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关于印发《云龙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云政规〔2023〕1号).docx
《区政府关于印发《云龙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云政规〔2023〕1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区政府关于印发《云龙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云政规〔2023〕1号).docx(1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印发云龙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云政规20231号)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云龙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云龙区人民政府2023年12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云龙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云龙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
2、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人事任免和内部事务管理措施,财政政策、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规定。第四条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才巴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第五条区政府
3、应当根据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范围,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区实际,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未列入决策事项目录,但属于本规定第三条规定范围的事项,应当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第六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或者应当在出台前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民主、依法的原则,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等程序。第八条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实施本规定,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区司法局负责重
4、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区政府所属部门、街道办事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及实施后评估等工作。第九条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的内容和决策机关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第十条区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区政府、区政府所属部门、街道办事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提出决策事项建议。区政府所属部门、街道办事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和重点工作,对属于本规定第三条
5、所列范围的事项提出重大行政决策建议。第十一条区政府所属部门、街道办事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向区政府提出决策事项建议应当提交书面建议书。建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依据;(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四)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五)其他有关材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决策事项建议的,可以只提出事项名称、法律法规依据和主要理由。第十二条对各方面提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研究论证后,报请区政府决定是否启动决策程序。有关单位之间对是否属于决策事项存在分歧,
6、无法协商一致的,应当提请区政府决定。区政府决定启动决策程序的,应当指定决策承办单位,由决策承办单位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拟订等工作;决策事项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应当明确牵头决策承办单位;决策承办单位职能调整的,由承继该职能的单位作为决策承办单位。第十三条决策承办单位起草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应当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调查研究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一)决策事项的现状和问题;(二)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三)决策事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四)决策事项人财物投入、资源消耗、环境影响等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五)其他需要调查研究的内容。起草专业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可以邀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
7、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决策事项存在较大分歧,需要进行多方案比较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拟订两个以上备选方案,并对不同方案进行说明。第十四条决策事项涉及区政府所属工作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职责,或者与其关系紧密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与其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向区政府说明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关单位的意见、决策承办单位的意见、理由和依据。第十五条决策事项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第十六条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采取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8、织以及特定群体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决策承办单位根据决策事项的性质类别、复杂程度、影响范围、社会关注度、实施条件等因素,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听证会、座谈会、实地调研、社会调查、网络平台互动、与特定群体进行沟通协商等形式。第十七条决策事项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或者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利益的,应当与有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有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决策事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可能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决策事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应
9、当广泛征求意见,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决策事项涉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用事业、城市绿化、城市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民生领域的,可以采取民意调查的方式,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并形成民意调查报告。第十八条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三十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说明理由。第十九条决策事项以座谈会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邀请与决策事项有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参加,决
10、策承办单位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如实记录各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理由。第二十条决策事项以社会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的,可以委托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受委托的机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第二十一条决策事项以网络平台互动方式听取意见的,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决策事项听取意见的主要问题、意见提交期限和方式等内容;提前七日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做好相关政策在线解释、说明工作,并将公众意见记录存档。第二十二条决策事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的,可以召开听证会。法律、法规、规章对召开听证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三条对社会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决策承办单
11、位应当予以采纳;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和建议,应当说明理由,并通过电话、书面或者网络平台集中回复等适当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第二十四条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将各方面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类整理、研究论证,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完善决策草案。第二十五条决策事项涉及的问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或者专业机构对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第二十六条选择专家和专业机构,应当坚持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和公信力,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不得选择与决策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专家和专业机构。参与论证的专家应当包括行业专家和法律专家,以行业专家为主。参与论证的专家、专业机构,其专业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云龙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区政府 关于 印发 云龙 人民政府 重大 行政 决策程序 规定 通知 云政规 2023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097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