栋或小区有加装电梯意向的,应当依法通过民主协商形式,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具体建设方案等问题进行充
11、分协商。1 .建设方案制定。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在查阅资料、现场勘查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编制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以及省、地方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加装电梯工程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应包括拟加装电梯的总平面布置图、外立面效果图,明确拟加装电梯的具体位置、电梯尺寸、梯井高度、周边环境和绿地绿化占用情况等内容。加装电梯工程的土建工程应与后期电梯设备安装紧密衔接,保证土建工程符合电梯选型和配置要求。加装电梯工程建设不得打通到人防地下室。鼓励以小区为单位进行统一的规划设计。同一小区加装电梯应尽量保持整体统一、规范、有序、美观。各相关单位应积极引导小
12、区整体加装电梯规模化设计和施工,同一小区的电梯设备型号、安防系统等优先选择型号一致和匹配的设备,以便为后续电梯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提供便利。2 .书面意见征询。由业主委员会或者推选业主代表组织开展书面意见征询并签订书面意向书(含加装电梯业主意愿征询表、加装电梯工程建设方案意见征询表、意见征询表决结果,参考样式分别详见附件3、4、5)0有相关业主未在书面意向书的征询表中填写表决意见的,应附相关情况书面说明。加装电梯工程应尽量减少占用原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内现状绿化,尽量减轻对周边相邻建筑和城市景观的不利影响,尽量减少对相邻房屋在日照、通风、采光、通行、私密性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因加装电梯涉及影响日照间距
13、、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对占用绿化空间的,应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提出绿化补栽计划或者其他补救措施,并应与加装电梯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所需费用由加装电梯专有部分业主承担。对确因加装电梯受到采光、通风、噪音、通行等直接影响的住户,可通过平等协商方式由申请人给予适当补偿,具体补偿方案由申请人与受影响的业主协商讨论决定。3.签订协议。为明确加装电梯业主权利和义务,保障业主权益,拟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业主应当签订加装电梯协议。协议中宜至少明确以下内容:(1)加装电梯业主意愿征询情况;(2)加装电梯工程建设总费用预算;(3)加装电梯工程建设费用、电梯等设备购置
14、安装等费用筹措方案和分摊方案;(4)加装后电梯后期运行维护(含用电、保养、定期检验检测、管理等)及更新改造等费用的筹措和分摊方案;(5)加装电梯工程专项银行账户;(6)加装的电梯品牌型号(含产品数据参数);(7)明确加装电梯权属:原则上出资加装电梯的全部业主为电梯的共有产权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8)电梯使用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及电梯维护保养委托方案;(9)电梯运行管理及安全责任落实方案,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权利义务;(10)电梯投入使用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11)对因加装电梯而利益受损相关方的合理补偿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由利益相关方自行协商确定);(12)因加装电梯施工需要临时占用
15、小区内原有停车位、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的保护及恢复方案(含预算、费用分摊比例)。在确定加装电梯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后,申请人分别与参建各方主体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电梯设备安装等工程建设相关合同,合同内应载明各方权利和义务。(二)社区登记。申请人完成意愿征询后,应到拟加装电梯住宅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加装电梯登记,并递交以下材料:1 .加装电梯登记表(参考样式详见附件6);2 .加装电梯业主意愿征询表;3 .加装电梯工程建设方案意见征询表;4 .加装电梯业主意愿及建设方案征询表决结果;5 .加装电梯工程建设方案文本及附属图件(应包含满足建筑消防安全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说明);6
16、.同意加装电梯业主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捺手印)。(三)方案公示。申请人完成社区登记后,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在2个工作日内指导和监督申请人在拟加装电梯小区范围内显著位置(至少包括所在物业管理区域,本栋、本单元主要出入口,小区公示栏等)将下列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加装电梯方案如有变更,申请人应再次进行公示。1.加装电梯业主意愿征询表;7 .加装电梯工程建设方案意见征询表;8 .加装电梯业主意愿及建设方案征询表决结果;9 .加装电梯工程建设方案文本及附属图件(应包含满足建筑消防安全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说明)o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业主可向申请
17、人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实名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内应载明姓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和异议事项、事实、理由。异议人提出异议事项,应当陈述客观、内容真实,对其所提供诉求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公示期间有实名提出书面反对意见的,由申请人与业主自行充分沟通协商解决或请求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组织协商或调解。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已经充分沟通协商调解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递交的加装电梯材料、公示情况记录(附公示现场照片)、收到的异议材料和沟通协商调解情况书面记录(有异议时提供)予以核实盖章确认,并抄告拟加装电梯住宅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四)加
18、装申请。申请人依规完成意愿征询、社区登记、方案公示等各项前期工作并经社区盖章确认后,携带下列申请材料(项目所在地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向项目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加装电梯业务受理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提出加装电梯申请:1 .加装电梯申请书、联合审查申请表(参考样式分别详见附件8、附件9);2 .同意加装电梯业主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捺手印);3 .经社区居民委员会核实盖章确认的业主意愿征询表、工程建设方案意见征询表、业主意愿及建设方案征询表决结果;4 .经社区居民委员会核实盖章确认的加装电梯工程建设方案文本及附属图件(应包含满足建筑消防安全
