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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权交易合同样本(32篇)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精选32篇)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篇1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企业类型:邮编:注册资本:开户银行帐号:受托经纪组织:电话: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企业类型:邮编:注册资本:开户银行帐号:受托经纪组织: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鉴于:1 .(产权转让标的企业的名称)成立于年,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元,系(出资人/股东名称)出资元(出资人/股东是多名的应分别载明)。2 .经评估(审计),截止年月日,(
2、产权转让标的企业的名称)资产合计为人民币元,负债合计为元,净资产为元。3 .本次(产权标的名称)转让,各方当事人已被授权。第一条产权转让的标的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有偿转让给乙方。第二条产权转让的价格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大写)转让给乙方。(出让人或受让人是多方的均应载明)第三条产权转让的方式上述产权经资产评估确认后,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市挂牌,采用(协议转让或拍卖或招投标等)的方式,确定受让人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第四条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O(本合同所涉及企业职工安置的,约定必须与转让标的企业安置职工方案一致。对情况复
3、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载明。)第五条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o(对情况复杂的,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第六条产权转让中涉及的资产处置经甲、乙双方约定,作如下处理:o(对情况复杂的,可附产权交割清单或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第七条经甲、乙双方约定,产权转让总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付款条件,采取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的方式:(对情况复杂的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1 .一次付清的方式(1)产权转让总价款应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日内一次付清。(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大写)。乙方在支付产权转让总价
4、款时,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2 .分期付款的方式(1)国有、集体产权转让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合计人民币(大写),并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于年月日(首期付款之日起一年内)付讫,并提供合法担保,余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大写)o乙方在支付产权转让首期付款时,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首期价款。第八条产权交割事项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产权交割清单,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完成产权转让
5、的交割。经甲、乙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年月日。由交易基准日起至产权或资产转让的完成日止,其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方承接。第九条权证的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方在期限内完成所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第十条产权转让的税收和费用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费用,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约定,由方(或双方共同承担)支付。(亦可针对支付的具体税收和费用进行详细约定。)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6、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2 .甲方未能按期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或乙方未能按期支付产权转让的总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按总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 .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或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可依法采取下列方式: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1.因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益利益的。3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的。4
7、 .因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予以认可的。5 .因本合同中约定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将乙方的已付款项全额返回给乙方。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及其委托的产权经纪组织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并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案。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的承诺1 .甲方向乙方承诺所转让的产权属真实、完整,没有隐匿下列事实:(1)执法机构查封资产的情形;(2)权益、资产担保的情形;(3)资产隐匿的情形;(4)诉讼正在进行中的情形;(5)影响产权真实、完整的其他事实。2 .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欺
8、诈行为。3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中的内容。第十五条其他o(上述条款若有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约定。)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及执业产权经纪人、产权经纪组织签字盖章,并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审核盖章,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生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同使用须知和本合同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产权标的方执份,产权经纪组织各执份,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执份,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份。出让人(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执业经纪人(签字):签订地点:年月B受让人(乙方)(盖章):法定代
9、表人(签字):执业经纪人(签字):签订地点:年月B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盖章):年月B附件合同使用须知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构成本合同示范文本要件的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适用条款。条款所列内容,包括括号中所列内容,均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二、为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加以载明。三、出让人:指转让标的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出资人或资产处置人。四、受让人:指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协
10、议转让或拍卖或招投标等方式有偿取得产权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五、合同涉及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应按合同文本要求载明,企业类型按出让人、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当事人如系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等。合同涉及的出让人、受让人是多方的,均应分别载明。六、产权转让的标的:指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拥有的产权(整体或部分),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商标权、专利权等。七、转让价格: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经资产评估确认后,作为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未经资产评估直接以竞价或协议方式确定价格的,一般只适用非公有经
11、济性质的产权。八、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指按照有关规定,应约定妥善安置转让企业职工的有关事项。如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应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九、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指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如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应附经债权金融机构书面同意的相关债权债务协议。十、资产的处理:指根据不同的标的具体约定,对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商标权、专利权等实际标的物的处理。十一、产权交易的基准日:指产权转让标的价值体现的特定时占,宣、O十二、违约责任:当事人既约定
12、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除协商和调解方式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但选择了仲裁方式就不能再约定其他方式。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篇2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注,此处具体填写转让标的:资产所有权或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第一条转让标的本合同转让标的为:(企业/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标的企业)的,具体为(详
