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11189-2023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docx
《NB-T11189-2023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NB-T11189-2023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docx(3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ICS27.140P59NB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NB/T111892023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AppraisalofFishRestockingEffectivenessforHydropowerProjects2023-11-26实施2023-05-26发布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AppraisalofFishRestockingEffectivenessforHydropowerProjectsNB/T11189-20
2、23主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施行日期:2023年11月26日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23北京国家能源局公告2023年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批准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等310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CodeforSeismicDesignofHydropowerProjects等19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现予以发布。附件:1.能源行业标准目录2.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目录国家能源局2023年5月26日附件1: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采标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24NB/T11189-2023水电工程
3、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2023-05-262023-11-26前言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17)52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技术条件、评估准备、技术评估、档案管理。本规程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规划水库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6)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
4、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o本规程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熊鹰喻卫奇郝盟姜伟张沙龙张宏伟叶正飞谭冬明邱进生陆波李博常毅唐剑韬李玉春王鑫范泽宇部星晨张东亚郎建苗维阳顾正选袁嫄张德见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薛联芳陈国柱李仕胜陈永柏陈帮富戴向荣王小明王海龙王红梅黄道明金弈施家月陈胜利牛天祥蒋红彭新陈大庆杜军谭细畅张家波谭德清李克锋目次1总则12基本规定23技术条件33.1
5、 设施33.2 仪器设备33.3 材料33.4 制度34评估准备44.1 一般规定44.2 资料收集44.3 标记放流44.4 跟踪调查55技术评估65.1 一般规定65.2 种群评估65.3 群落评估65.4 生态系统评估75.5 评估结论与建议76档窠管理8附录A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目录9附录B鱼类群体间遗传分化指数计算与评价方法12附录C放流鱼类种群资源贡献率计算方法12附录DMargalef丰富度指数计算方法B附录E放流鱼类相对重要性指数计算与评价方法14本规程用词说明15引用标准名录16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BasicRequirem
6、ents23 TechnicalConditions33.1 Facilites33.2 InstrumentsandEquipment33.3 Materials33.4 System34 AssessmentPreparation44.1 GeneralRequirements44.2 DataCollection44.3 TaggingReleases44.4 Fllow-upInvestigation55 TechnicalAppraisal65.1 GeneralRequirements65.2 FishPopulationAppraisal65.3 FishCommunityApp
7、raisal65.4 EcosystemAppraisal75.5 ConclusionandSuggestion76 FileManagement8AppendixAContentsofReportonAppraisalofFishRetoCkingEffectivenessforHydropowerProjects9AppendixBMethodforcalculatingandevaluatinggeneticdifferentiationindexbetweenfishpopulations11AppendixCMethodfoCalculatingtheContributionRat
8、eofPopulationResourcesforFishRetocking12Appendix D MethodforCalculatingMargalefRichnessIndex13Appendix E MethodforCalculatingandEvalratingtheRelativeImpoilanceIndexofRshRetocking14Expa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151.istoftheQuotedStandards16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171总贝!11.0.1为规范水电工程
