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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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佛房金管(2023)71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12月29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第三条本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遵循房住不炒、租购并
2、举、公平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第四条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公积金中心可根据需要委托银行等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对其进行监督和考核。第二章提取情形第五条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以下简称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在本市租房自住;(四)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居住其内且拥有所有权、性质为
3、住宅的房屋,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再交易住房等,房屋所在地应当为职工夫妻其中一方的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第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应当在个人账户封存后,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账户:(一)离休、退休;(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三)出境定居。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第三章提取条件、时限和额度第七条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一)提取条件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可申请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二)提取时限购
4、买自住住房的,应当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购买日期起一年以内提出申请,可提取一次。(三)提取额度提取额度应当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提取的住房有两名以上产权人且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产权份额计算,没有明确份额的原则上均等计算。职工申报提取的住房如曾在异地提取,应当扣减其在异地已提取的额度。第八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一)提取条件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并按月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二)提取时限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应当在贷款偿还期内提出申请,每月可提取一次。贷款结清后,如住房未出售且额度未提取完毕的,可在结清后一年以内申请提取一次。(三
5、)提取额度提取额度应当不超过该套住房还款本息。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以下简称公积金冲还贷)的,其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本息不计入可提取额度中。提取的住房有两名以上产权人且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产权份额计算,没有明确份额的原则上均等计算。职工申报提取的住房如曾在异地提取,应当扣减其在异地已提取的额度。第九条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一)提取条件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建造房屋自住的,可申请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对住房全部拆除并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可申请翻建自住住房提取。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住房危险性鉴定已达到C级或D级的,可申请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二)提取
6、时限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自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材料签发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申请,可提取一次。(三)提取额度提取额度应当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其中涉及装修部分的支出不计入可提取额度。提取的住房有两名以上产权人且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产权份额计算,没有明确份额的原则上均等计算。职工申报提取的住房如曾在异地提取,应当扣减其在异地已提取的额度。第十条在本市租房自住提取(一)提取条件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二)提取时限提取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往前追溯。同一提取年
7、度内职工符合多种租房提取情形的,只能以其中一种情形申报提取,可选择按年提取或按月提取。提取时应当明确租赁时间段,且只能申报当前提取年度的租赁时间段,不得重复申报。(三)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具体金额按照租金缴纳佐证材料核定。租住商品住房的,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核定。每月提取额度应当不超过月最高可提取额度。多孩家庭(多孩家庭是指现有三个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下同)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具体金额按照租房发票核定。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财亥定,月租金大于月最高可
8、提取额度的,超出的部分不计入可提取额度。同一时间段内一个多孩家庭只能以一套住房申报提取。对于上述三种租房提取情形,已申报提取的剩余额度均不计入下次申报的可提取额度中。公积金中心于每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年度租住商品住房、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可提取额度。第十一条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一)提取条件2022年1月1日后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对拥有产权的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实施加装电梯,并符合本市加装电梯相关规定,可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自建房、别墅加装电梯不属于可提取范畴。(二)提取时限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自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申请,可
9、提取一次。(三)提取额度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额度应当不超过所分摊的用于支付加装电梯的费用,具体分摊的费用按职工提供的出资佐证材料核定,产权人可协商确定各自的可提取额度。第十二条离休、退休提取(一)提取条件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提取。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当在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退休凭证后提出申请。申请时职工个人账户应当为封存状O(二)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第十三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一)提取条件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申请时职工个人账户应当为封存状态。(二)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第十四条出境定居提取(一
10、)提取条件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提取。出国工作、进修、学习等非定居的情形不属于可提取范畴。申请时职工个人账户应当为封存状态。(二)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第十五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一)提取条件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时职工个人账户应当为封存状态。(二)提取额度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第十六条职工不得以下列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写字楼、商铺、商用公寓、车位等非住宅;(二)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等情况;(三)本人及其配偶在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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