13、见清单/)。以上转让标的的性质属于(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其他)。第二条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详见清单/)O转让方(是/否)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第三条甲方的声明与保证1 .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2 .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3 .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4 .o第四条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1 .乙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在职/离退休)职工。2 .乙方不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在职/离退
14、休)职Xo3 .甲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在职/离退休)职工。4 .o第五条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甲方在转让前对于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为:(下列任选一条)1 .甲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2 .由乙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3 .o第六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1.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即:人民币(小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O4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条件(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帐户;(2)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转
15、让价款中的%(不低于30%)即:人民币(小写)元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帐户,剩余价款人民币(小写)元(以下简称剩余价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内(不超过1年)一并付清。对于剩余价款应以的方式提供担保。第七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经济法律文书、文秘人事档案、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2 .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3
16、.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或批件的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4.o第八条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在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的费用:乙方应该承担以下费用:O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
17、款的,应对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按有关同期银行贷款滞纳金的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4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及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5o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 .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2 .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3 .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
18、实现合同目的的。4 .$o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案。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或其经纪机构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案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乙方经纪商各执份,北京产权交易所留存份用于备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执业经纪人(签字):执业经纪人(签字):年一月日年月日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19、:说明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按照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对于不涉及本合同条款所述情形的事项,用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表示。三、转让方:指能够依法出让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四、受让方:指有权以有偿方式受让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为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的法人
20、、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该产权交易行为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五、经济性质:对应转让方、受让方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六、转让标的:本合同所称产权交易指资产所有权及/或股权的有偿转让行为,其转让标的包括非公司制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投资权益,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依法能够进行交易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的所有权。七、本合同第四、第五条是对第一条的具体约定,如有关交易不涉及其内容的,请在相关条款中注明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八、转让价格:为当事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依法确定的
21、交易价格。如涉及国有产权的转让,应依法委托具有合格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国有资产评估,转让价格应以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九、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本合同经产权交易双方及/或代理其进行产权交易的各自的经纪机构签字或盖章后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本合同自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案之日起生效。十、北京产权交易所郑重声明:本合同范本仅供在本交易所进行产权交易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本交易所不承担因制作并提供本合同范本而被要求承担的任何保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本合同范本条款内容完备、保证交易双方签约目的的真实、保证交易双方的签约主体资格适格、保证交易双方为签订本合同而做出
22、的声明及承诺以及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等一切保证责任。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篇3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企业类型:邮编:开户银行:帐号:经纪组织:电话: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企业类型:邮编:开户银行:帐号:经纪组织: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岳阳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涉及当事人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产权转让的标的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有偿转让给乙方。第二条产权转让的价格甲方将上述产权经资产评估后与乙方协商确定,以人民币(大写)万元转让给乙方。第三条产权转让的职工安置方式经
23、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第四条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第五条产权转让中以下资产的处理方式(根据不同的转让标的具体约定)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1.房屋建筑2 .土地使用权3 .车辆4 .设备5 .商标6 .专利7 .技术项目8 .其他第六条产权交割的责任甲、乙双方及其委托的经纪组织按照产权交割清单应在合同生效后,于年月日前共同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甲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在地点将产权最终完整地移交给乙方,
24、否则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第七条产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地点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于年月日前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万元。乙方应将第二条确定的款项,通过其委托的经纪组织按以下方式,期限、地点支付,当合同履行后,甲方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第八条产权交易的基准日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交易基准日为年月日。第九条权证的变更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并共同配合,由方在期限内完成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第十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应双方要求解
25、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2 .乙方如未能按期支付本同转让标的的价款,或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的,每逾期天,应按总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 .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第十一条产权转让纠纷的处理合同当事人或第三方及其委托的经纪组织之间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向审核合同的岳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或岳阳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也可明确仲裁或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凡合同变更或解除,甲、乙方及其委托的经纪组织必须签订变或解除合同书,同时,报请交易所审核盖章后生效。2.发生下列情况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上述
