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11175-2023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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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27.140359NB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NB/T111752023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规范CodeforEconomicEvaluationOfPumpedStoragePowerStations2023-05-26 发布2023-11-26 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规范CodeforEconomicEvaluationofPumpedStoragePowerStationsNB/T11175-2023主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施行日期:2023年11月26日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23国家能源局公告2023年第4号根
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批准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等310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CodeforSeismicDesignofHydropowerProjects等19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现予以发布。附件:1.能源行业标准目录2,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目录国家能源局2023年5月26日附件1: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采标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0NB/T111752023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规范2023-05-262023-11-26刖三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
3、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17)5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国民经济评价、财务评价、不确定性分析与风险分析、综合评价。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规划水库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I6)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本规范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
4、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唐修波葛怀凤高洁钟娜贾函余贤华李华王婷婷李慧军徐达王超翟海燕赵杰君刘健王卿然陈志明张捍慧张学礼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彭才德万文功赵增海靳亚东王化中朱方亮杨德权计金华王社亮杨定贵向军张丹庆韩兵姚晨晨张娉李亮周清平柏容曹园园李仕胜1 总则12 术语23 国民经济评价33.1 一般规定33.2 经济费用计算33.3 经济效益计算33.4 国民经济分析评价44 财务评价64.1 一般规定64.2 财务成本费用计算64.3 财务效益计算84.4 可避免容量电价测算
5、84.5 融资方案84.6 财务分析评价85 不确定性分析与风险分析136 综合评价14附录A经济评价报表15附录B财务评价计算参数29本规范用词说明30附:条文说明31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NationalEconomicEvaluation33.1 GeneralRequirements33.2 EconomicCostCalculation33.3 EconomicBenefitCalculation33.4 NationalEconomicAnalysisandEvaluation44 FinancialEvaluation64.1
6、 GeneralRequirements64.2 FinancialCostCalculation64.3 FinancialBenefitCalculation84.4 AvoidableCapacityPriceCalculation84.5 FinancingPlan84.6 FinancialAnalysisandEvaluation85 UncertaintyandRiskAnalysis136 ComprehensiveEvaluation14Appendix A EconomicEvaluationStatements15Appendix B CalculationParamet
7、ersforFinacialEvaluation29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30Addition:ExplantionofProvisions311 总则.o.为规范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原则、方法、参数、内容和要求,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经济评价。1.0.3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应包括国民经济评价、财务评价、不确定性分析与风险分析、综合评价。1.0.4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应以动态分析为主,静态分析为辅;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1.0.5对利用已建水库作为抽水蓄能电站上下水库,应充分考虑相