9、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统一技术要求,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1.0.3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贯彻流域生态系统保护的要求,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系统的原则,重点评估鱼类资源恢复补偿效益,统筹考虑流域内不同增殖放流活动及其他鱼类保护措施的协同效应。1.0.4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基本规定2.0.1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通过鱼类标记放流、跟踪调查获得的数据资料,从种群、群落和生态系统三个层级开展鱼类资源恢复补偿效果分析评估。2.0.2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收集放
10、流水域的水生生态相关资料,并充分利用增殖放流站已有设施设备和条件。必要时,宜同步开展水生生态调查。2.0.3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根据放流对象个体生长发育规律、种群和群落结构演变、水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恢复状况合理确定评估时机和周期。2.0.4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根据评估对象分布状况、评估目标和评估条件确定评估范围,制定评估方案。2.0.5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对于有多个放流种类的,宜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种类开展种群结构评估。2.0.6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活动应满足安全生产和生态安全的要求。2.0.7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实施。对
11、于多个梯级电站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建设单位组织实施。2.0.8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做好过程记录,并提出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目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记录文件和评估报告应及时归档。3技术条件3.1 设施3.1.1 标记鱼类暂养设施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检查进排水和防逃设施,充水并检测水质。3.1.2 野外回捕鱼类暂养设施应提前准备,并进行清洗、消毒、充水。3.2 仪器设备3. 2.1T标注射器、金属编码标记枪、PIT注射枪等标记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校验、消毒。4. 2.2暂养设施需配备的溶氧仪、水质分析仪、温度计
12、等仪器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校验。5. 2.3GPS、超声探测仪、防水相机等监测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校验。3.3 材料3. 3.1评估工作开展前,应根据评估需要准备标记、放流和监测耗材,并对植入性标记物进行消毒。4. 3.2鱼类增殖放流采用分子遗传标记的,应建立放流鱼类亲本遗传基因库。3.4 制度3 .4.1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严格遵守鱼类增殖站运行管理制度要求。4 .4.2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过程中野外鱼类标本的获取和处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评估准备4.1 一般规定1 .1.1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准备工作应包括资料收集、标记放流和跟踪调查。4 .1.2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
13、前应按有关规定从渔业主管部门取得捕捞许可。4.2 资料收集4.2.1 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收集主体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价资料,以及水环境、水生生态、渔业状况、水生生态敏感区等调查研究成果。4.2.2 主体工程资料应包括电站和水库特征资料、电站和水库运行调度资料。4.2.3 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应包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验收评估和环境影响后评价资料。4.2.4 2.4水环境资料应包括干支流水文特征和水体理化性状等资料。4.2.5 水生生态资料应包括水生生态调查成果、鱼类增殖放流和栖息地保护实施情况等资料。4.2.6 渔业状况资料应包括工程影响河段渔具渔法和渔业设施、历年
14、渔获总量、主要渔业对象和分类产量,以及渔政管理等方面的资料。4.2.7 水生生态敏感区资料应包括工程影响河段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和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等资料。4.3 标记放流4.3.1 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根据评估目标要求开展标记放流。4.3.2 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根据评估对象的生物学特点和保护价值选择适宜的标记方法,各种标记方法的标记比例宜根据鱼类保护价值和放流规模确定。评估对象标记方法和比例宜符合表4.3.2的规定。表4.3.2评估对象标记方法和比例类别放流规模标记方法标记比例珍稀、濒危鱼类所有规模分子遗传标记法、卫星信标标记法、超声波标记法295%其他鱼类小
15、于1万尾分子遗传标记法、可视化植入标记法、金属线码标记法、染色标记法、被动整合雷达标记法、耳石热标记法95%大于等于1万尾且小于10万尾分子遗传标记法295%可视化植入标记法、金属线码标记法、染色标记法、被动整合雷达标记法、耳石热标记法285%大于等于10万尾分子遗传标记法295%除分子标记以外的其他标记方法15%4.3.3 标记对象的放流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运行规程NB/T10610的有关规定。4.4 跟踪调查4.4.1 4.1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根据放流水域生境特征和标记方法,开展标记回捕、渔获物分析、鱼类资源量、鱼类早期资源和遗传多样性调查。4.4.2 标记
