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docx
《XX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科学评价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依据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和XX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等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以下简称标准化评价)是按照评价标准对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成效的全面评价,主要包括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建成运行的中小型水库及5级以上堤防等工程的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第四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评价,组织开展区级标准化评价和水利部、省、市级标
2、准化评价的初评与申报工作。第五条标准化评价按水库、堤防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水库、堤防标准化评价表中评价标准。第六条申报标准化评价的工程,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包括新建、除险加固、更新改造等)通过蓄水验收,工程运行正常;(二)水库工程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三)水库工程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鉴定,申报区农业农村局评价的,鉴定结果达到一类、二类标准或完成除险加固,堤防工程达到设计标准;(四)水库工程的调度规程和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经相关单位批准;(五)已通过蓄水(投入使用)验收但未竣工验收的新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暂时参照移民征地线范围进行管理,并获得
3、县政府确认;(六)水管单位自评、区农业农村局评审,达到区级以上评价标准。第七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评价采用千分制评分。通过区级评价的,评价结果总分应达到700分(含)以上,且各类别评价得分均不低于该类别总分的70%。第八条区级标准化评价分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自评、区农业农村局评审。第九条申报标准化评价应提交以下材料:水管单位申报文件,水管单位自评报告及评价表,佐证材料清单。第十条区农业农村局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复核,满足第六条申报条件的,组织专家组开展评价,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第十一条评价结果达到区级评价标准的,认定为XX区标准化管理工程,待条件成熟后水管单位可以申请更高级别的标准化管理评价。第十二条区农业农村局每五年组织一次复评,并进行不定期抽查,复评或抽查结果将予以通报。第十三条通过区农业农村局评价的工程,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取消。(一)未按期开展复评;(二)未通过复评或抽查;(三)工程安全鉴定为三类及以下(不可抗力造成的险情除外),且未完成除险加固;(四)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五)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严重工程问题或运行管理问题;(六)发生其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重大事件。第十四条本细则由XX市XX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 水利工程 标准化 管理 评价 细则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083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