26、条款中未尽事宜)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的承诺1.甲方向乙方承诺转让的产权是真实、可靠、完整的,没有下列隐匿事实:(1)法院查封资产的情形;(2)抵押、担保资产的情形;(3)隐匿资产的情形;(4)影响产权真实,可靠、完整的其他事实。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欺诈行为。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及执业产权经纪人,经纪组织签字,盖章,并经交易所对合同审核盖章、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生效。合同成立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执业产权经纪组织各执份,交易所执份。第十六条其他合同使用须知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
27、让人(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执业经纪人(签字):经纪组织(盖章):年月日受让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执业经纪人(签字):经纪组织(盖章):年月B附件1 .出让人、受让人的资格证明(1)出资证明;(2)营业执照。2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代行出资人权利的上级主管部门批文等。3 .资产评估及确认报告或审计报告(非公有经济性质价格自行协商除外)。4 .与被转让标的相关的权证。5 .其他。注:交易中心对合同审核所需的附件,由交易中心自行订立。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合同法和岳阳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构成合同文本要件,供产权交易各方
28、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二、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拟定具体条款,需约定的必须填写,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三、出让人:指转让标的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出资人或资产处置人。四、合同涉及的当事人概况: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五、企业类型:按照出让人。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六、转让标的: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专利权、商标权等。七、第三、第四条、第五条款是对第一条款的具体约定,如合同中不涉及其内容的,请在这三项条款中各自注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八、转让价
29、格:未经资产评估直接以协商方式确定价格的,一般只适用非公有经济性质的产权。九、职工的安置方式:指按照岳阳市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指引办法规定,应约定妥善安置出让企业职工的事项。十、资产的处理:是针对实际标的物的处理方式。十一、产权交割的方式、期限、地点:指出让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产权转让给受让人,并明确产权交割的具体日期。十二、产权交易的基准日:指确定被转让产权的所有权、风险。责任转移的特定时点。十三、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十四、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本合同由交易各方当事人及其产权执业经纪人,经
30、纪组织签字盖章,并经本中心对合同审核盖章后,合同即成立,亦表示合同同时生效。合同生效起始时间以本中心审核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准。十五、合同的解除除合同规定的条款外,也可用另立解除合同的方法予以解决。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篇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注,此处具体填写转让标的:资产所有权或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第一条转让标的本合同转让标的为:(企业/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标的企业)的
31、,具体为(详见清单/)。以上转让标的的性质属于(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其他)。第二条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详见清单/)O转让方(是/否)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第三条甲方的声明与保证1 .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2 .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3 .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4 .o第四条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1 .乙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在职/离退休)职工。2 .乙方不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
32、(在职/离退休)职Xo3 .甲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在职/离退休)职工。4 .o第五条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甲方在转让前对于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为:(下列任选一条)1 .甲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2 .由乙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3 .o第六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1 .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即:人民币(小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O2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条件(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帐户;(2)乙方采用分期
33、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中的%(不低于30%)即:人民币(小写)元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帐户,剩余价款人民币(小写)元(以下简称剩余价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内(不超过1年)一并付清。对于剩余价款应以的方式提供担保。第七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经济法律文书、文秘人事档案、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2 .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
34、法律责任。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或批件的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4 .o第八条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在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的费用:乙方应该承担以下费用:O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 .乙方未按
35、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对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按有关同期银行贷款滞纳金的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3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及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5o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 .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2 .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3 .另一
36、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4 .$o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案。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或其经纪机构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案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乙方经纪商各执份,北京产权交易所留存份用于备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执业经纪人(签字):执业经纪人(签字):年一月日年月一
37、日签约地点:签约地点: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篇5产权交易所:本单位就实施有关产权交易事宜委托如下:一、出让标的二、出让条件、价格、付款方式三、特别约定(商业保密要求,出让条件、价格、付款方式调整等)本单位同意按上述有关内容对外进行交易信息公告和实施交易,并承诺提交的附件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在与受让方签定出让标的交易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你公司办理交易成交备案和支付交易额千分之五(0.5%)的交易费用。本项委托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特此委托出让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年一月B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篇6岳阳市产权交易合同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企业类型:
38、邮编:开户银行:帐号:经纪组织:电话: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企业类型:_邮编:开户银行:帐号:经纪组织: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岳阳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涉及当事人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产权转让的标的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有偿转让给乙方。第二条?产权转让的价格第三条?产权转让的职工安置方式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第四条?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第五条?
