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汉青_媒介产品性质之动态机制模型.docx
《丁汉青_媒介产品性质之动态机制模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丁汉青_媒介产品性质之动态机制模型.docx(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媒介产品性质之动态机制模型丁汉青摘要本文将媒介产品视为阅听人所消费的、由媒介组织生产的内容与物质载体的统一体。认为媒介产品的性质会随具体情况的变化而表现出变动性,并分析影响媒介产品性质动态变化的三个关键因素为技术、规制与商业模式之选择。最后直观地描绘出这三个关键因素间的相对关系及其相互作用并最终决定媒介产品性质的动态机制。关键词媒介产品;性质;技术;规制;商业模式AbstractThisessayfocusesontheattributeofthemediaoutputwhichisdefinedasthethingprovidedbythemediaorganizationandconsum
2、edbytheaudiencewiththeinformationaspectaswellasthematerialaspect.Whatismore,itanalyzedthethreekeyfactorstechnology,regulationandthechoiceofbusinessmodelwhichaffecttheattributeofthemediaoutput.Atlastadynamicmechanismmodelofthemediaoutputattributeisillustrated.Keywordsmediaoutput;attribute;technology;
3、regulation;businessmodel一、前言1954年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一文中首先提出,满足了收益时的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和消费时的非竞争性(non-rivalry)两个特点的物品和服务就是公共物品(publicgds,亦有译作公共产品或公共品)。后来西方经济学家和财政学家根据这个经典定义又把社会生活中的所有物品和服务分为三大类:完全条例上述两特征的叫做纯公共物品(purepublicgds);局部符合上述两特征的叫混合物品(Quasi-publicgoods,亦有译作准公共品,还可细分为俱乐部产品和拥挤性公共品);完全不符合上述两特征的叫做
4、私人物品(privategoods,亦有译作私人产品)。对不同性质的物品来说,有效配置资源的条件并不一样。一般认为,纯公共物品需由政府提供,混合物品应由政府和私人联合提供,私人物品那么应完全通过市场机制来提供。资源的有效配置是经济学的基本关注点,因此媒介经济学亦多以媒介产品的性质作为一个研究起点。本文拟围绕媒介产品性质展开讨论,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媒介产品的内涵;(二)媒介产品的性质;(三)媒介产品性质变化的动态机制。二、媒介产品概念内涵在确定媒介产品的性质时,西方学者多采用罗列的形式,并不明确界定媒介产品。而中国学者那么往往要先界定媒介产品。有学者将媒介产品分为两类:信息产品本身如出版物
5、、电影、专题片等)与广告服务。I但是媒介给广告主所提供的广告服务主要是出售广告版面或时段,媒介所出售的广告版面与时段既具竞争性,又具排他性,与其卖给受众的产品有很大不同。假设将信息产品与广告服务都笼统地冠之以媒介产品的概念,就会忽而言东,忽而言西,难以给人一个明晰的概念。所以笔者倾向于将媒介所提供的广告空间与时段从媒介产品的概念中摘出来,明确称之为广告产品。还有研究者将电视产品视为“电视产业的全部产出,“应涵盖电视播出机构、电视节目制作机构与观众之间的全部领域。2这一概念的可取之处是未将电视播出机构与广告主之间的领域划归电视产品,但还存在涵盖过宽的问题,此不再多加分析。此外,在分析媒介产品性质
