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18”鹰厦线高崎二场至厦门站间坠梁塌网一般C类事故的通报(请组织学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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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昌铁路局安全监察室电报关于“12.18”鹰厦线厦门高崎Il场至厦门站间坠梁塌网一般C类事故通报人工办理主送:抄送:。网络送达主送:局属各单位,各一级非运输企业,总公司管理的各合资铁路公司,局管各合资铁路公司,各铁路建设指挥部:抄送:抄送:行政各部门。2014年12月18日,鹰厦线厦门高崎II场至厦门站间发生一起坠梁塌网的一般C类事故,现将事故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概况2014年12月18日2时40分,鹰厦线厦门高崎11场至厦门站间,中铁大桥局在K689+495m处进行折除上跨桥贝雷梁(长30m)封锁施工(0时17分至4时27分),由于参与拆除作业的两台汽车吊在起吊作业中未同步,致使一台汽车吊
2、倾倒,吊机臂杆倒在下行线外侧边坡上,贝雷梁一端落在两线间、另一端斜靠在公路桥侧面,造成鹰厦线上、下行线承力索断线、塌网,176号接触网杆拉断、175号接触网杆倾斜,经救援上行线于15时09分恢复行车,中断上行线行车10小时42分钟,下行线于15时27分恢复行车,中断下行线11小时,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Cl4)。定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重要责任,追究福建地方铁路开发公司同等主要责任、运输处重要责任。二、事故原因分析1.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施工管理规定。一是安全技术细化措施不全。施工单位大桥局C标项目部在施工方案中采取的双机抬吊方法,未
3、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抬吊措施,对工况验算、指挥协作等未予明确;也没用应急预案,特别对双机抬吊的安全风险和控制措施、救援方法等没有制定。二是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及预想制度不执行。大桥局C标项目部对厦门劳务公司临时更换吊机没有掌握,以包带管。施工作业前,项目部未进行有效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充分预想,吊机司机及配合人员施工前未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会,直接进入现场,两司机相互间、与指挥人员间都没有进行必要的沟通,安全技术交底未按规定实行三级交底制度。三是关键工序临时变更吊机和作业人员,对施工使用的吊机和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履行报审手续。四是施工单位重要岗位、关键工序未按要求编制作业指导书,导致施工作
4、业人员对关键作业工艺掌握不清。五是作业过程失控,拆吊过程中,现场指挥人员未能正确指挥,导致双机动作不一致,并发生倾倒,项目部在场负责人对现场问题发现不及时、未能起到监督管理作用。安全技术措施不细、交底及预想制度未执行、现场作业失控,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2 .建设单位管理不到位。南昌局福建地铁公司作为代建单位,未能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关键工艺的细化措施和指导书的制定,未能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预想制度,特别是对涉及分包单位临时更换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等安全风险未能有效制止,现场把关人员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问题失管失查,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3 .监理单位监理工作不到位。监
5、理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对抬吊具体措施不明确的问题未能发现纠正;对前2次采用两台25T吊机施工违反施工方案的情况进行纠正后,没有盯控施工单位认真整改,尤其是对当日新进场作业的两台汽车吊,没有履行进场检查验证手续,未督促施工单位对作业层尤其是新进场司机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监理时,对现场指挥不当、吊机不同步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指出。监理单位对关键工序未编制作业指导书、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及预想、现场指挥协调等方面的问题监督管理不到位,是造成本起事故的重要原因。4 .施工等级审定错误。运输处违反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第14条“II级施工第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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