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收入确认理论及实践手册(从合同视角).docx
《IPO收入确认理论及实践手册(从合同视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IPO收入确认理论及实践手册(从合同视角).docx(7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IPO收入确认理论及实践(从合同视角1)IPO收入确认理论及实践(从合同视角)目录一、弓I言6二、收入准则理论框架8三、产品销售模式下的收入方法10(一)无验收情况下的商品收入确认11案例1:某皮革类上市公司H案例2:某化肥企业以对方提货确认收入11案例3:某医药企业以仓库提货作为收入确认时间12案例4:某医药企业经销商收入确认13案例5:某太阳能支架企业14案例6:某电子企业14案例7:某电子企业出口订单FOB确认收入15(二)有验收条款的商品收入确认15案例8:某膜设备企业根据验收单确认收入15案例9:某LED显示屏企业16案例10:某大型印刷设备企业17案例11:某化工装备制造企业17案
2、例12:某环保公司大型成套设备收入确认19案例13:某公司与沃尔玛签订的合同19案例14:某服装企业收入确认19四、完工百分比法20(一)提供劳务模式下的完工百分比20案例15:某设计类业务公司收入确认22案例16:某汽车设计公司(服务完成确认收入)23案例17:某设计公司根据工时确认完工进度23(二)建造合同下的完工百分比24案例18:某园林企业28案例19:某环保企业28案例20:某园林企业31案例21:华西能源(建造合同与商品销售的划分)31案例22:某机器人公司(建造合同与商品销售的划分)31案例23:某服装设计公司32案例24:某环保企业多种业务收入确认方式33(三)分阶段完工百分比
3、的缺陷35(四)对分阶段完工百分比的更正37五、新准则下IPO收入确认方法的原则和动向37(一)更加强调完全符合准则37(二)更加强化了谨慎性原则38六、收入方法变更的性质和披露要求39(一)什么情况需要披露政策变更或差错更正39(二)收入方法变更是政策变更还是差错更正39案例25:杭可科技(688006)40案例26:天宜上佳(688033)40案例27:杰普特(688025.SH)41案例28:宝兰德(688058)42案例29:中科星图(688568)43案例30:凌志软件(688588)44案例31:江苏北人(688218)45案例32:航天宏图(688066.SH)46案例33:华阳
4、国际(OO2949)47案例34:银宝山新(002786)49案例35:吉大通信(300597)IPO申报期间收入确认政策变更49案例36:棕桐园林(002431)IPO申报期间收入确认政策变更49案例37:汉嘉设计(两次IPo申报会计政策调整)50案例38:设计股份(603018)会计政策调整55案例39:吉艾科技(300309)55案例40:首航节能(002665)56案例41:永大集团(002622)58(三)由于收入确认IPo被否案例58案例42: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公司(首单科创板被证监会否决).58案例43:北京国科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单科创板被上交所否决).58案例44:
5、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被否)59案例45:北京合纵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被否)59案例46: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QPo被否)59案例47:湖北永祥粮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IPO被否)59案例48:上海麦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被否)59七、申万28个一级行业龙头企业收入确认政策60案例49:SW银行-建设银行62案例50:SW非银金融-中国平安62案例51:SW医药生物-恒瑞医药64案例52:SW食品饮料-贵州茅台64案例53:SW化工-中国石化64案例54:SW电千工业富联65案例55:SW采掘-中国石油65案例56:SW交通运输-顺丰控股66案例57:SW房地产-万科A
6、67案例58:SW公用事业-长江电力68案例59:SW计算机-三六零68案例60:SW机械设备-中国中车69案例61:SW汽车-上汽集团70案例62:SW电气设备-宁德时代70案例63:SW建筑装饰-中国建筑70案例64:SW有色金属-紫金矿业70案例65:SW传媒-中公教育71案例66:SW家用电器-美的集团71案例67:SW通信-中国联通72案例68:SW农林牧渔-牧原股份74案例69:SW商业贸易-苏宁易购74案例70:SW国防军工-中国重工75案例71:SW轻工制造-晨光文具77案例72:SW建筑材料-海螺水泥77案例73:SW钢铁-宝钢股份77案例74:SW纺织服装-海澜之家77案例
7、75:SW休闲服务-中国国旅78案例76:SW综合-华测检测79八、发散性问题:IPO中介机构行业如何确认收入?79(一)会计师事务所IPO业务收入确认80(二)律师事务所IPO业务收入确认81(三)评估机构IPO业务收入确认81(四)财经公关公司IPo业务收入确认82(五)保荐机构IPO业务收入确认82引言收入确认政策是会计核算的重点工作,也是审计中的重要事项。从最近被否的科创板案例来看,科创板对收入确认政策的审核口径把握非常之严格。北京国科环宇JK份有限公司由于会计处理不当申请科创板被上交所否决,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公司则由于明显不符合卜准则的收入确认上处理申请科创板被证监会否决.此外
8、,上市公司及拟申请IPO的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IPo企业应该如何应对进行收入确认。与IPO收入确认相关的反馈问题一般如下:1、(1)请发行人结合生产模式、销售模式、收款进度分别补充说明各类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的销售流程(包括发票开具时点和报税时点等),补充披假各类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确认的具体时点,补充说明相应产品成本核算及结转方法;补充说明采用不同收入确认时点确认收入的金额及比例。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确认、成本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请发行人补充说明产品订单的特点,补充说明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客户的订单构成情况(按金额划分);
9、结合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补充说明对客户的退货、换货政策,报告期内退货、换货的实际发生情况及相应会计处理方法,合同条款是否支持发行人现有收入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发行人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退货及换货会计处理的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是否存在期末集中发货、集中确认收入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说明对发行人销售收入外部证据的核查情况,对收入截止性测试的核查情况,对发行人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成本和费用的核查情况。(5)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为确认发行人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所采取的核查措施、核查方法和核
