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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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修订稿编制说明二。二三年九月目录一、项目背景11.1 任务来源11.2 起草单位及起草人员2二、标准修定的必要性和意义22.1 现行标准提出的VOCs控制指标不适应当前行业VOCs排放特征22.2 现行标准提供的VOCs检测方法不满足当前执法监测要求22.3 现行标准对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不符合当前监管要求3三、主要工作过程3四、标准修订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44.1 工作原则和依据44.3 国内及广东省行业标准74.3.1 国家标准74.3.2 省市标准84.4 国家及广东省印刷行业政策、法规要求124.4.1 近五年国家政策124.4
2、.2 近五年广东省政策、法规154.5 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174.5.1 与有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关系174.5.2 配套标准情况17五、行业概况185.1 行业现状185.2 生产工艺与产污分析185.3 排放特征分析225.4 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245.4.1 控制技术概述255.4.2 VOCs治理现状27六、标准修定的主要技术内容316.1 技术内容的总体变化316.1.1 范围316.1.2 规范性引用文件316.1.3 术语和定义316.1.4 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316.1.5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326.1.6 企业厂区内及边界污染控制要求326.1.
3、7 污染物监测要求326.1.8 标准实施与监督326.1.9 附件A326.1.10 附件B326.2 技术内容详细变化及依据336.2.1 适用范围变化依据336.2.2 规范性引用文件变化依据336.2.3 术语和定义变化依据336.2.4 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336.2.5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456.2.6 企业厂区内及边界污染控制要求466.2.7 监测要求496.2.8 标准实施50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烧、甲烷和非甲烷总燃现场监测法.50七、与国内其他省市标准限值比较537.1 管控指标比较537.2 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比较551.1.1 21.*.551.1.2 *1556
4、1.1.3 TVOC561.1.4 非甲烷总嫌577.3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指标限值比较577.4 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指标限值比较58八、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技术分析588.2.1 源头控制技术598.2.2 过程管理技术618.2.3 末端控制技术63九、标准实施建议/措施65一、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近年来,广东省空气质量实现持续明显改善,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国内排名靠前,但臭氧(03)仍未进入下降通道,PM2.5和03的协同控制是下一步空气质量改善的重点。国内外多年的研究成果表明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PM25和03的重要前体物。工业生产活动产生的VOCs排放是大气VOCs
5、污染的主要人为排放源之一。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标准化等主管部门,制定本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技术规范”。国家颁布“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等相关工作方案中均提出应加强工业企业VOCs排放控制,完善涉VOCS行业排放标准,鼓励地方建立更加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广东省于2010年发布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提出了印刷行业的VoCS排放控制要求。随着行业生产工艺
6、的改进以及国家对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中的苯系物含量提出更加严格的限值要求,印刷企业逐渐使用酯、酮、酸、醇等有机物代替苯、甲苯和二甲苯等苯系物,因而企业的VoCS排放物种也发生了变化。由于广东省印刷行业VOCs排放控制标准并未提出酯、酮、醛、醇等类别的特征污染物的控制指标,“总VOCS”的检测方法又不能及时、准确的对上述物种定性定量,导致执法监测时无法准确评价企业的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企业在排放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时其监测结果仍然达标。这一情况严重制约了环保部门对印刷企业VOCs排放的监督管理效果,不利于我省落实国家下达的VOCs减排任务。基于上述原因,广东省有必要对现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
7、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进行修订。为此,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关于批准下达2021年第二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2)26号)中,将御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列入了广东省地方标准修订项目。1.2 起草单位及起草人员档案归口单位和管理人员: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实施。二、标准修定的必要性和意义2010年,广东省根据实际需求发布了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标准,在全国范围
8、内首次将“总VoCS”和“苯、甲苯、二甲苯”等典型特征污染物作为印刷行业的VoCS排放控制指标,提出了排放限值,并以附录的形式提供了“总VOCS”及苯系物特征污染物的检测方法。2.1 现行标准提出的VoCS控制指标不适应当前行业VOCS排放特征近十年来,广东省印刷行业在源头替代、生产工艺上做了大量的改进以应对其VOCs排放控制标准,绝大多数企业的VOCs排放特征污染物从以“苯、甲苯、二甲苯”等苯系物为主变化为以酯类、醇类及酮类等有机物为主,超出了现行地方标准的控制范围,导致现行标准无法有效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因此,有必要对现行地方标准控制指标的覆盖范围进行修订,以符合行业VOCs排放特征。2.