8、互影响,并在经济评价中计入相应的费用和效益。1.0.6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0.1两部制电价two-partpriceofelectricity两部制电价指由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两部分组成的电价机制。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主要体现提供调峰容量、填谷容量、储能容量,以及调频、调相、备用、黑启动等服务价值,按照弥补抽水蓄能电站固定成本、获得准许收益的原则确定。抽水蓄能电站电量电价主要体现抽水费用和发电电量收益,主要弥补抽水蓄能电站抽发电损耗等变动成本。2.0.2可避免成本法avoidablecostmethod根据抽水蓄能电站的可避免容量成本及电量
9、成本,按照满足合理补偿成本、偿还贷款及电站在经营期一定盈利能力要求测算经营期上网电价的计算方法。2.0.3个别成本法individualcostmethod根据抽水蓄能电站的成本构成及其费用,按照满足合理补偿成本、偿还贷款及电站在经营期一定盈利能力要求测算经营期上网电价的计算方法。3国民经济评价3.1 一般规定3. 1.1抽水蓄能电站国民经济评价应按照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从全社会角度考察项目的费用和效益,计算分析项目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净效益,评价抽水蓄能电站的经济合理性。国民经济评价结论可作为项目核准依据。4. 1.2抽水蓄能电站国民经济评价可采用替代方案法或投入产出法。5. 1.3抽水蓄能电站
10、发电效益应从电力系统整体角度进行分析。6. 1.4主要服务于新能源的抽水蓄能电站,其效益应主要从发挥储能、调相作用,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增加发电效益和系统可靠容量,节省输电投资、提高输电通道利用率等方面进行分析,并从整体角度进行评价。7. 1.5经济费用和效益的识别应遵循有无对比的原则,全面分析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费用和效益,合理确定费用和效益的空间范围和时间跨度,识别外部正面效果和负面影响。8. 1.6经济费用和效益应采用影子价格计算,也可在财务费用和效益基础上调整得到。9. 1.7经济内部收益率基准值应采用社会折现率,社会折现率应采用国家统一发布数据,根据社会折现率计算项目经济净现
11、值。3.2 经济费用计算3.2.1 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费用应包括建设投资、维持运营投资、流动资金、经营费用等部分。利用已有水库的补偿费用应计入建设投资或经营费用。3.2.2 建设投资、维持运营投资应采用影子价格计算。也可简化采用静态投资扣除税费和补贴等内部转移费用进行计算。3.2.3流动资金可根据装机容量估算。1.1.4 采用替代方案法进行费用计算时,经营费用应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材料费、修理费、保险费、其他费用,可按照其具体构成及相应的取用费率逐项计算,也可按建设投资的固定费率简化计算。1.1.5 采用投入产出法进行费用计算时,应在替代方案法计算的经营费用基础上增加抽水费用。3.3 经济效益计算
12、3.3.1 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济效益,应按发电效益、综合利用效益和外部效益三个方面进行计算。3.3.2 发电效益应包括静态效益和动态效益。静态效益应主要包括在电力系统中发挥调峰、填谷、储能作用所产生的容量效益、电量效益和节能效益。动态效益应主要包括在电力系统中承担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黑启动等任务所产生的效益。3.3.3 采用替代方案法时,发电效益计算应采用替代方案的费用作为发电效益。替代方案应按同等程度满足电力系统需求,结合地区能源资源禀赋、电力发展规划,通过电源扩展优化确定。主要服务于新能源的抽水蓄能电站,替代方案应按整体出力特性一致原则确定。3.3.4 替代方案的费用应包括替代方案的
13、建设投资、维持运营投资、流动资金、经营费用、燃料费等。替代方案的燃料费用应结合电力系统电源结构构成,按优化运行原则,进行系统燃料消耗计算,在此基础上计算燃料费用,燃料费可考虑碳排放费用。3.3.5 采用投入产出法时,发电效益计算应结合电力市场的发展要求和项目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计算期内电站静态效益和动态效益。3.3.6 具有综合利用效益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应以获得同等效益的替代方案经济费用作为该项目的综合利用效益,或采用影子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等方法来计算该项目的综合利用经济效益。3.3.7 外部效益应包括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及减排效益等,并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方法尽可能进行量
14、化计算,不能量化的应定性分析。3.4 国民经济分析评价3.4.1 1国民经济评价应采用社会折现率对未来经济费用和经济效益流量在共同时点上进行折现,计算相应指标,判断项目的经济合理性。折现基准年宜为建设期第一年年初。3.4.2 国民经济评价计算期应包括建设期和经营期,经营期可取30年50年,根据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设计使用年限考虑维持运营的重置投资。3.4.3 国民经济评价应在各种经济费用与效益的识别、计算基础上,编制经济费用效益流量表,计算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效益费用比等国民经济评价指标,分析项目的经济效率。3.4.4 经济内部收益率(ElRR)应按下式计算:ZW-Q(ItEIRR)T=