10、查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2、针对经销商的销售情况,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对以下方面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1)请说明经销商具体业务模式及采取经销商模式的必要性,经销商模式下收入确认是承担和补贴等)、物流(是否直接发货给终端客户)、退换货机制、销售存货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内控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经销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对经销商的信用政策是否合理;(2)请披露经销商和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和潜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采用经销商模式的情况;发行人通过经销商模式实现的销售比例和毛利是否显著大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销商是否专门销售发行人产品;经销商的终端销售及期末存货情况;报告期内经销商是
11、否存在较多新增与退出情况;经销商是否存在大量个人等非法人实体;经销商回款是否存在大量现金和第三方回款;(3)请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下述情形:发行人通过经销商模式现实的销售毛利率和其他销售模式实现的毛利率的差异较大;给予经销商的信用政策显著宽松于其他销售方式,对经销商的应收账款显著增大:海外经销商毛利率与国内经销商毛利率差异较大。如存在,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情况;(4)请保荐机构、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对经销商业务进行充分核查,并说明发行人经销商销售模式、占比等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对经销商业务的核查比例、核查证据是否足以支持核查结论。(5)请保荐机构、律师及会计师综合利用电话访谈
12、、实地走访、发询证函等多种核查方法,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经销商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原则、费用承担原则及给经销商的补贴或返利情况、经销商的主体资格及资信能力,核查关联关系,结合经销商模式检查与发行人的交易记录及银行流水记录、经销商存货进销存情况、经销商退换货情况。请保荐机构、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对经销商模式下收入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核查意见。3、报告期内,对于工程总承包合同,发行人采用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工程总承包业务模式等说明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适用性与谨慎性,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分析说明;(2)结合行业特点说
13、明对合同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已发生的成本确定的具体方法(包括发生调整的情形及调整方法),以及发行人确保合同预计总成本及时更新的内控措施及运行情况(3)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出现过不能可靠地估计或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的情况。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客户名称、合同金额、结果不能可靠估计或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的原因等。(4)列示报告期主要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及类型、项目建设周期、合同主要内容(完工进度确认条款和付款进度的约定等)、合同金额、报告期各期确认的收入及成本、应收账款余额以及已完工未结算金额、完工进度是否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完工进度取得
14、的外部证据、预计合同总成本、实际总成本、预计毛利率、实际毛利率。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说明核查范围、过程、方法和结论。请会计师就发行人收入、成本确认等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会计政策存在重大差异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可添加作者15019437636程明之微信号或今日头条号“投行X”就股权激励事宜进行交流!】4、(1)请按照内销外销分别披露前五大客户的名称、销售模式、销售产品类别、销售数量、价格、金额及占比、结算方式、期末应收款、期后回款情况,并结合销售模式、核心工艺等因素,分析发行人客户变动的原因,进一步解释发行人外销收入比重降低的原
15、因。(2)请补充披露公司内销外销的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及其所取得的凭据,并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补充说明发行人外销数据与海关进出口相关数据的对比情况,及差异的原因、合理性。(4)补充披露报关费与外销收入的匹配关系。(5)说明公司取得出口退税的具体情况,包括涉及商品、退税率、免抵退税金额及会计处理,说明与外销收入的对应关系。(6)说明境外销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外销国家或地区、产品种类、销售量、销售单价、定价依据、销售金额及相关占比,境外销售模式及流程、主要客户,主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对产品进口的影响以及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等(7)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进出口活动是否符
