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审美建构论到复调小说理论-——巴赫金对外位性立场的矛盾态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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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审美建构论到复调小说理论巴赫金对外位性立场的矛盾态度FromAestheticConstructivismtoPolyphonicNovelTheory作者:龙玉霞作者简介:龙玉霞,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文艺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杭州310028原文出处:浙江学刊(杭州)2011年第4期第86-91页内容提要:本文旨在通过梳理自我意识、外位性立场、对话立场和复调小说之间的复杂纠葛,分析巴赫金在小说研究中,由对自我意识的重视程度的上升的强调,所引发的对作者立场的态度改变和所导致的小说观的变化之间的联系,以期对他的复调小说理论的贡献和局限作出更精准的评价。指出巴赫金在小说研究中所遵循的作者立场决定论的一贯
2、逻辑,其理论在反对作者对主人公粗暴干预的同时,也造成了忽视甚至否定小说作为艺术作品应承担价值评判功能的弊端。期刊名称:文艺理论复印期号:2011年10期关键词:复调小说/外位性立场/对话立场/自我意识/客观小说英国当代小说家、文学评论家戴维洛奇曾以毋庸置疑的口气断言:人物是小说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如何刻画和塑造人物,就成了小说创作中的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前苏联学者M巴赫金以他的复调小说理论作出了独特的解答。通过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的深入解读,巴赫金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认为陀思妥耶夫斯基为小说引入了一种新的复调类型,在复调小说中,人物是独立于作者的,作者与其笔下的人物构成的
3、关系是一种新型的对话关系。而这一新型关系得以建立的前提在于他在刻画人物时采取了一种全新立场一对话立场,以此取代了传统小说中作者们惯用的夕M立性立场。如果说,对话立场是一个比较容易理解的概念,那么,所谓外位性立场”又意味着什么呢?它与复调小说理论又有何关联呢?在展开具体的分析之前,有必要考察一下复调小说理论提出的背景。巴赫金在进行哲学研究的早期,在讨论审美活动的过程中,形成了他的审美建构论,它和复调小说理论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后者既是对前者某些结论的反叛和颠覆,又是对前者所持作者立场决定论逻辑的延续。此外,这一背景值得注意的还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巴赫金的哲学家身份及其早期在进行最抽象的哲学研究时期
4、关于人的存在所做的结论及其推论;其二则是其学术活动的路径所具有的由最抽象的哲学基本问题延展到非常具体的小说创作问题的特点。1961年6月,在和年轻学者柯日诺夫等人会面时,巴赫金提醒道:你们要注意到,我可不是文艺学家,我是哲学家.他是从探索作为个体的人的存在这一基本问题展开他早期的哲学研究的。在他看来,每个个体的存在都是唯一的,这种存在的唯一性意味着每个个体既是独特的,又是独立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自我和他人之间是互相隔绝的。反之,正是因为个体的独特,才使他人能为自我带来和提供一方特有而对方缺乏的东西,这就使自我和他人必然是互相依存的。同理,这一依存关系并不必然导致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于是自我
5、和他人的平等也是这一关系的必然属性。所以,巴赫金的存在的唯一性这一观念的显著特点就在于强调并维护每一个体的独立以及和他人的平等地位。以个体存在的唯一性以及自我和他人既相互依存又平等的关系为基础,巴赫金提出了夕M立性这个概念。其基本内涵可以表述为:个体的存在的唯一性是通过存在的空间形式和时间形式表现出来的。在某一时刻,不同个体在空间上无法同时处于同一位置。当其中一个个体位于某T立置时,其他个体只能位于这T立置以外的位置,也即这一位置的夕M立。其他个体的夕M立性在观照某一个体时具有这一个体所无法拥有的优势,这是一种超视超知的优势。他人在观察我时,其视野超出于我自身观察自我的视野,比如,我在不借助镜
