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2014年11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公布).docx
《《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2014年11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公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2014年11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公布).docx(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2014年11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档案馆建设和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档案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国家档案馆,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或者批准的各级综合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综合档案馆负责收集、整理、保管、研究本行政区域内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多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并依法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专业档案馆负责收集、整理、保管、研究本行政
2、区域内某一专门领域或者特殊载体形态的档案,并依法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第三条国家档案馆依法履行保存历史记录、提供档案利用、开展社会教育、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等职能。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国家档案馆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将国家档案馆建设及档案设施设备、档案抢救和保护、档案信息化建设等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并健全国家档案馆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保障和支持国家档案馆事业的发展。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省档案事业,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省国家档案馆工
3、作。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国家档案馆工作。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档案行业组织发挥指导、协调、服务等作用。第二章建设与管理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档案馆布局要求,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国家档案馆。国家档案馆的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划拨建设用地,落实相关配套设施。第八条国家档案馆选址、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国家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方案,应当由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审查。第九条国家档案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收集档案范围
4、细则和工作方案,经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施行。第十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机构改革、行政区划调整、企业改制等档案的处置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条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的组织承办单位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组织承办单位应当于重大活动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做好监督指导。组织承办单位应当于重大活动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规范整理的档案。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移交的,须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组织承办单位可以保留档案的副本或者复制件。第十二条国家档案馆可以通过接受捐赠、购买等形式向社会征集
5、非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国家档案馆接受捐赠的,应当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鼓励著名人物档案所有人向国家档案馆捐赠著名人物档案。第十三条综合档案馆可以通过整合档案目录、档案信息、档案实体和设置分馆等形式,实现各类档案资源共建共享。第十四条国家档案馆应当科学设置岗位,按国家标准配备相关学科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国家档案馆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第十五条国家档案馆应当配备专业防护和安全防范设备设施,完善档案保管条件;建立和落实
6、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防盗以及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等制度,确保档案安全。第十六条国家档案馆应当加强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对重要、珍贵档案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国家档案馆列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的重点保护范围,确保档案受到或者可能受到危害时优先抢救和妥善处置。国家档案馆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应急演练。第十八条省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信息化的统筹规划、规范建设和监督指导,建立全省国家档案馆数字档案资源共享平台。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国家档案馆信息化建设纳入当地电子政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 四川省 国家 档案馆 管理办法 2014 11 17 人民政府 284 公布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073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