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工作指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工作指引.docx(20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附件1: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工作指引一、申请范围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取水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取水单位),应当向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取水审批机关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直接取用其他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退水或者排水的,应当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月取水二百立方米以下,以及农业灌溉、水产养殖年取地表水十万立方米以下的;(三)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危险排除或者事后10日内,将
2、取水情况报取水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备案);(四)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危险排除或者事后10日内,将取水情况报取水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备案);(五)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开始取水前向取水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提出申请,经其同意后方可取水;涉及跨行政区域的,须经共同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取水。);(六)以监测、勘探为目的的地下水取水工程。二、审批权限(一)省级审批权限根据广东省实施V中
3、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二条:除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和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批的取水外,下列取水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1.省管水利工程取水;2.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取水;3,日取地表水十五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业取水。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办资管(2022)251号),在水资源超载地区,按超载的水源类型暂停相应水源的新增取水许可。对合理的新增生活用水需求以及通过水权转让获得取用水指标的项目,可以继续审批新增取水许可,但需严格进行水资源论证,原由市级、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审批权限调整为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在地下水限制开
4、采区开采利用地下水的,应当向取水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其他取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二)市、县两级审批权限划分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明确市县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粤水资源函(2015)2407号),广东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如下规定审批取水:1.下列取水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1)日取地表水不满十五万立方米的市管水利工程取水;(2)总装机五千千瓦以上的水电工程取水;(3)日取地下水单井二千立方米以上、单位井群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4)日取地表水五万立方米以上、不满十五万立方米的非农业
5、取水;(5)设计灌溉面积五万亩以上的农业取水;(6)跨县级行政区域取水。2 .省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以外的其他取水,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3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将部分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取水许可审批权限,下放给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下放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后应当报省水利厅备案。根据广东省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抽水蓄能取水许可审批权限按水电工程的总装机确定。表22广东省取水许可权限划分表审批部门申请取水情况国家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珠江干流和其他跨省、自治区、湖泊的指定河段限额以上的取水;(二)省际边界河流、湖泊限额以上的取
6、水;(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取水;(四)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取水;(五)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河段)、湖泊内的取水。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省管水利工程取水;(二)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取水;(三)日取地表水十五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业取水;(四)在水资源超载地区,按超载的水源类型暂停相应水源的新增取水许可。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日取地表水不满十五万立方米的市管水利工程取水;(二)总装机五千千瓦以上的水电工程取水;(三)日取地下水单井二千立方米以上、单位井群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四)日取地表水五万立方米以上、不满十五万立方米的非农业取水;(五
7、)设计灌溉面积五万亩以上的农业取水;(六)跨县级行政区域取水。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办理取水许可证审批情形的三、取水预申请流程(一)预申请意向投资水资源开发项目业主就其水资源开发项目取水地点、取水量以及取水用途等形成资料,书面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作取水预申请;(二)受理回复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其取水地点、取水量及取水用途,作出回复:如为生活饮用水、生产用水类取水项目,即可按取水许可流程办理取水许可证;如为水资源类开发项目,则需报县政府统筹考虑同意后,方可按取水许可流程办理取水许可证。(三)报县政府统筹考虑的项目类型水资源开发项目在取水地点、取水规模、取水用途等方面,对我县经济、社会、环境影