19、相关规范标准的说明);5 .经社区居民委员会核实盖章确认的公示情况记录(附公示现场照片)、收到的异议材料和沟通协商调解情况书面记录(有异议时提供);6 .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出具的既有住宅建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7 .授权委托书(有代理申请人时提供,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参考样式详见附件7)。申请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受理窗口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项目,受理窗口应按要求进行受理,并于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转交项目所在地牵头负责加装电梯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加梯办)。(五)联合
20、审查。材料受理后,加梯办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牵头组织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市政园林等部门以及有关管线单位、相关专业专家,参照工程联合审批的模式通过召开联合审查会议等方式对加装电梯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必要时应组织开展现场查勘。联合审查后,各部门及专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经联合审查予以通过申请的,由加梯办负责汇总各部门意见后形成加装电梯项目联审审查意见书(参考样式详见附件11);不予通过申请的,由加梯办负责出具联合审查不予通过告知书(参考样式详见附件12),书面告知要求整改的内容、理由及处理意见。加梯办组织开展联合审查时所需工作经费由加梯办统筹承担,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
21、费用。通过联合审查的项目,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园林等相关审批部门凭联合审查意见书可以直接办理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占用绿地、改变现有绿地使用性质、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等相关审批手续。(六)规划许可。对通过联合审查的项目,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可凭联合审查意见书予以直接办理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于2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经依法审定的建筑设计图纸上已明确标识预留电梯井但未实际安装电梯的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的,无需申请联合审查和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对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定规划要求且不涉及规划调整、不影响周边主体相邻权等合法权益的加装
22、电梯工程,可实行承诺审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由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审核后作出决定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标识“承诺审批”字样,明确有效期限,待承诺事项兑现并经核验无误后,收回“承诺审批”字样证书,换发普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七)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取得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申请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加装电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至少包括设计说明、总平面布置、单体平面图、单体立面图、单体剖面图以及建筑、结构、机电等专业设计图纸。鼓励采用装配式设计方案。申请人应提供原住宅房屋建筑地质勘察报告和
23、竣(施)工图纸,无法提供原住宅房屋建筑地质勘察报告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勘察报告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加装电梯工程应使用XX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平台(以下简称行业监管平台)完成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含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在接受审查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勘察单位修改勘察报告、设计单位修改施工图和审查机构复审时间)出具审查意见,对审查合格的,依规出具审查合格书;审查未通过的,应书面告知要求整改的内容、理由及处理意见。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使用行业监管平台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书的加装电梯工
24、程,不需另行办理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手续,相关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不得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审查备案表或其他备案证明材料。(八)施工许可或告知。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或者施工告知手续。施工过程鼓励采取整体吊装或者组装方式开展,降低对小区内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1.施工告知。除电梯设施设备及电梯安装造价外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加装电梯工程,依法不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建设单位应当在进场施工前主动书面告知项目所在地加梯办,并提交以下材料:(1)加装电梯工程施工告知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14);(2)加装电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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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既有 住宅 电梯 实施方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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