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连政办规〔2023〕2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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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连政办规202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连云港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连云港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连云港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保障港口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港口基础设施的维护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
2、所称港口基础设施,是指在港口规划范围内,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码头及其同步立项的配套设施,以及防波堤、锚地、护岸、管廊、储罐等。本办法所称港口基础设施维护,是指为了保持或者恢复港口基础设施良好技术状态而采取的检查、检测评估、维修等活动。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机构)负责港口基础设施维护行业管理具体事务性工作,其所属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以下简称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具体负责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
3、做好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相关工作。第四条港口防波堤、锚地等公用基础设施由市县人民政府明确的单位负责维护,具体维护工作任务分工由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拟定。其他港口基础设施由港口经营人负责维护。前款负责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的单位和部门,统称维护单位。维护单位应当建立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部门和管理人员。第五条港口基础设施维护应当遵循全生命周期维护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规范及时、安全环保的原则,提高港口基础设施使用寿命。第六条维护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核定功能、设计要求、使用说明书以及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合理使用设施,按照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设施的检查、检测
4、评估、维修等维护工作。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用于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智慧化水平,提高节能低碳、安全可靠能力。第二章维护计划与资金第七条港口基础设施维护计划是维护单位对港口基础设施的检查、检测评估、维修养护等活动作出的工作安排。港口基础设施维护计划应当包括维护内容、维护标准、资金筹措方案等。第八条维护单位应当根据港口基础设施运行情况、使用年限等,按照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编制维护计划。因港口基础设施技术状态等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维护计划的,维护单位应当及时调整。第九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用于防波堤、锚地等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维护。其他港口基
5、础设施维护资金由港口经营人负责筹措。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维护资金(以下简称公用维护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一)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预算资金;(二)国家和省明确用于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三)社会资本投资;(四)依法收取的用于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维护的其它费用;(五)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第十条公用维护资金的使用应当专款专用。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第一、第二项的公用维护资金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行预算管理。维护单位使用该部分资金时,应当编制资金使用申请,报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机构进行初步审核,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公用维护资金情况,制定公用维护资金
6、年度使用计划并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机构作为维护单位的,应当按照要求报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第三章检查和检测评估第十一条维护单位应当建立设施检查制度,依据相关规范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要求,确定相应人员落实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检查工作的智能化水平。对客运码头、危险货物码头及其配套设施,或者遇台风、风暴潮、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的设施,维护单位应当加大检查频次。第十二条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港口基础设施进行检测评估,及时掌握(确定)设施技术状态,并及时完善设施的技术资料档案。港口基础设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维护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国
7、家规定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评估:(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或者超过有关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沉降、位移、变形、开裂破损等现象的。(2)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3)达到有关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检测评估周期的。港口基础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继续使用的,维护单位应当加大检测评估频次。第十三条检测单位应当在检测后出具检测评估报告。检测评估报告应当包括检测评估依据、内容和方法,港口基础设施技术状态类别以及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结论、后期维护及使用建议等。港口基础设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检测评估报告应当明确提出停止使用的意见,并提出维修建议。经评估采用限制使用措施可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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