8、响较大的,需报县政府统筹考虑同意,以实现当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引进优质水企业力求水经济效益的重大提升。四、申请材料取水单位申请取水许可,应当根据取水情况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至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具体如下:(一)取水许可申请书;(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论证表);(三)属于备案的项目,提交有关备案材料;(四)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五)取水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六)通过水权转让方式获得取水指标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经审查同意的水权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意见。如按规定不需开展水资源论证,在申请时提交取水许可申请书(如申请书填写位置不够可附取水情况简要
9、说明),并跳过技术审查环节。如已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并取得正式审查意见,在申请时若论证报告主要内容和核心结论未发生变化可一并提交审查意见,并跳过技术审查环节。五、办理流程材料不全、形式不符依法不需取得宙批不属于本单位联权范围 或依法不得提出申调不受理告知书一次性4卜正告知申 请人朴齐全部材料申调人 提出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告知申谪人通过窗直不予受理决定书正式受理出具受理里组织技术审需修改完善查,形成技术审查意见/申调人修改报告是否需要复函不需技术市S通过南查许可决定书主办郃门审核结果送达结束不予许可决定书图1取水许可申请办理流程图(一)申请取水单位申请新增取水许可,应当根据取水情况,将所有申请材料
10、提交至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二)受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取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2 .提交的材料不完备或者申请书内容填注不明的,通知申请人补正;3 .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受理权限的机关提出申请。(三)审查审批机关对取水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根据取水项目情况和审查工作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论证表)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作为审批取
11、水申请的技术依据。审查要点如下:1.审批机关应在受理取水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查。技术审查根据取水项目情况和审查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取水口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流域管理局),以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取用地下水项目)等相关部门(单位)参加评审,并由专家组组长签署评审意见,未通过专家评审的,出具不通过的意见。需强调的是,水资源论证技术审查意见应形成节水评价是否通过审查的明确意见,节水评价未通过审查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不予通过技术审查。2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评审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县级审批的,部、省级专家成员须超过50%;地市级审批的,在确保有部级专家12名的同时,部、省级专家
12、成员须超过50%;省级审批的,部级专家成员须超过50%。3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论证表)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08-2017)和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525-2011)等导则进行编制,并应包括取水监测计量方案。需注意的是,对于新建项目,若退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污水处理厂或外运处理的,提供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或污水处理厂同意接纳建设项目退水的文件(协议)或外运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4 .水资源论证技术审查要点包括:取水水源及取水方案的确定;工作等级划分及水平年、保证率确定;取水是否满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尤其是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分析
13、(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的新增用水,应通过水权交易的方式解决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取用水水平衡图表是否合理;取水水量是否满足要求;再生水可供水量、供水强度、水质风险分析;取水口设置的合理性;水源水质能否满足要求及水质处理工艺方案;取水计量方案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取水影响分析,特别是河道下游生态用水及地下水取水影响;取水影响补偿方案建议;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引用情况,图表绘制情况,支撑性文件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中型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篇章编制指南(试行)(办规计函(2018)1691号)明确大中型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需编制节水评价篇章;水利部关
14、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节约(2019)136号)要求在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中将“用水合理性分析”强化为节水评价章节。节水评价未通过审查的,不予通过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对于因取水户主动撤回终止审查、报告书修改时间超时或未通过技术审查的应出具终止审查通知书。(四)决定审批机关在受理取水申请之日起承诺办理时限内(不包括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论证表)技术审查和依法举行听证所需时间)依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论证表)审查意见或专家组评审意见、审定后的报告书(论证表)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作出取水许可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批准的出具
15、不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于终止审查的应出具终止审查通知书。1.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取水审批机关决定批准取水申请的,应当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水源地水量水质状况,取水用途,取水量及其对应的保证率;(二)退水地点、退水量和退水水质要求;(三)用水定额及有关节水要求;(四)计量设施的要求;(五)特殊情况下的取水限制措施;(六)蓄水工程或者水力发电工程的水量调度和合理下泄流量的要求;(七)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的事项;(八)其他注意事项。2 .不予批准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充分说明理由,告知法律救济途径。3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16、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并在作出不批准的决定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批准的理由和依据:(一)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二)在取水许可总量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控制总量的地区增加取水量的;(三)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五)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六)可能对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七)属于备案项目,未报送备案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审批的取水量不得超过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设计的取水量。4 .广东省实施V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第二十八条取用水总量接
