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征求意见稿).docx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征求意见稿).docx(1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附件2OB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GB34330202代替GB3433020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IdentificationstandardsforsolidwastesGeneralrules(征求意见稿)202-口一口口发布202口一口口一口口实施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15 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36依据利用处置方式的固体废物鉴别67副产物和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的固体废物鉴别78实施与监督8附录A(资料性附录)固体废物判断流程9附录B(资料性附录)丧失原有使用价值但可以通过修复恢复或提升
2、其原有使用用途的物质.10附录C(资料性附录)生产过程中常见的副产物11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7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XXXXX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清华大学。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20xx年XX月XX日批准。本标准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废止。本标准由
3、生态环境部解释。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依据利用处置方式的固体废物鉴别、副产物和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的固体废物鉴别以及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物质(或材料)和物品(包括产品、商品)(以下简称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本标准不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分类。有专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的物质按专用标准进行固体废物鉴别。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
4、染控制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asolidwasteidetificaticn判断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的活动。3.2 目标产物targetproducts在工艺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希望获得的一种或多种产品。3.3 副产物by-products在生产过程中,对伴随目标产物产生的物质进行有意识的收集加工,获得的具有特定一种或多种使用功能的物质。本标准附录C列举生产过程中常见的副产物的主要情形。4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4.1 生产过程中在产生点通过以下方式返回原生产过程或其产生过程作为原料使用的物质:a)不经过贮存或堆积过程,直接返回。b)在非连续化生产过程中,贮存于能够防
5、止物料通过泄漏、扬尘等途径造成损失的固定贮存装置中,并通过封闭管道或其它相对封闭的运输系统直接返回。c)通过生产工艺配套工序再生后返回。4.2 满足以下情形,按设计原始用途使用的物质:a)不需要任何修复、加工,按原设计等级或降低等级使用的下列物质:1)仅因生产活动终止、暂停或计划改变,被所有者放弃使用的原料、中间物料和半成品;2)仅因浓度变化而不能满足使用者要求的物质;3)块状材料分割获取所需部分后剩余的材料;4)粉末、颗粒材料筛分获取所需部分后剩余的材料;5)因破损,或性能、外观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使用寿命到期等原因不能满足原使用者的使用要求,被原使用者放弃使用的工具、设备、仪器等(本标准附
6、录B列出常见该类物质)。b)不满足a)使用要求,但通过以下任意方式恢复或提升原有使用功能的物质:1)我国境内产生的,仅采用清洁、整形、更换零部件、添加有效成分等物理方法修复和加工;2)其他任何返回原生产企业、或授权维修企业,采用1)方法修夏和加工。4.3 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满足以下任意情形的液态物质,不作为液态废物管理:a)满足相关法规和排放标准要求可排入环境水体或者市政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废水、污水。b)符合相关法规和排放标准,排入具备满足本节a)款排放要求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企业自备或委托处理)中的废水、污水。c)发生倾倒或超标
7、排放,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废水、污水:1)通过絮凝沉淀、酸碱中和、生物处理等常规废水处理技术(不包括湿法氧化、蒸发结晶、精储蒸储、膜过滤(纳滤、超滤、反渗透)、萃取、焚烧、热解)能满足向环境水体或市政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排放的相关法规和排放标准要求;2) PH不超过GB5085.1限值。4.4 以下特殊情形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a)未挖掘的受污染的土壤、底泥等天然物质;未拆除的废弃建筑物和设施。b)满足相关法规修复后作为土壤用途使用的污染土壤。c)在以下活动中,以获取数据为目的所使用的样品(仅限从采样到完成下列活动期间):1)检测分析;2)科学研究活动;3)生产工艺(包括处理处置工艺)可行
8、性分析活动(包括实验室研究和中试)(仅限于试验活动所在地地级市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方案中所确定的数量).d)以下按照法规要求或国家标准就地处置的物质:1)金属矿、非金属矿和煤炭采选过程(不包括化学选矿)符合GB18599要求直接留在或返回到采空区的采矿弃石、尾矿和煤肝石(带入除采矿弃石、尾矿和煤肝石以外的其他污染物质的除外);2)其他工程施工中产生的按照法规或国家、行业标准等标准化文件要求就地处置的物质。e)其他以收藏、展览为目的的物质(仅限于满足该目的所需数量)。4.5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其他物质。5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下列物质属于固体废物)5.1