16、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到行政处罚。请保荐机构、律师、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意见,同时说明对发行人内外销客户、销售收入的核查范围、核查方式、核查金额及占比情况,并据此对发行人收入的真实、准确性发表结论性意见。二、收入准则理论框架收入成为企业上市中最重要的财务事项。收入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我国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规范,均存在多个准则规定,由此导致收入确认的复杂化、差异化,会计信息可比性较差,如经常性收入分别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建造合同规范。
17、按照不同方法,收入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按收入类型,可以分为实物形态商品销售收入、非实物形态收入,非实物形态收入包括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按确认时点,分为一次确认、分次确认;按确认金额分,分为总额法、净额法;按适用准则,分为适用收入准则、建造合同准则。不管哪种分类,收入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确认和计量。确认,是何时.、何种方法来记录收入;计量,是用何种金额来记录收入,由此产生收入的两大问题:跨期确认、不实确认。拟上市企业在进行收入确认时,首先应当根据企业经济业务性质明确适用的准则,这是大方向,如果适用准则不当,将会计核算系统、申报财务报表产生颠覆性影响。一是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产
18、品销售收入确认原则的规定,适用于多数具有实物形态的产品销售。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二是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收入确认原则的规定,适用于服务业。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的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则应当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
19、很可能流入企;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三是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中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原则的规定,适用于建筑安装企业和生产飞机、船舶、大型机械设备产品的制造业。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晰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确定了收入适用的准则以及具体的方法,收入确认时点就成为核心问题。确认时点不当,结果是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将对上市申报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确定收入确认时点的基本原则是风险报酬已经转移,对这一原则性规定,还应当在千差万别的经济业务作
20、出具体判断。(1)暂时保留所有权。(2)初验与终验。较为复杂的产品销售,如需要安装、调试、试运行的情况下,合同往往约定了验收条款,有的还约定分次验收,如初验、中验、终验,甚至带负荷试运行较长时间等。该种情况下,如何判断风险报酬转移的时点?通常地,这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分析验收的复杂程度,结合款项支付进行判断。如果根据历史经验,极小可能出现终验不合格,客户拒收货物且不付款的情况,到验收时已经收取款项的大部分,如90%以上,则初验完成后应当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提供劳务、建造合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时确认时点。完工百分比的确认时点,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收入确认起点。理论上,只要发生了成本,或实施了工作量,就
21、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相应的收入、成本及毛利,但实务中,有的企业将完工进度达到一定比例后,才开始作为收入确认的起点软件等通讯行业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有的变形为按照节点确认收入,而节点实际上往往是客户付款时点,颇有些类似于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对于以合同项目为收入、成本核算单位,收入确认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或提供劳务的经济业务,即按照完工进度法确认收入的项目,监管机构审核时往往要求拟上市企业及申报会计师按照合同收入项目详细说明:合同收入、合同成本、报告期内分别确认的进度、实际发生的成本、完工百分比的确认方法、应收及预收(付)款的金额、对应存货发生额及余额等,按照合同项目逐一说明,分析勾稽关系是否合理,
22、从而判断是否存在操纵完工百分比,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的情况。并要求申报会计师说明是如何实施审计程序,取得了那些审计证据。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可以说是少数完全基于原则的准则之一。但是,原则越宽泛,则也就意味着在实务中运用这些原则时需要运用的专业判断越多。为保持与税务一致,许多公司在原始财务报表中均以开具发票作为确认收入的依据由于发票的开具是货款收取的非充分必要条件,且开具时间受诸多因素影响容易提前或滞后,无法用发票开具时间确定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因此以开具发票作为确认收入依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收入确认需要外部证据的支持1、产品销售模式在业务流程上,内部控制一般
23、会生成销售合同、销售通知单、产品出库单、销售发票、客户签收单等凭据。基于收入确认原则和某些重要性的考虑,实务中经常以销售发票和出库里作为收入确认依据。从可控性角度看,销售发票和出库单属于内部凭据,客户签收单属于第三方凭据,以客户签收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更具有可控性。2、完工百分比模式完工百分比模式适用于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在内部控制过程中,收入方面一般会生成建造(劳务)合同、业主(监理)验工计价单、销售发票;成本方面一般会生成合同总成本预算、原材料(设备)的出库单、人员的工时记录、与分包商的工程结算单等。实务中,成本进度是确定完工百分比的主要方式。确定成本进度所依赖的凭据中,除与分包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IPO 收入 确认 理论 实践 手册 合同 视角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0722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