17、近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审批机关应当限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者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者用水量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取水申请,审批机关不予批准。5 .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取用地下水的取水许可申请不予批准:(一)不符合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地下水水位控制要求;(二)不符合限制开采区取用水规定;(三)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和节水规定;(四)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五)水资源紧缺或者生态脆弱地区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项目;(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垦种植而取用地下水。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18、除下列情形外,禁止开采难以更新的地下水:(一)应急供水取水;(二)无替代水源地区的居民生活用水;(三)为开展地下水监测、勘探、试验少量取水。已经开采的,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禁止开采、限制开采措施,逐步实现全面禁止开采;前款规定的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停止取用地下水。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保护要求,划定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禁止和限制取水范围。禁止在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禁止抽取难以更新的地下水用于需要取水的
19、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建设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应当对取水和回灌进行计量,实行同一含水层等量取水和回灌,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达到取水规模以上的,应当安装取水和回灌在线计量设施,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规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已建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关闭。6 .各类文书统一采用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格式文本的通知(办政法(2006)97号)所附示范格式文本,并统一发文代字(决定书:粤XX
20、水许决字(XX)XX号;通知书:粤XX水许通字(XX)X号;告知书:粤XX水许告字(XX)XX号)。为方便查阅,在文件核发表中的文件标题后可加括号注明申请单位简称、许可事项类型等必要的特征描述。除按通用格式表述的内容外,在许可文书中还应当引用充分且必要的专项法规和相关标准等依据。(五)许可送达取水许可审批办结后,审批机关将审批结果通过现场领取、邮寄等方式送达申请人和有关单位,并进行网上公告。(本工作指引有效期五年)附件:L取水许可申请书模板2.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情况说明模板附件1:取水许可申请书模板取水许可申请书申请人(盖章):XXXXXX公司(填写申请取水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单位应加盖公章;
21、个人申请则手写签名。)申请日期:20XX年X月X日(建议不早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日往前推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填表说明1 .申请人:申请取水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包括法人、公民和非法人组织。单位名称应与注册登记信息一致,个人名称应与身份证信息一致。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申请人为单位(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填写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为个人(公民)时,填写其身份证号码。3 .法定代表人:申请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填写法定代表人;申请人为公民时,不填。4 .住所(住址):单位按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注册地址填写,应与注册登记信息一致;个人填写身份证载明的住址。5 .邮编:
22、住所(住址)对应的邮政编码。6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填写取水单位(或个人)生产经营的地点,填至具体街道、小区门牌号。7 .行业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的中类填写。8 .用水管理部门:取水单位的用水管理部门名称,取水个人不填。9 .联系人:取用水管理部门对外沟通、联系的固定人员的姓名;申请人为个人时,填写其本人。10 .手机号码:联系人的常用手机号码。IL共同申请人:如有共同申请人,填写共同申请人的信息,包括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及对应享有的份额。12 .建设项目名称:填写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名称;其它可不填。13 .建设项目性质:按照新
23、建、改建、扩建进行勾选。14 .项目情况简要说明:简要说明项目概况。工业项目应说明主要产品、设计年生产规模、计划投产时间等;农业项目应说明设计灌溉面积、主要作物品种及产量;发电项目应说明机组台数与装机容量、年发电量、设计年利用小时等。15 .年总取水量:申请的所有取水水源的年总取水量,单位为万立方米,精确到三位小数。对于水库,填写设计年供水量;对于水电站等河道内用水,填写多年平均来水量。16 .水源类型:分为地表水、地下水和其他。其中,取用多种水源的,按照取水量的大小,从大到小分别填写各个水源的信息。(1)从江河、湖泊以及水库、引调水工程取水的,按地表水填写。(2)取用地下水的,如为矿泉水或地
24、热水,需进一步勾选相关类型。(3)矿坑疏干排水、施工疏干排水,填写“地下水”。(4)地源热泵取用地下水的,填写“地下水”。17 .取水地点:填写取水工程(设施)取水口所在行政区(写至村/社区)。18 .取水口位置:取水水源为地表水的,填写江河/湖泊/水库名称+相对位置,例如,*水库坝上/坝下;*河*桥下游左岸*米;*湖*岸段;*工程*段;取水水源为地下水的,说明水井的具体位置。19 .年取水量:申请的单个水源的取水量,单位为万立方米,精确到三位小数。20 .取水工程(设施)类型:分为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水电站以及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可多选。21 .水源IK如有多个水源,根