6、时,有一种思路是将媒介内容与其物质载体区分开来分别定性。譬如BrUCeMQWeng与SteVenS.Wildman认为“大多数产品都有一些私人性成分和一些公共性成分。例如电影和图书就表现出双重性质。它们的内容是公共物品,但他们以私人物品的形式传递给消费者。3邓向阳那么认为“媒介商品在技术层次上往往是私人品,在内容方面那么往往是公共品。4从理论上看,这种分析并没有错,并且在公司层面研究媒介内容的深度开发(如电影的“窗口理论)时,单独强调媒介内容的公共物品性质,可以为实践提供理论支持。但从较为宏观的层面分析媒介产品性质时,这种思路就少了些实用价值。首先,所有媒介的内容局部都是信息,皆为公共物品。P
7、riSt识别出信息的12个不同的经济特征,第一个便是信息都是公共物品5。由此可见,不管媒介形式若何(纸张、电磁波、光纤、光盘、磁带等),其所携载的内容皆为信息,均具有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因此皆为公共物品。这个问题在信息科学中论述甚多,因此在谈论媒介产品的性质时再来确定媒介内容公共物品的性质,实无多大价值。其次,媒介产品的内容与物质载体缺一那么不构成可供受众消费的完整产品。媒介产品的内容与物质载体恰如一枚硬币的两个面,缺一那么不构成可供受众消费的完整的媒介产品。不负载内容的纸张难以称之为报刊或图书产品,不负载内容的电磁波难以称之为电视产品。在生产-消费过程中,媒介产品总是负载内容的某种介质。由此
8、观之,从较为宏观的产业层面看没必要将一个概念细化为内容与内容载体两个方面。根据以上分析,本文将所言指的媒介产品视为媒介企业所生产的、受众所接收到的媒介内容与物质载体的统一体,即载有内容信息的纸张、电磁波、胶片、磁带、光盘、网络等最终劳动产品。用模式表示如下(见模式一):媒介企业模式一:媒介产品的内涵媒介产品三、媒介产品的性质传媒经济研究者曾对媒介产品的性质做出这样的划分:皮卡德将书籍、杂志、报纸、唱片和录像带归为私人产品,而将有线电视节目(cableprogramming)电影、无线电播送和播送电视视为是公共物品3BruceM.OwengStevenSAVildman认为“电视产业所销售的产品
9、是公共物品根据上下文,此所言所的电视产业是播送电视产业一一笔者注)。RyanBilI那么认为书籍、杂志、唱片、录音带是私人品,电影、剧院表演、现场演唱会等为准私人品(Quasi-publicgoods),播送电台与电视台播送的各种节目那么属于准公共品8。吴克宇在电视媒介经济学中指出“电视产品是准公共物品9O皮卡德、BruceM.Oweng和StevenS.WildmanRyanBill等确定各种媒介产品的性质时,多采用罗列的方式,有明确的所指,读者也较易于理解,因此并不多加证论。相对而言,吴克宇所言指的电视产品包括的范围相当广泛,无线电视产品、数字电视产品、付费电视品等皆包含在内,虽详加论证K
10、),但由于各种电视形式间的差异甚大,所以忽而指无线电视,忽而指数字电视,忽而又指付费电视,欠明确。鄙以为,在确定媒介产品的性质时,明确区分现有各种媒介产品形式,采用罗列的方式,更具针对性。借鉴研究者们对各类媒介产品性质确实定,笔者观点如下:媒介产品私人物品混合物品公共物品书籍印刷书籍Yes电子书籍YesYes报纸印刷报纸Yes电子报纸YesYes杂志印刷杂志YesYesYes电子杂志无线电播送AM、FM播送Yes数字无线电播送(DARS)Yes互联网播送(Webcasting)YesYes播送电视Yes数字卫星电视YesYes有线电视YesYes电影Yes唱片Yes录像带Yes为简化问题,上表
11、仅以竞争性与排他性为维度,将媒介产品划分为三类:既符合竞争性又符合排他性的为私人物品,既不符合竞争性又不符合排他性的为公共物品,介于二者之间的为混合物品。上表中所列电子书籍、电子报纸、电子杂志皆与互联网有关,互联网的公共物品性质与私人物品性质本身就是个复杂的问题。”由于互联网经营者与电子书籍、电子报纸、电子杂志等的经营方可以相互脱离,为使问题简化,此处不考虑互联网本身。基于同样的道理,不考虑有线网络。上表中某些媒介产品的性质跨两栏,如电子书籍既可是混合物品,又可是公共物品。这并不意味着电子书籍在同一条件下既是此又是彼,而是说随着某种情况的变化,这种媒介产品的性质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媒介产品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丁汉青 媒介 产品 性质 动态 机制 模型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075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