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1315-2023住宅卫生防疫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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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ECSTCECS1315202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住宅卫生防疫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sanitationandepidemicpreventionofresidentialbuildings中国计划出版社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住宅卫生防疫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sanitationandepidemicpreventionofresidentialbuildingsT/CECS13152023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施行日期:2023年9月1日2023北京住宅卫生防疫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
2、准)是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0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0)14号)的要求进行编制。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和国外相关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共分5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小区环境、建筑设计、运营管理。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绿色建筑与生态城区分会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3、30号,邮编:100013)o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有限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朗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曾宇裴智超束星北张津奕林爱华付凯张钦朱超赵琼妮蒋璋钱嘉宏高哲吕亦佳何莉莎张宁薛峰李建琳高建华卫大可赵颖吴晓海赵钿邢玉昆张天曾剑龙从琨主要审查人:刘晓钟李本强焦舰任明王占友杨进春张蔚1 总贝IJ(1)2 术语(2)3 小区环境(3)3.1 场地(
4、3)3.2 公共服务设施(4)4 建筑设计(6)4.1 公共空间(6)4.2 套内空间(6)4.3 给水排水(8)4.4 暖通空调(10)4.5 电气及智能化(12)5 运营管理(14)5.1 日常运营(14)5.2 应急响应(15)用词说明(17)引用标准名录(18)附:条文说明(19)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Residentialenvironment(3)3.1 Site(3)3.2 Publicservicefacilities(4)4 Architecturaldesign(6)4.1 Publicspace(6)4.2 I
5、nteriorspace(6)4.3 Watersupplyanddrainage(8)4.4 HVAC(10)4.5 Electricalandintelligent(12)5 Operationmanagement(14)5.1 Normalizedhealthandepidemicpreventionmanagement(14)5.2 Emergencyresponse(15)Explanationofwording(17)1.istofquotedstandards(18)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19).o.为规范住宅卫生防疫设计与运营管理,提
6、升住宅卫生防疫性能及服务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卫生防疫的设计和运营管理。1.0.3住宅的卫生防疫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应选用适宜的建筑技术、设备、材料和服务,并应进行全过程控制,在居住小区环境、建筑设计、物业运营上应做到平疫结合、因地制宜、以人为本。1. 0.4住宅卫生防疫设计和运营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2. 0.1住宅卫生防疫sanitationandepidemicpreventionofresidentialbuildings在住宅的设计、建造与运营管理过程中,
7、通过技术措施控制疾病源头、减少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提供健康卫生的建筑环境。2.0.2平疫结合combinenormalwithepidemicsituation既满足常态化时期正常使用需求,又考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期防控救治需求的措施。3. 0.3平疫转换conversionbetweennormalandepidemicsituation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由平时使用功能转入疫情防控防治功能的转换措施。2. 0.4应急响应emergencyresponse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设立的各种应急方案,通过响应方案的实施,降低危害和损失。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
8、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n级)和一般(IV级)四级。小区环境3.1场地3. 1.1居住小区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平疫转换的集散场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场地应满足疫情期间搭建物业管理临时用房、消杀用房、社区执勤人员临时帐篷、临时物资存放处、临时隔离仓等临时设施的要求;3.1.1 场地进深不应小于6m;3场地面积不应小于地上建筑面积的1%。,且不应少于60?o3.1.2居住小区出入口附近应设置无接触配送快递存取柜放置场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占用地面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放场地;2不应影响小区干道车辆及人行通行;3宜采用港湾式设计。3.1.3 居住小区防疫交通流线设
