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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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函(2023)20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29日江门市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自然资源部美广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的精神,为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依法扎实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聚焦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2、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以低效工业用地改造为重点,以政策创新为支撑,推动各类低效用地再开发,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保障产业项目落地和转型升级,促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二)试点范围及期限。1 .试点范围。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
3、市、鹤山市、恩平市。2 .试点期限。4年,从2023年10月至2027年9月。(三)实施步骤。推进实施(2023年10月一2027年5月)。明确工作任务分解到年度,落实到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坚持上下联动、以点带面,统筹推进试点任务落实落地。中期评估(2025年6月一2025年9月)。按照自然资源部部署,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中期评估,客观评价试点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深入剖析问题及原因,结合发展变化,适时修正试点目标,提出深化试点政策建议。总结评估(2027年6月一2027年9月)。持续深化试点工作,总结试点成功做法和经验,归纳提炼可复制推广的政策建议,形成试点总结评
4、估报告。二、工作目标(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强化规划源头管控,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效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优化土地利用布局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二)提升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水平。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明显降低,亩均投入水平和产出效益显著提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年度处置率有较大提高。()创新低效用地再开发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创新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机制、相关配套制度和政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和典型案例。三、主要任务(一)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各县(市、区
5、)政府要加强试点工作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探索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单元的详细规划,将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成果纳入详细规划,明确土地使用、功能布局、空间结构、公共设施、规模指标、规划管控等要求,为试点项目落地提供规划支撑。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1日前。(二)开展低效用地调查评价。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制定低效用地调查评价指南和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各县(市、区)政府依照指南和标准,分别组织开展辖区低效用地信息调查、评
6、价识别工作,摸清各类低效用地空间分布、面积规模等信息,同步摸查历史遗留用地情况。数据分类分批有序整理整理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局,由市自然资源局统筹建立全市低效用地数据库,并组织专业队伍对数据库进行审查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报自然资源部备案,作为试点项目政策实施和成效评估的基础依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完成时间:2024年3月31日前。(三)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照促进产
7、业集聚发展、提升产业链集群化水平、加快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的原则,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使用管理。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研究制定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办法,对工业用地控制线的划定标准、管控要求、鼓励措施、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审批权限等进行规定,提供工业用地控制线内外差异化改造政策和资源供给,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用地控制线内集聚,推进低效用地成片连片开发。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投资促进中心。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刖。(四)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报市
8、政府审批。专项规划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对低效用地进行现状分析和再开发潜力分析,明确改造利用的目标任务、性质用途、结构优化、布局安排、时序安排、改造策略和利益分配,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等用地,统筹城乡功能再造、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历史人文传承等,确保低效用地再开发健康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五)推进首批试点项目实施。各县(市、区)在工业用地升级改造项目、“三旧改造项目、城乡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项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选取低效用地较为集中、具有典型代表性、经济可行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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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推进 低效 用地 开发 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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