9、下列销售、流通和使用过程中,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物质:a)在销售、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因以下原因不能在市场出售、流通和使用的物质:1)因为超过质量保证期等原因导致失效、变质的物质;2)执法机关罚没的淫秽、反动物品,非法出版物,有毒有害的食品药品及其原材料,危害国家安全以及其他有社会危害性的物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物质。b)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以下使用过的物品:D一次性用品;2)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过期、变质或者放弃的剩余家用化学品,如油漆、溶剂、清洗剂、杀虫剂、消毒剂、药品;3)因破损,或性能、外观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使用寿命到期而不能继续按照原用途使用的物质,或
10、被放弃使用的日常用品。包括:胶片、相纸、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血压计、充电电池等耗材、易损品,厨房用具、卫生用具、容器等小件用品,衣物、布艺用品等纺织物。c)生产活动中,因沾染、掺入、混杂无用或有害物质、或发生化学变化,使得其物质组成不能满足使用用途的下列(包括但不限于)物质:1)金属和塑料的除油、除锈、电泳、磷化、钝化、腐蚀、阳极氧化、电镀、热镀等表面处理槽液;2)物料净化提纯、废水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活性炭、过滤膜、滤料等;3)酸、碱、矿物油、有机溶剂;4)石油、天然气、地热开采过程中使用的钻井泥浆。d)非正常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下列物质:1)非正常工况产生的损毁物料;2)在设施设备维护和检修过
11、程中,从炉窑、反应釜、反应槽、管道、容器以及其他设施设备中清理出的残余物质(在产生点直接作为原料使用的除外);3)生产设施终止运行后,存在于生产设施(包括管道、设备)中的物料。e)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下列,因外形、粒径组成、有效物质含量不能满足使用者要求,而被放弃使用的物质(满足本标准第4.2节a)款情形的除外):D材料切割过程产生的不能在现场直接作为产品加工和制造材料使用的余料、下脚料、边角料;2)物质破碎、粉碎、筛分、碾磨、包装等加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不能直接作为产品或原材料或作为现场返料的粉尘、粉末;3)因溶剂加入或溶质损耗导致有效物质含量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物质。D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使用过程产生
12、的,因破损,或性能、外观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使用寿命到期等原因不满足原使用者使用要求的物品(本标准附录B列出常见该类物质)(满足本标准第4.2节情形除外)。5.2 下列生产、生活中产生的物质:a)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因为不符合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标准(规范),或者因为质量原因,而不能在市场出售、流通或者不能按照设计用途使用的物质,如劣质产品、废品等(处理品、符合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标准中等外品除外)。b)日常生活中或者为生产和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包括但不限于:1)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产生的餐厨垃圾;2)家庭、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厨余垃
13、圾;3)从商品整体上剥离下的包装物和使用后剩余的容器(设计重复使用的除外)。c)农、林、牧、水产养殖和产品加工过程产生的以下残余物质:1)畜禽和水产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动物粪便、病害动物尸体等;2)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作物秸秆、植物枝叶等农业废物(原地还田,作为饲料、栽培基质,作为秸秆纸浆、秸秆板材、秸秆编织、秸秆气化、醉化原料使用的除外);3)动物产品加工过程产生的骨头、毛发、羽毛(作为服装填充材料、纺织用动物纤维、羽毛和毛发制品使用的除外);4)农产品加工产生的谷壳、米糠、酒糟、豆粕、甘蔗渣(作为饲料或造纸原料使用的除外);5)中药提取、植物蛋白饮料制造、茶饮品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中药渣等植物残渣
14、:6)水产品加工过程产生的贝壳(用于制作工艺品、烧制石灰,或作为水产养殖固着基使用的除外)。d)矿业活动中产生的以下残余物质:1)金属矿、非金属矿和煤炭开采、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弃石、尾矿、煤砰石等;2)石油、天然气、地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油泥或油泥砂、油脚和油田溅溢物、钻井岩屑等。e)金属冶炼过程产生的以下冶炼渣:1)在黑色金属冶炼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高炉渣、钢渣、轧钢氧化皮、铁合金渣、锌渣;2)在有色金属冶炼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铜渣、铅渣、锡渣、锌渣、铝灰(渣)等火法冶炼渣;3)在有色金属冶炼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赤泥、电积槽渣、酸(碱)浸出渣、净化渣等湿法冶炼渣;4)其他金属冶炼渣。D材料加工、改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固体废物 鉴别 标准 通则 征求意见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106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