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泰政规〔2023〕4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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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泰政规2023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泰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已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泰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29日泰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泰州市中心城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相关法律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泰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适用本规定。前款所称泰州市中
2、心城区,根据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包括海陵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所属全部街道以及苏陈镇、白马镇、野徐镇、永安洲镇的行政区域范围。第三条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泰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1类、2类、3类、4类四种类型,各类声环境功能区之间不设过渡地带,具体划分见附件1,环境噪声限值见附件2。第四条1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如下:(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泰州市中心城区共划分22个,其中海陵区9个、医药高新区(高港区)6个、姜堰区7个,具体见附件3;(二
3、)2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泰州市中心城区共划分38个,其中海陵区10个、医药高新区(高港区)14个、姜堰区14个,具体见附件4;(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泰州市中心城区共划分29个,其中海陵区12个、医药高新区(高港区)9个、姜堰区8个,具体见附件5。第五条4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本次划分涉及129条道路、10条内河航道和3条铁路干线,具体见附件6
4、。本规定施行后新(改、扩)建的交通干线以及交通服务区域,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一)道路、内河航道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为: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的,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的,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的,距离为25m。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道路、内河航道一侧至道路、内河航道边界线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铁路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为: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的,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的,距离为35
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的,距离为25m。(三)规划确定的交通服务区域,包括铁路场站、公交枢纽、港口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划分为4a类或者4b类声环境功能区。4a类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重叠区域,执行4b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第六条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按照下列规定执行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一)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地区)可以局部或者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二)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三)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四)位于交通干线两侧
6、一定距离(参照本规定第五条)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第七条声环境功能区内的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噪声排放,分别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o第八条本规定文本及图表根据用地现状和现行近期规划确定。本规定实施后,项目依法发生变化的,待项目竣工验收后执行对应类别的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第九条本规定施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声环境功能区应当重新划分:(一)不符合国家、省新制(修)订的噪声防护相关规定和标准的;(二)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