9、2 现行标准提供的VoCS检测方法不满足当前执法监测要求广东省现行印刷行业VOCs排放控制地方标准附录“总VoCS”检测方法要求对废气中的VOCs组分进行预调查,且预调查VOCs物种应占VOCs排放总量的80%o这一规定导致监测工作无法一次完成,无法保证执法监测的有效性和及时性。随着现场监测执法要求的提高,有必要对现行地方标准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此外,广东省现行印刷行业VOCS排放控制标准在检测方法中明确说明其控制指标的测定方法“待国家发布并实施相应的方法标准并实施后,停止使用但由于目前国家仅发布了固定污染源“苯、甲苯、二甲苯”的方法标准,仍未发布“总VoCS”的检测方法标准,即该标准附录指
10、定的检测方法目前处于部分失效状态,有必要根据国家最新要求明确不同控制指标的适用检测方法。2.3 现行标准对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不符合当前监管要求随着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实施,以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我省现行地方标准对无组织排放控制不够明确,没有对敞开页面等重要生产工序和设施提出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与国标不一致,有必要加以修。综上所述,为确保完成国家和广东省提出的VOCs排放控制任务,有必要根据我省印刷行业的VOCs排放现状修订相应的排放控制标准,使我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控制标准的控制内容符合工业企业
11、污染物排放特征,同时加强检测方法的可操作性,优化质控措施,提高检测时效,使标准能够服务于印刷企业VOCs排放管理和监督执法,切实发挥标准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防治中的作用和意义。三、主要工作过程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作为提出单位,组织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广东省环境科学会成立了标准修订编制组(下简称“编制组”),开展标准的修订工作。标准预备工作组于2020年3月开始启动标准的修订工作。坚持标准修订的科学性、先进性、前瞻性及可行性,标准编制组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主要工作过程包括:(1) 2020年3月一2020年12月,以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污染源VOCS排放监管技术研
12、究项目为依托,开展国内相关行业的资料调研,了解我省印刷行业工艺发展水平、末端治理技术以及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现状,发现HJ38和HJ604方法在监测污染源非甲烷总熔时,测量结果普遍偏低。(2) 2021年1月一月,明确了对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的术语和定义、排气筒VC)CS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采样和分析及附录D等处进行修订的工作。(3) 2021年5月一12月,完成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立项申请,同期继续开展行业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的调研等工作,以及企业基本资料的收集工作,并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
13、处室就标准制定过程可能出现的分析方法、指标确定等问题等进行探讨和沟通。(3)2022年1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2021年第二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2)26号),明确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修订DB44/815-2010)的修订任务,完成时限两年。(3)2022年2月一6月,正式成立标准修订组,制定标准修订计划,收集印刷行业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等相关资料,结合修订任务要求,制定监测计划。(4)2022年7月一11月,编制组对广东省多家典型印刷企业开展现场调研,结合企业生产情况,对印刷企业的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进行了非甲烷总嫌现场监测。(5
14、) 2022年12月,召开了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修订DB44/815-2010)标准修订开题评审专家会,专家组整体认为标准修订应用问题分析准确,拟定的修改思路、修订目标符合当前环境管理需求,修订内容较全面,体现了标准的可执行性,并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完善的建议。(6) 2022年12月2023年9月,编制组与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广东省印刷复制业协会、东莞市印刷业协会、典型印刷企业开展深入座谈,对接了解行业需求,结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建议和工作需求,编制完成了标准修订稿和标准修订编制说明。四、标准修订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4.1 工作原则和依据标准按照G
15、B/T1.1-2020给出的规则进行修订。本标准为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的修订。标准修订过程中,充分调研了国内其他省份以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情况,结合近几年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对标准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在控制指标方面,增加了非甲烷总嫌(NMHC),是因为随着工业生产水平的提升,原辅材料的更新替代,印刷行业排放的特征组分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随着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以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实施,非甲烷总始是表征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指标之一,我省现行地方标准
16、相关表述与国标不一致,有必要加以修订。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在借鉴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基础上,针对工艺过程、物料存储及输送等各个环节提出更为具体和有针对性的管控要求;结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等法规标准,提出更为明确的台账管理要求,体现了标准的针对性原则。增加VOCs便携式检测方法,广东省现行VOCs排放控制地方标准附录“总VOCS”检测方法要求对废气中的VOCs组分进行预调查,且预调查VOCs物种应占VOCs排放总量的80%o这一规定导致监测工作无法一次完成,对保证执法监测的有效性带来了极大的困难。随着监测执法要求的提高,编
17、制组亦认为有必要增加VOCs便携式检测方法。增加大气污染物控制指标和增加VOCs便携式检测方法,修订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时,从法规标准、管理制度、技术政策、产业政策等方面进行研究,充分调研近年来广东省印刷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污染防治现状,考虑从源头、过程及末端全过程管理,体现了标准的可行性和实用性原则。4.2 技术路线图4-1标准修订技术路或图本标准的编制采取收集文献资料和现场调查与监测相结合的方法,从广东省印刷行业的实际情况着手,在综合分析环境管理部门的政策法规、管理目标和现场监测数据的基础上确定标准修订方向和内容。首先,分析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印刷行业或部门环境管理的政策法规、管理目标、产业
18、政策、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与预测。然后,通过对印刷行业基本状况和重点污染源排放及其控制技术和水平的调研,分析研究受控工艺或设施,解析污染组分、评估控制技术;分析排放限值依据和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提出实施本标准的有关技术、管理规定、实施条件、配套保障等措施;分析预测本标准实施后的成本一环境效益。在此基础上,编制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修订稿草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初稿)。最后,将各单位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汇总、整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于重大问题和分歧较大的问题,召开会议听取意见,进行沟通讨论。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编制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报批稿)、
19、狂|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技术路线如图4.1所示。4.3 国内及广东省行业标准4.3.1 国家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下简称“印刷国标”)于2022年10月22日颁布,2023年1月I日实施。印刷国标规定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该标准适用于现有印刷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印刷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标准对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提出限值要求,对于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N3kgh的
20、,VOCs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NMHC初始排气速率2kgh的,VoCS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益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同时该标准对VOC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排气筒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制定了排放限值。对于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要求以资料性附录形式提出,分别规定了NMHC监控点处Ih平均浓度排放限值和任意一次浓度限值,部分摘录见表4-1至表4-4o表4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mgm序号污染物项目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苯1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2苯系物&153NMHC704颗粒物b30,苯系物
21、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和苯乙烯。卜有纸毛收集系统、挤出复合工序和热熔复合工序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需监控该项目。表4-2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mgm9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二氧化硫200燃烧(焚烧、氧化)装置排2氮氧化物200气简表4-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单位:mgm序号污染物项目限值1苯0.1表4-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资料性附录)(单位:mgm3)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NMHC10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3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HJIo66-2
22、019)2019年12月1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HJlO66-2019),该标准规定了印刷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该标准规定印刷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物项目依据GB16297确定,待印刷国标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更严格要求的,按照地方排放标准确定。(3)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lO89-2020)2020年1月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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