15、O(3.4.4)式中:B经济效益流量;C经济费用流量;t年份;(BQ,一第t年的经济净效益流量;n计算期。当经济内部收益率等于或大于社会折现率时,表明项目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率达到可以接受的水平,国民经济评价合理。3.4.5 经济净现值(ENPV)应按下式计算:(3. 4. 5)ENPV=Z(B-C)QWj=1式中:is社会折现率。当经济净现值等于或大于0,表明项目可以达到符合社会折现率的效率水平,认为该项目从经济资源配置的角度可以被接受。3.4.6 经济效益费用比(RgC)应按下式计算:石瓦(1+7RBCTou(3.4.6)式中:B4第t期的经济效益;C1第t期的经济费用。当经济效益费用比大于或
16、等于1,表明项目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率达到可以接受的水平,说明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可行。3.4.7国民经济评价报表为项目投资经济费用效益流量表,可采用替代方案法或投入产出法两种表格型式,经济评价报表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4财务评价4.1 一般规定4.1.1 抽水蓄能电站财务评价应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价格体系、建设和经营管理机制前提下,进行融资方案分析,测算项目获得的财务效益与支付的财务费用,编制财务报表,计算财务评价指标,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及财务生存能力等,以判别项目的财务可行性,是项目投资主体决策的重要依据。4.1. 2抽水蓄能电站财务评价的费用与效益计算范围应保持一致。
17、4.1.3 抽水蓄能电站财务评价应进行融资前分析、融资后分析,必要时宜进行融资方案分析。4.1.4 财务内部基准收益率应在无风险收益率基础上,考虑一定的附加收益分析确定。4.1.5 经营期内的投入和产出估算表格应采用不含增值税价格。若采用含增值税价格,应予以说明,并调整相关表格。4.1.6 对服务于电力系统的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费应由电网企业支付,纳入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对主要服务于新能源的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费应由相关受益主体承担;抽水蓄能电站明确同时服务于新能源和电力系统的,应明确机组容量分摊比例,容量电费按容量分摊比例在新能源和电力系统之间进行分摊。4.1.7 财务评价报表应符合本规范附
18、录A第A.0.1条、第A0.4A.0.13条的规定。4.1.8财务评价计算参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4.2 财务成本费用计算4.2.1 2.1抽水蓄能电站财务成本费用应包括投资、成本费用和税金。4.2.2 2.2总投资应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设投资应包括枢纽工程投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独立费用和预备费四部分。2建设期利息应包括银行借款和其他债务资金的利息,以及其他融资费用。3流动资金应为运营期内长期占用并周转的营运资金,可选用扩大指标估算法和分项详细计算法,抽水蓄能电站流动资金可采用装机容量估算。4财务评价中应按有关规定将建设投资中的各分项形成固定
19、资产原值、无形资产原值和其他资产原值。建设期利息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投资中可抵扣的增值税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形成的固定资产原值用于计算折旧费,形成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原值用于计算摊销费。4.2.3 总成本费用应由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和财务费用构成。经营成本应包括职工薪酬、材料费、修理费、保险费、抽水费用、补水费用及其他费用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职工薪酬应包括运营和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企业缴付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应按下式计算:职工薪酬;定员(人)X人均工资(元/人)X(1+社会保险及福利费用系数)(4.2.3-1)2材
20、料费应包括电站运行、维护等所耗用的材料、事故备品、低值易耗品等费用,按下式计算:材料费=装机容量(kW) 材料费率(元kW)(4. 2. 3-2)3修理费可分为固定修理费和可变修理费,其中固定修理费主要为大修费用,可变修理费主要为日常修理费用。修理费可按下式计算:修理费;固定资产原值X修理费率(黝(4.2.3-3)4保险费包括固定资产保险和其它保险,保险费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百分比计算。按下式计算:保险费=固定资产原值X保险费率(%)(4.2.3-4)5抽水费用用于支付水泵工况所消耗的电量费用,抽水电价可按燃煤发电基准价75%取值。抽水费用应按下式计算:抽水费用=抽水电量(kWh)抽水电价(元/
21、kWh)(4.2.3-5)6补水费用应包括从其他水源补水的电费和水权交易费。7水库影响补偿费用于利用已建水库作为抽水蓄能电站上下水库运行期需要支付的费用,应根据设计电站对已建水库的影响合理确定。8其他费用包括公司办公经费、研究开发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咨询费、房产税等,按下式计算:其他费用=装机容量(kW)X其他费用费率(元kW)(4.2.3-6)9折旧费是电站形成的固定资产原值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掉的价值货币估计值,可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进行计算。抽水蓄能电站可采用年限平均法,按下式计算:1-固定资产净残值率折旧费=固定检产原住X也(42.3-7)10摊销费是电站形成的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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