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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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潜能,防范农村小微权力腐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更好地实现财产权益,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围绕规范农村
2、产权流转交易,优化城乡资源配置,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二)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规范原则。农村产权交易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坚持公开透明、公正交易、公平竞争,建立和完善农村产权交易规则和程序,推进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规范有序进行。2 .坚持市场化原则。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畅通农村产权要素流动渠道,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推动要素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等实现农村产权效益
3、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3 .坚持信息化原则。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从有形市场向信息化平台集中,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在线委托、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组织竞价、网上办理成交等全流程电子化、网络化,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农村产权市场营商环境。4 .坚持平等性原则。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对农村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合法权益,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主体地位,鼓励自愿互利、平等协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不得强迫流转交易。5 .坚持统筹性原则。统筹规划,整合现有各级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形成集中规范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服务方式和监督
4、管理农村产权交易格局。各级各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乡村治理、现代农业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等方面结合起来,使之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效推动力量。二、目标任务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建立全市城乡统一、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行、管理规范、阳光透明”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制和服务体系,促进资源与资本的结合,服务农村产业升级,带动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构建交易机构与市场体系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承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职能,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工作。构
5、建以市级产权交易机构为主体、“市一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统一市场体系,实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交易鉴证、统一监督管理”。1.市级产权交易机构。市级产权交易机构要充分发挥信息集聚、交易规范、服务有序、上下联通的作用,负责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提供发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组织交易、出具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和资金结算等服务。各级产权交易机构应使用全市统一的交易系统提供服务,并按照数据归集标准,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信息与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实现互联互通。2 .县
6、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机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应设立相应的复核岗位,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村参与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以及本辖区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复核,并对流转交易的农村产权归属合法性进行核实,在业务上接受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管理。3 .乡级工作站。依托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或村级招投标服务中心)等部门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站,负责本辖区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收集、录入、核实、汇总、资料审核、报送、档案规整,负责对村级工作的指导。4 .村级服务点。依托村集体建立服务点,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服务直达村户,每个村(居)指定信息员,动员交易限额以下的农村产权项目主体进场交易;协助农户、村集体等委
7、托方提出交易申请、准备交易文件资料、带人现场察看等。(二)确定交易品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业碳汇和林业碳汇、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货物和服务采购、涉农项目招商和转让等服务,以及其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产权相关、依法可以流转交易的品种。(三)明确交易限额农村集体拥有的上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部入场流转交易,防止场外交易。严禁通过拆分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进场交易。1.耕地、林地、四荒地、坑塘
8、水面,以及围垦等土地类资源流转10亩(含)以上的,或农村土地相关权益流转(含预期流转)期限5年(含)以上的。2 .经营性资产及权益,单宗标的物转让或租赁年收入金额1万元(含)以上的,单宗标的物转让或租赁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或经营性资产及权益流转(含预期流转)期限1年(含)以上的。3 .单宗或批量货物和服务采购10万元(含)以上的。4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至400万元,或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至200万元,或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鼓励农村集体拥有的限额以下农村产权,个人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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