6、子之类的工具的情况下,是无法看到自己的后脑勺的,但他人则可以。这就是巴赫金所说的,我所能做的一切,任何他人永远都不可能做,而他人在相对于我的外位上可以为我做的一些特殊的行为,我也永远不可能为自己做。巴赫金将审美世界视为现实世界的一个典型特例,切入的视角非常抽象:将小说创作作为人的一种行为,一种活动,将作者作为一个行为者和一个活动者。在此,他依然遵循着从自我和他人这样一对对立范畴构成的关系这个逻辑思考问题。在他看来,小说作者和小说的主人公互为他人,因此,他提出了小说即是作者对作为他人的主人公进行的具有完成性的整体反应的建构活动,也就是他著名的审美建构论。要很好地完成这一建构任务,作者必须采取外位
7、性立场。他在抽象而笼统地对小说创作进行研究时,在审美建构论的视野内以外位性立场这一原则观照陀氏小说,认为缺划卜位性立场导致陀氏小说在艺术上是失败之作。然而,深入解读陀氏的小说后,他却推翻了外位性立场对审美活动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见解,提出了复调小说理论,在其中给予陀氏小说以极高评价,并认为以对话立场代替外位性立场是陀氏小说取得重大创新的根本原因。以上就是巴赫金在提出复调小说理论之前,他由对最抽象的哲学研究经审美活动,再到普通的小说创作,最后聚焦于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这一小说创作实践的具体研究,一路走来的学术路径特色。审美观照世界以它的具体性和贯通着情感意志的语调,在文化领域的所有抽象世界中,更接近
8、于行为的统一而唯一的世界而被巴赫金作为现实世界的一个典型特例。探讨作为行为的审美活动,但不是从其产品出发,而是从作者(作为负责任的参与者)的角度。同理,小说作者以一个行为者的身份被引入他的审美活动研究视野。他以游戏和艺术的区别为例对审美活动的本质进行界定。游戏之所以并非艺术,就在于前者只对参与者本身有着意义,并不指向游戏之外的人。戏剧与之截然不同,它并不仅对参与其中的演员有意义,更重要的是它对戏剧之外的作者和观众所具有的描绘生活的意义。于是,作者和观众的外位性视角对于戏剧而言便是必不可少的。由此,他引申出一个结论:审美活动区别于人类其他活动如政治活动、经济活动和宗教活动的根本之处,在于它要求必
9、须有具备夕M立性立场的活动参与者。如果说建构是:把具体的唯一性的局部?咽素,通过原则上必然的而非偶然的配置与联系,形成一个完成了的整体。那么,审美建构就是以人为价值中心建构一个艺术整体。被当作建构的价值中心的人,作者在对其进行审美观照时,所采取的应该是审美反应。和生活中对一个人所做的反应是零散的,个别表现的反应不同,审美反应则是对整个人的反应。巴赫金对审美建构是对艺术整体和主人公的完成以及是对主人公的整体性反应两个至关重要的构成要素进行了特别强调,因为在他看来,作品的每一因素展现给我们时,已经包含了作者对它的反应;而这一反应又既包含着事物,也包含着主人公对这一事物的反应。作者既是艺术作品各个因
10、素的组织者,又是主人公的观照者,二者的身份是合二为一的。作为作品也就是艺术整体的组织者,他需要站在外位性立场上将对主人公所作的具有整体性的审美反应组织到艺术整体中。很显然,处于作者审美观照目光下的诸主人公们只是艺术整体的诸因素中的一部分。正如巴赫金所说,作者作为作品的组织者,表现在对作品中的主人公的全方位的塑造中:作者是唯一的积极的组织力量,这种力量不存在于心理学所指的意识之中,而存在于有稳定价值的文化产品之中。同时作者的积极反应表现在整个主人公的积极观照(这一观照的内容又受到作者积极反应的制约),表现在主人公的形象结构中,表现在展示主人公的节奏中,表现在语调结构汇总以及对诸多涵义因素的选择中
11、。总之,审美建构论就是作者以夕M立性立场为根本立场,充分发挥它观照主人公的超知超视的优越性,把主人公的空间形式、时间形布口涵义形式等诸因素聚合起来,换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为主人公的形象定型、定性一这就是所谓的完成。巴赫金认为,作者的夕M立性立场所产生的对主人公的“超视超知,使作者在充分把握主人公的整体时一他将主人公的整体区分为空间形式、时间形式和涵义形式,都具有特殊的优势。所谓的空间形式指的是主人公的人体外形、身缘轮廓、外在行为等。时间形式除了指主人公的出生、死亡等事件外,更多的指的是主人公的内心生活。这就使得他的结论令人生疑。因为很显然,人的内心生活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具有直观性的。可以想见,此时