39、产权转让中以下资产的处理方式(根据不同的转让标的具体约定)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1、房屋建筑2、土地使用权一3、4、设备5、6、专利7、技术项目8、其他第六条?产权交割的责任甲、乙双方及其委托的经纪组织按照产权交割清单应在合同生效后,于年月日前共同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甲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在地点将产权最终完整地移交给乙方,否则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第七条?产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地点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于年月日前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万元。乙方应将第二条确定的款项,通过其委托的经纪组织按以下方式,期限、地点支付
40、,当合同履行后,甲方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第八条?产权交易的基准日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交易基准日为年月日。第九条?权证的变更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并共同配合,由方在期限内完成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第十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应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2、乙方如未能按期支付本同转让标的的价款,或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的,每逾期天,应按总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第十一条?产权
41、转让纠纷的处理合同当事人或第三方及其委托的经纪组织之间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向审核合同的岳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或岳阳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也可明确或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凡合同变更或解除,甲、乙方及其委托的经纪组织必须签订变或解除合同书,同时,报请交易所审核盖章后生效。2、发生下列情况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的承诺1、甲方向乙方承诺转让的产权是真实、可靠、完整的,没有下列隐匿事实:(1)法院查封资产的情形;(2)抵押、担保资产的情形;(3)隐匿资产的情形;(4)影响产权真实,可靠、完整的其他事实。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
42、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欺诈行为。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及执业产权经纪人,经纪组织签字,盖章,并经交易所对合同审核盖章、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生效。合同成立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执业产权经纪组织各执份,交易所执份。第十六条?其他”合同使用须知”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甲方)(盖章):受让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执业经纪人(签字):执业经纪人(签字):经纪组织(盖章):经纪组织(盖章):年一月日年月一日附件1.出让人、受让人的资格证明(1)出资证明;(2)营业执照。2 .股东
43、会(董事会)决议或代行出资人权利的上级主管部门批文等。3 .资产评估及确认报告或审计报告(非公有经济性质价格自行协商除外)。4 .与被转让标的相关的权证。5 .其他。注:交易中心对合同审核所需的附件,由交易中心自行订立。说明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和岳阳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构成合同文本要件,权交易各方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二、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拟定具体条款,需约定的必须填写,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三、出让人:指转让标的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出资人或资产处置人。四、合同涉及的当事人概况:如涉及的是自然人
44、,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五、企业类型:按照出让人。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六、转让标的: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技术项目、专利权、权等。七、第三、第四条、第五条款是对第一条款的具体约定,如合同中不涉及其内容的,请在这三项条款中各自注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八、转让价格:未经资产评估直接以协商方式确定价格的,一般只适用非公有经济性质的产权。九、职工的安置方式:指按照岳阳市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指引办法规定,应约定妥善安置出让企业职工的事项。十、资产的处理:是针对实际标的物的处理方式。十一、产权交割的方式、期限、地点:指出让人应在规
45、定的期限和地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产权转让给受让人,并明确产权交割的具体日期。十二、产权交易的基准日:指确定被转让产权的所有权、风险。责任转移的特定时点。十三、违约责任:根据第1真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十四、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本合同由交易各方当事人及其产权执业经纪人,经纪组织签字盖章,并经本中心对合同审核盖章后,合同即成立,亦表示合同同时生效。合同生效起始时间以本中心审核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准。十五、合同的解除除合同规定的条款外,也可用另立解除合同的方法予以解决。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篇7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编号:转让标的企业名称:合同使用须知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民法典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按照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对于不涉及本合同条款所述情形的事项,用“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表示。三、转让方:指能够依法出让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四、受让方:指有权以有偿方式受让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为外国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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