7、关规划依法调整的。第十条本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泰政发(2022)101号)同时废止。附件:1.泰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2 .环境噪声限值3 .泰州市中心城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4 .泰州市中心城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5 .泰州市中心城区3类声环境功能区6 .泰州市中心城区交通干线清单附件1泰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图例1类区2类区3类区4a类区4b类区环境噪声限值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类别昼间夜间单位:dB(八)1类55452类60503类65554类4a类70554b类7060备注:“昼间”是指6
8、:OO至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标准;“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标准。附件3泰州市中心城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序号行政区域区域范围面积(km2)1-1海陵区北至城东街道泰州碧桂园北侧道路,东至古港河,南至碧桂园凤凰商业广场南侧河流,西至城东街道泰州碧桂园西侧河流。2.351-2北至海阳东路,东至东风路,南至鹏欣丽都南侧道路、东进东路,东升路,西至草河。0.621-3北至南通路、鲍马河,东至春兰路、七里河,南至迎春东路,西至东风路。2.411-4北至迎春东路,东至兴泰南路、兴泰北路,南至济川东路,西至东风路。4.241-5北至静安路、东城河,东至东风路
9、,南至济川东路,西至海陵南路、引凤路。0.961-6北至济川路,兴业路,东至东环快速路、七里河,南至梅兰东路、兴陵路,西至兴泰南路、江州南路、引凤路。7.851-7北至梅兰东路,东至兴泰南路,南至凤凰东路,西至引凤路。1.37序号行政区域区域范围面积(km2)1-8北至凤凰东路,东至东环快速路,南至永定路,西至东风路。3.071-9北至永定路,东至海陵南路,南至周山河路,西至南官河。1.551-10医药三新区(高港区)北至周山河,东至前进河,南至淮河路(规划),西至泰州大道。9.501-11北至姜高路,东至老前进河,南至药城大道,西至东风路。1.451-12北至环港大道,东至高港大道,南至环溪
10、东路、许河路、老许庄河,西至金港路,扬子江路。2.191-13北至通港路,东至扬子江北路,南至蔡坪河,西至向阳路。0.671-14北至蔡坪河,东至扬子江北路,南至港城西路、春江路,西至向阳北路、金港南路。1.241-15北至蔡坪河,东至王营中沟,南至港城东路,西至扬子江北路。0.611-16姜堰区北至新通扬运河,东至S229,南至天目东路,西至姜官路。1.211-17北至天目路,东至通前路、人民北路,南至姜堰大道、马厂路,西至;秦湖大道、北大街。8.621-18北至罗塘西路姜堰大道,东至人民中路,南至老通扬运河,西至双登大道。3.691-19北至姜堰大道、广茂路,东至S229、励才路,南至古田
11、东路、老通扬运河、苏中路、西姜黄河,西至人民中路、北大街。2.521-20北至老通扬运河,东至三水大道,南至长江西路,西至上海路。0.621-21北至老通扬运河、西姜黄河,东至励才路,南至长江西路,西至三水大道。1.891-22北至长江西路、苏中路,东至S229,南至姜堰南绕城,西至三水大道。4.35泰州市中心城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序号行政区域区域范围面积(km2)2-1海陵区北至启扬高速公路、农卡路,东至秋雪湖欢乐世界东侧道路、泰州花卉博览园东侧河流、美好家园小区东侧河流、水映蓝庭小区东侧河流,南至泽兰路、红旗新村南侧河流,西至红旗新村西侧道路、石羊路、秋雪湖大道。2.692-2北至红旗大道,
12、东至苏红路,南至泰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南侧河流,西至泰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西侧农田。0.732-3北至宁启铁路、泰州站北侧道路,东至秋雪湖大道,南至新通扬运河、站前路,西至青年路、长江大道。13.452-4北至新通扬运河、化工路、东沟河、鹏欣丽都南侧道路、东进东路、东升路、炼油厂宿舍北侧道路,东至东风路、草河、智堡路、九里沟,南至海阳东路、扬州路,西至长江大道、江州北路、炼油厂宿舍西侧道路、吴州北路。10.542-5北至新通扬运河、运河路、海姜大道,东至京泰路、紫荆路、先锋河,南至大冯河、迎春东路、迎宾路、南通路,西至东环快速路、金马路、春光路东风路。16.792-6北至阳光花苑北侧道路,东至阜
13、漂高速公路,南至迎春东路,西至紫荆路。0.562-7北至苏叶路、苏陈人民医院北侧道路、通扬路,东至苏红路、东花园头东侧道路、苏陈河,南至西查河、夏郑社区北侧河流,西至阜漂高速公路双官路、双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侧河流。4.762-8北至扬州路、东进路,东至东风路、引凤路、海陵南路,南至静安路、东城河、济川西路,西至长江大道。13.622-9北至济川西路、梅兰路、凤凰东路,东至江州南路、引凤路、东风路、吴陵南路,南至永定路、洋子港河、周山河,西至长江大道、祥泰路、鲍九路、天虹路。15.442-10北至永定路、周山河路,东至春兰路,南至周山河,西至南官河、海陵南路。4.382-11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14、)北至祥龙路,东至祥泰路,南至南官河,西至长江大道。1.392-12北至周山河,东至泰州大道,南至生产河、海军西路,西至南官河、吴陵南路。5.132-13北至生产河、淮河东路,东至东风路,南至健康大道、药城大道,西至口泰路,泰州大道。11.62序号行政区域区域范围面积(km2)2-14北至淮河路(规划)、姜高路,东至前进河、金陈路,南至药城大道(规划)、姜高路,西至东风路、老前进河。3.612-15北至海军东路、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诞生地纪念馆西北侧河流和东北侧道路、泰州市白马中心幼儿园东北侧道路、白马庙西北侧和东北侧河流,东至东港河、新岱小区东侧道路、海军南路,南至新岱小区南侧道路、江苏优力博
15、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南侧道路、姜高路,西至泗白路。2.102-16北至可胜路、丁香路,东至祥泰路、泰州联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西侧道路,南至木香路、大界路,西至长江大道。5.722-17北至匡时路,东至泰州大道,南至天星路,西至钱乙路。1.262-18北至创新大道、创业大道,东至高港大道、新港大道,南至京沪高速公路,西至泰州大道。2.862-19北至环港大道,东至金港路、老许庄河、扬子江北路,南至许庄河,西至南官河。1.372-20北至许庄河,东至王营中沟、向阳北路,南至蔡坪河、通港东路、港城西路,西至南官河。2.302-21北至通港东路,东至高港大道,南至港城东路,西至王营中沟。1.062-22北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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