25、据取水量的大小,从大到小,按照水源1的表格内容填写各个水源的信息。22 .申请理由:说明申请取水缘由,取水事项的基本情况、取水用途、具备申请取水许可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等。23 .申请取水起始时间:取水工程预计竣工开始取水的时间,填写年月日。24 .期限:5年以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5年以上填写长期。25 .取水用途:指取水的使用范围、方面。按实际取水用途填写,该取水同时具有多种用途时,应逐项点选。(1)原水供水是指天然水(地下水、地表水)不经任何人工处理,直接供应给用户。(2)制水供水是指将天然水(地下水、地表水)经过蓄集、净化达到生活饮用水或其他用水标准,并向居民家庭、企业
26、和其他用户供应。(3)工业用水按火(核)电用水和其他电力生产用水、其他工业用水细分。(4)农业用水按种植业灌溉、林业灌溉、园地灌溉、牧草地灌溉、畜禽养殖、鱼塘养殖细分填写。26 .计量方式:包括管道计量、明渠计量、其他计量方式。(1)管道计量包括:机械水表、电子水表、电磁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2)明渠计量包括:水位流量法、水工建筑物法、流速面积法、堰槽法;(3)其他计量方式包括:泵站机组效率曲线折算、发电机组效率曲线折算、机电井以电折水。27 .安装位置:计量设施安装的具体位置。28 .年退水量:取用水户用水后,直接或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对外排放的污水量,不含水轮机利用水能的排水,单位为万
27、立方米,计至三位小数;如项目无退水,填写0。对于水库、引调水工程以及水电站等河道内用水,年退水量及以下内容无须填写。29 .退水方式与排放去向:分为企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公共污水管网、达标处理后直接排入江河湖库、其他。30 .受纳水体名称:退水排入河湖的,填写排入河湖的水功能区具体名称;退水排入污水处理厂或公共污水管网的,或者无退水的,不填此项。31 .受纳水体功能目标:退水排入河湖的,填写排入的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IV类;退水排入污水处理厂或公共污水管网的,或者无退水的,不填此项。32 .退水地点:退水排入河湖的,填写排入河湖的具体位置。请基情兄申人本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与营业执照
28、、法人证书或个人保持一致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个人保持一致住所(住址)与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个人保持一致邮编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号行业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用水管理部门填写取水单位内部管理取水的部门联系人取水许可工作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共同申请人1单位名称(个人姓名)无共同巾请人不填份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共同申请人n单位名称(个人姓名)份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目本况项基情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口其他项目概况简要说明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情况、地理位置、生
29、产地点等基本情况。工业项目应说明主要产品、设计年生产规模、计划投产时间等;农业项目应说明受益或供水范围、设计灌溉面积、主要作物品种及产量;发电项目应说明发电类型、机组台数与装机容量、设计年发电量、设计年利用小时等。运行期年取水量(合计)单位万立方米水源1水源类型口地表水口地下水(口矿泉水口地热水)口其他取水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一市(区2县(区、市)一乡(镇、街道)一村(组)取水口位置取水水源为地表水的,填写江河/湖泊/水库名称+相对位置,例如,*水库坝上/坝下;*河*桥下游左岸*米等。取水水源为地下水的,说明水井的具体位置或范围。年取水量单位万立方米,若项目为单一水源,该项与“运行期年取水
30、量(合计)”一栏数据一致,若项目有多个水源,则各水源年取水量总等于“运行期年取水量(合计)取水工程(设施)类型(可多选)闸口坝口渠道口人工河道口虹吸管口水泵口水井口水电站其他.水源n(同上)施工期起止时间从一年一月一日至一年一月一日施工期无自备水取水的不填施工期取水量(合计)填写整个施工期的总取水量申请事由说明申请取水缘由,取水事项的基本情况、取水用途、具备中清取水许可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等。申请取水起始时间年月日新、改、扩建项目填写预计竣工取水时间,已建项目填写申请书申请口期期限5年以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5年以上填写长期取水用途(可多选)口制水供水河道内生了他)口生活用水口
31、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口生态用水口原水供水上用水(口水力发电口航运河道内养殖口河道内其口建筑业用水口服务业用水(一般工业用水口火(核)电和其他电力生产用水林业用水口畜牧业用水口渔业用水其他用水(口水源热泵施工降水口其他)计量方式口管道计量口机械水表口电子远传水表口电磁流量计口超声波流量计其他(参考计量设施出厂合格证、校准报告等)明渠计量口水工建筑物法口流速面积法口堰槽口规则断面单水位推流口规则断面单水位加流速仪推流走航式ADCP水平式ADCP(H-ADCP)口坐底式二线能坡法口超声波时差法口表面流速法口其他口其他折算方式 泵站机组效率曲线折算 发电机组效率曲线折算 行政单元机电井群以电折水其他数据传
32、输方式口在线口非在线(以能否远程电脑端读数判断)年退水量单位为万立方米,填写项目的直接退水量,间接退水不填退水方式和排放去向口企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名称:污水处理厂地址:口公共污水收集管网达标处理后直接排入江河湖库受纳水体名称:受纳水体功能目标:退水地点:XX市(区)XX县(区、市)XX河道XX乡(镇、街道)XX村(组)河段口其他具体说明:承诺我单位(本人)承诺:1 .对办理事项清楚了解2 .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3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确保取水、用水、节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承诺人(法人代表签章):须法人代表签章(申请个人可签名)附件
33、2.1: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情况说明模板基本填写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由申请取水的单位或个人出具。根据实际情况说明(取水行为对第三方无影响进行说明;有影响的则说明可能引起的与第三者的利害关系以及处理利害关系的措施、方法以及与第三者的协商情况等)并盖章,有签订相关补偿协议、供水协议、退水协议等的作为附件提供。XX项目与第三者无利害关系的说明XX水利(水务)局:我司申请办理的义义项目取水许可,水源为XX,取水口位于义义市义义县义义镇XX河。退水口位于XX市XX县XX镇XX河,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无退水。与第三方不存在利害关系。特此说明。XX公司XX年XX月XX日XX项目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说明义水利(水务)局:我司申请办理的义义项目取水许可,水源为XX,取水口位于XX市XX县XX镇XX河。退水口位于XX市XX县XX镇XX河,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无退水。涉及的第三方利害关系人为XX。我司已经与其签订XX协议书(详见附件)并进行补偿,第三方利害关系人已同意我司取水。此外不存在与其它相关方利害关系。特此说明。附件:XX公司XX年XX月XX日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090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