9、计应便捷、高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进行地上、地下交通流线设计,且每个建筑单元出入口应具有独立交通流线;2应设置医疗急救绿色通道,且可结合消防车道设置;3小区道路应满足救护车辆到达每个建筑单元室外出入口或地下出入口的要求,并应满足救护车辆临时停放的要求。3.1.4 居住小区设置清晰明确的标识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居住小区出入口附近应设置楼栋编号导视图;2居住小区各楼栋标牌及建筑单元门牌标识应统一位置,楼栋标牌应置于建筑外墙易于识读的位置,建筑单元门牌应靠近建筑主要出入口设置;3标识导视系统应结合居住小区地上、地下交通流线统筹设计。3.1.5居住小区宜采取提升居住小区绿化质量措施,绿植配置
10、宜安全、美观,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小区宜保留场地原生树种和植被;2小区宜采用乔灌草复层绿化方式,提高常绿树种植比例;3绿植宜选用无毒无害的植物;4绿植宜选取具备驱虫杀菌、防蚊虫等性能的植物。3.1.6 居住小区内室外活动区距离地下车库排风口的位置不应小于IOn1。3.1.7 居住小区室外场地及空间环境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关于竖向设计和海绵城市设计的规定。3.2公共服务设施3. 2.1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宜有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4. 2.2居住小区应设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及医疗救援包等医疗救援设施,并应在居住小区标识导视系统中对医疗救援设施的位置做出标识。5. 2.3居住小区应设置
11、室外健身运动场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健身场地面积不应少于总用地面积的0.5%,且不应少于150m2;并预留不应小于6O11P无设施区域作为疫情期间防疫备用场地;2健身场地应选择视野较为开阔、平整的区域,场地坡度宜为O.2%0.5%;3健身场地应采用防滑铺装。3. 2.4居住小区室外健身运动场地应配置下列设施:1应配置健身器材,并配备使用说明;2应配置休息座椅,并配备遮阳、避雨措施;3宜设置简易挂衣设施;4健身器材宜选用易清洁、易消毒、耐腐蚀、抗菌的材料。3.2.5居住小区内应设置室外老年人及儿童活动场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活动场地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2活动场地应为开放式和具有良好的可
12、通视性,并与机动车道路、人行道路、周边建筑出入口等保持一定距离,且应有不少于1/3的面积满足日照标准要求;3活动场地宜临近公共卫生间;4活动场地应符合老年人及儿童的使用安全与方便要求,且设施设备不得有尖角;活动场地应采用防滑铺装材料,且设置大字标识;5应设置休息座椅,宜配置紧急呼叫按钮,并应种植乔木或搭建遮阴设施。3. 2.6社区卫生服务站应符合下列规定:1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2可与药房、托老所综合设置;3宜设置在一层,且有独立出入口;4应配备应急抢救设备及药品;5应预留防疫物资存储空间。3.2.7居住小区应布置废弃物分类收集场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垃圾收集点应进行垃圾物流规划,合理设
13、计垃圾清运路线,应避开场地主要出入口、通道及主要人流;2垃圾收集点应便于消杀,且宜设置给水、排水设施;3应按照垃圾分类标准配置垃圾容器,且垃圾分类收集率应达到100%;4宜采用脚踏式、感应式等无接触密闭垃圾容器;5宜采用智能垃圾收集系统。4建筑设计4.1公共空间I建筑体型4. 1.1住宅建筑不应采用内天井式平面,且不宜采用封闭长内廊和外廊式平面。5. 1.2住宅凹口内不宜设置卧室、起居室(厅),当卧室、起居室(厅)设置在凹口内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 凹口的净宽不应小于L5m;2 凹口的净宽与净深之比不应小于1:2。4.1.3南向阳台进深不宜超过L5moII公共区域4.1.4 住宅单元入口处宜采
14、用智能化无接触门禁系统,并应预留设置非接触体温检测、清洗消毒等设施的空间,且空间面积不宜小于2r24.1.5 住宅电梯厅、楼梯间等公共空间宜设置直接对外的采光通风窗,且公共区域的可开启窗应设置纱窗。4.1.6 楼梯、电梯的防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楼梯、电梯扶手应采用易清洁材料;2电梯宜采用无接触的呼梯方式;当采用按钮呼梯时,电梯厅中应提供一次性触碰设施及消毒装置。4.1.7 二层及二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宅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m的新建住宅建筑,应设置电梯,且每个设置电梯的居住单元应至少设有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4.2套内空间4.2.1套内居住空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套
15、型平面应动静分区、洁污分区,套内居室隔墙宜采用轻质材料;2当套型内设有两个及以上卧室时,宜设置不少于1个带有卫生间的套房;3套内平面空间组织、剖面设计、门窗的位置、方向和开启方式的设置,应有利于组织室内自然通风。4.2.2入口玄关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置更衣、换鞋、手消毒的空间;2宜设置或预留快递物品和垃圾暂存空间;3疫情期间,宜结合相邻的储藏间或卫生间设置临时洗衣消毒间。4.2.3起居室(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2短边净宽不宜小于3m。4.2.4套内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设置在靠近入户门附近;2应能直接采光、自然通风;3室内装饰材料应选择防水、耐油污