16、回捕应根据不同放流对象生物学特点选择合适的渔具和作业时间。4.4.3 渔获物调查应包括鱼类种类、尾数、体长、体重、性别和年龄。渔获物检测和统计分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NB/T10079的有关规定,并应在渔获物检测表中注明放流标记的有关信息。根据渔获物检测结果分析放流对象的比重、年龄结构、性比及放流前后的变化分析。4.4.4 鱼类资源量调查宜采用声学调查方法,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淡水渔业资源调杳规范河流SC/T9429的有关规定。4.4.5 鱼类早期资源调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NB/T10079的有关规定。4.4.6 鱼类遗传多样性调
17、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养殖鱼类种质检验第2部分:抽样方法GB/T18654.2的有关规定。基因组DNA提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养殖鱼类种质检验第15部分:RAPD分析GB/T18654.15的有关规定。5技术评估5.1 一般规定5.1.1 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重点进行种群层级补偿效果评估,兼顾鱼类群落和生态系统层级生态效果评估。5.1.2 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根据鱼类资源保护总体方案,统筹考虑其他鱼类保护措施效果评估。5.2 种群评估5.2.1 鱼类种群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包括放流鱼类生物学特性、种群生存状态、遗传多样性和放流鱼类种群资源贡献率评估。5.2.2 鱼类生物学特性评
18、估宜采用统计分析方法,对放流对象个体的生长、发育、繁殖特性进行分析。5.2.3鱼类种群生存状态评估宜采用种群生存力分析方法对种群规模和结构变动状况进行分析。种群生存力分析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NB/T10079的有关规定。1.1.4 鱼类种群遗传多样性评估宜采用线粒体DNA遗传多样性指标、微卫星DNA遗传多样性指标和鱼类群体间遗传分化指数。线粒体DNA遗传多样性指标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畜禽线粒体DNA遗传多样性检测技术规程NY/T1898的有关规定。微卫星DNA遗传多样性指标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产种质资源基因组DNA的微卫星分析GB/T34748的有关规
19、定。鱼类群体间遗传分化指数计算与评价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1.1.5 放流鱼类对种群资源补偿的效果可采用种群资源贡献率进行评价。放流鱼类种群资源贡献率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5.3 群落评估5.3.1 鱼类群落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包括鱼类多样性、丰富度和放流鱼类对鱼类群落恢复的贡献。5.3.2 鱼类多样性评估宜采用鱼类多样性综合指数法。鱼类多样性综合指数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NB/T10079的有关规定。5.3.3 鱼类丰富度评估宜采用Margalef丰富度指数法。Margalef丰富度指数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的规定。5.3.4 放流鱼类
20、对鱼类群落恢复的贡献可采用相对重要性指标进行评价。放流鱼类相对重要性指数计算与评价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E的规定。5.4 生态系统评估5.4.1 1鱼类增殖放流在生态系统层级的评估应包括水域生境适宜性、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效益评估。5.4.2 水域生境适宜性宜采用鱼类栖息地适宜性指数进行评价。鱼类栖息地适宜性指数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NB/T10079的有关规定。5.4.3 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性宜采用鱼类生物完整性指数进行评价。鱼类生物完整性指数计算与评价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NB/T10079的有关规定。5.4.4 生态效益评估
21、应根据鱼类资源量变动情况以及增殖放流鱼类对种群和群落贡献的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估。5.5 评估结论与建议5.5.1 水电工程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从增殖放流水域鱼类种群状况、群落结构和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性等方面提出评估结论和意见。5.5.2 水电工程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应根据评估结果对增殖放流方案和实施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包括放流种类、放流规格、放流规模、放流时间和放流水域等方面的优化调整建议。6档案管理6. 0.1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档案应纳入鱼类增殖放流站档案管理。6.0.2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效果评估技术档案应主要包括标记放流记录表、跟踪调查记录表、渔获物分析统计表和效果评估成果。2标本
22、实物档案应包括鱼类标记放流和回捕过程中未标记鱼类、标记鱼类和脱标鱼类标本,以及跟踪调查过程中采集的非放流鱼类标本,标本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实物标本制作宜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鱼类,并宜采用酒精浸制方式保存。附录A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目录1概述1.1 任务由来1.2 编制依据1.3 评估任务和目标1.4 评估方法1.5 评估过程2流域及工程概况2.1 流域概况2.2 工程概况2.3 增殖放流实施概况3水生生态状况3.1 水生生境状况3.2 水生生物状况3.3 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4鱼类标记放流与跟踪调查4.1 标记放流4.2 跟踪调查5鱼类种群补偿效果评估5.1 鱼类生物学特性5.2 种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NB T11189 2023 水电工程 鱼类 增殖 效果 评估 技术规程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072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