12、,作为内心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主人公的自我意识的重要性还没有引起巴赫金充分的重视。巴赫金的审美建构论和外位性立场在触及主人公的内心生活时,并不像他以为的如同把握外在形式抖瞬胜券在握。这暴露了审美建构论和外位性立场的不足。在他评价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时,因为涉及内心生活中极为复杂的自我意识,这一不足暴露得尤为明显,所以他对自己的理论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复调小说理论就是这一调整的结果。巴赫金对这一理论基本内容的概括是:“有着众多的各自独立而不相融合的声音和意识,由具有充分价值的不同声音组成真正的复调这确实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长篇小说的基本特点。”他进一步解释道,在陀氏的作品里,不是众多性格和命运构成一
13、个统一的客观世界,在作者统一的意识支配下层层展开;这里恰是众多的地位平等的意识连同它们各自的世界,结合在某个统一的事件之中,而互相间不发生融合。除了主人公之间彼此是平等的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主人公和作者之间也是平等的,试看巴赫金接下来的论述:主人公议论在这里也不是作者本人的思想立场的表现,主人公的意识,在这里被当作是另一个人的意识,即他人的意识;可同时它却并不对象化,不囿于自身,不变成作者意识的单纯客体主人公对自己、对世界的议论,同一般的作者议论,具有同样的分量和价值在作品的结构中,主人公议论具有特殊的独立性;它似乎与作者平起平坐,并以特别的方式同作者议论结合起来,同其他主人公同样具有十足价
14、值的声音结合起来。(11)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巴赫金的这一理论的最关键之处就在于强调主人公的独立地位、主人公之间的平等关系,更重要的则是主人公和作者之间的平等的关系。而相对于审美建构论而言具有核心地位的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完成作用却再也没有被提起。如果对审美建构论和复调小说理论加以对照,我们将会发现,后者是对前者的颠覆。后者的颠覆主要是针对前者提出的小说的任务是对主人公的完成,针锋相对地提出:陀氏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尊重并保留了小说主人公的未完成状态。相应地,对于审美建构论至关重要的外位性立场也在复调小说理论中,为对话立场所取代。分析从审美建构论到复调小说理论之间的变化,我们可以发现,其中既有决绝的突变
15、,也有一脉相承的延续。突变的是作者对主人公的包容关系变为二者之间平等的对话关系,作者也不再对主人公具有完成作用而是任他们处于未完成状态,作者和主人公之间的外位性立场不再被强调,取而代之的则是二者的对话立场。不变的则是巴赫金依然秉持小说的体裁由作者对于主人公的立场所决定的作者立场决定论的逻辑。这一变化极为突兀,我们既无法找到其中的原因,也无法还原其具体过程,只能看到横亘于变化前后的鸿沟。其变的部分与不变的部分,同样引人深思。在审美建构论的视野中,巴赫金这样批评陀氏的小说:由于缺乏外位性立场,导致在这类小说中,主人公的背景如果不是完全不出现,就是由于和他缺乏天然联系而不能起到对他的烘托作用;主人公
16、的外在表现(外貌、声音、举止等等)只是无关紧要可有可无的,和内在的认识伦理立场没有有机地融为一体;呈现给读者最多的是主人公的内在世界。与之同时,作者并没有将诸多因素组织起来以构成一个完成性的整体,作者本人的面目也是支离破南口模糊不清的。不仅如此,他还细致地将夕M立性立场缺失的情况分门别类:主人公控制作者、作者控制着主人公以及主人公本身就是自己的作者。陀氏的小说被划入第一种情况,即主人公控制作者。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巴赫金的分类标准,与其说陀氏的小说属于主人公控制作者的情况,不如说更加符合作者控制主人公的情况。巴赫金将这类主人公称为最终未完成的主人公,试看他对他们的概括:主人公总是不认同作者
17、对他的完成性评价而时时试图突破,在他看来作者施加于他的整体性评价只是一种限制和束缚。“你以为我整个儿就是这样吗?这个主人公仿佛在说,你以为你看到了整个的我吗?可我身上最主要的东西你是不可能看到、听到、知道的.”这样的主人公对作者来说是永无完结的,亦即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得到重生,不断要求新的完成形式,而他自己又以自我意识来破坏这些形式。(12)从审美建构论的角度看,在构成主人公完整形象的诸要素中,自我意识只是所属的主人公的内在生活中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以此标准观照陀氏小说,它缺乏主人公的一些如空间形式等方面的重要因素的情况自然不能令巴赫金满意。自我意识在小说主人公的诸因素中占据了绝大部分份额,但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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