16、、易于清洁的材料,且宜采用饰面一体化装配式装修,并宜减少材料拼缝;4橱柜应选用防水、防潮、防霉材料,台面与墙面交界处宜采用弧形倒角设计或采用金属封边条。4.2.5套内卫生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能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2当设置一个卫生间时,宜采用干湿分离设计;3应预留晾晒毛巾的空间和位置;4宜采用同层排水;5洗面台下柜、便器等宜选用悬挂式安装,距地高度不宜小于O.20m;6宜选用免接触开启的智能马桶或预留水、电接入条件;7室内装饰材料应选择防水、防霉、易于清洁的材料。4.2,6套内应设置晾晒空间,晾晒空间宜设置在有阳光直射的阳台。当无直射阳光晾晒条件时,宜设置有杀菌功能的衣物烘干设备或预留设
17、置条件。4.2.7厨房、卫生间宜设置水平排气系统,且其室外排气口不应排向建筑平面凹口处,并应采取避风、防雨、防止污染墙面和对周围空气产生污染等措施。4.2.8设备的立管、成品风道穿越楼板时,其缝隙应采取封堵措施。4. 2.9门窗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外门窗应设置纱门、纱窗,并应采取防鼠、防蚊虫措施;2卫生间、储藏间的门应在下部设置有效截面积不小于O.02m2的固定百叶,且宜预留距地面不小于0.03m的缝隙。4.3给水排水4.3.1 生活给水水箱应采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不锈钢成品水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防止死水区、防止短流的措施;2泄空管、通气管及溢流管口应设置防虫网,人孔应
18、密闭并设置锁具;3应设置消毒设施。4.3.2住宅应设置热水供应设施或预留安装热水供应设施的条件;当设置集中生活热水供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配水点的供水温度不应低于46,并应设有防烫伤保护装置;2应在套内热水表前设置循环回水管,热水表后不循环的热水供水支管,长度不宜超过8m;3应设置高温热水杀菌、银离子杀菌器等防止军团菌滋生的措施。4.3.3当设置管道直饮水供应系统时,饮用净水在供配水管网中总的停留时间不应超过5h,末端不循环管路长度不应大于0.5m。4.3.4给水设备宜在给水总入口处、水处理设施出水处、供水设施出水处和最不利用水点处设置给水浊度、余氯、PH值、电导率(TDS)管道直饮水监测P
19、H值及TDS等水质在线监测系统。4 .3.5给水排水系统应选用耐腐蚀的管材、管件,且管材、管件应采取防结露保温措施。5 .3.6非传统水源管道应采取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网中所有组件和附属设施应设置非传统水源的耐久标识,且其管道应为淡绿色环,埋地、暗敷管道应设置连续耐久标识;2当采用中水冲洗便器时,中水管道和预留接口应设置明显标识;洁身器不得采用中水;3公共场所及绿化用地的取水口应设置采用专用工具的开启装置。4. 3.7排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2当15层及以上的建筑采用单立管排水时,应采用特殊单立管排水系统;污废水排水立管
20、的检查口宜每层设置一个;底层排水应单独排出;3通气管口设置在上人屋面、住户平台上时,应高出屋面或平台地面2m;当屋面或平台周边4m范围内有建筑门窗时,通气管口应高出窗顶0.6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4.3.8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低于室外地面的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应与上部排水管连接,且其排水管中污水应采用集水池、排水泵或成品排水提升装置等设施排出。4.3.9住宅阳台雨水排水和空调机组排水应采用间接排水,当洗衣机设置于阳台时,其排水不应排入雨水管道中。4. 3.10排水管道不应穿越卧室。住宅卫生间、厨房宜采用同层排水。5. 3.11排水系统的水封装置应采取卫生防疫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安放
21、淋浴器和洗衣机的部位应设置地漏,且洗衣机的安放部位宜采用能防止溢流和干涸的专用地漏;厨房、干湿分离设计卫生间的独立马桶区域不宜设置地漏;2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和无水封的地漏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在排水口以下应设置存水弯;存水弯和有水封地漏的水封高度不应小于50mm;3地漏宜具有水封补水措施。4.3.12公共卫生间内应采用非手动开关的洗手盆、小便器、大便器。4.3.13景观水体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当不具备条件时,应对水体水质进行水质净化处理和水质消毒。4.3.14当室外绿化灌溉采用非传统水源时,不应采用喷灌方式。4.4暖通空调4.4.1电梯轿厢应设置通风装置,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2
22、0次/h,可选用配置有高中效及以上过滤器的通风装置。4.4.2设有机械通风系统的地下车库应设置与通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一氧化碳浓度不应大于30mgm3,监测装置应具备自动记录一氧化碳浓度值的功能。4.4.3厨房和无外窗的卫生间应采用机械通风系统,且机械通风换气次数不宜小于5次/h,并宜设置补风措施。4.4.4厨房、卫生间的排气道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的防止各层回流的定型产品。4.4.5当排气道的出口设置在上人屋面、住户平台上时,应高出屋面或平台地面2m;当周边4m之内有建筑门窗时,应高出门窗上皮0.6m。排气道屋顶风帽宜选用无动力排气风帽。4.4.6当厨房通过窗用通风器
23、进行补风时,窗用通风器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用通风器JG/T233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效通风面积不应小于0.02m2;2应配备避风、防雨装置,且进风口应设置防虫网;3应具备手动关闭功能;4窗用通风器的传热系数不应高于建筑外窗的传热系数。4.4.7当设置新风系统时,宜采用分户新风系统,不宜采用集中新风系统,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热回收新风系统宜具备旁通功能;2各房间的新风、排风支管宜设置可独立启闭的阀门。4.4.8分户新风系统室外新风口、排风口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外新风口水平或垂直方向距燃气热水器排烟口、厨房油烟排放口、卫生间排风口等污染物排放口的距离不应小于L5m,当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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