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地震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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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薛城区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薛城区应急管理局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1 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2 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3指导方针错误!未定义书签。1.4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5 工作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6 风险辨识与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1.7 事故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1.8 预案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2、组织机构与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1 组织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2.2 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2.1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2.2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2.3 成员单位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
2、.2.4 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2.4.1 现场指挥部错误!未定义书签。2.2.4.2 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2.5 人员替代错误!未定义书签。3预警和预防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3.1 信息监测与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3.2 预警级别及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3.2.1 预警级别错误!未定义书签。3.2.2 预警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3.3 预警预防行动错误!未定义书签。3.3.1 I级预警预防行动错误!未定义书签。3.3.2 Il级预警预防行动错误!未定义书签。3.3.3 川级预警预仿行动错误!未定义书签。3.4 预警预防措施错
3、误!未定义书签。3.5 预警状态结束错误!未定义书签。4响应级别与判据错误!未定义书签。4.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错误!未定义书签。4.2 重大地震灾害错误!未定义书签。4.3 较大地震灾害错误!未定义书签。4.4 一般地震灾害错误!未定义书签。5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5.1 .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级别的权限错误!未定义书签。5.2 信息报送和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5.2.1 地点系统的震情速报错误!未定义书签。5.2.2 地点系统的灾情速报错误!未定义书签。5.2.3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5.2.4 震情灾情公告错误!未定义书签。53指挥与协调错误!未定义书签
4、。1.1.1 I级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1.1.2 Il级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1.1.3 川级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1.1.4 V级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5.4 地震现场紧急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5.4.1 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5.4.2 救援队伍的指挥与协调错误!未定义书签。5.5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错误!未定义书签。5.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错误!未定义书签。5.7 群众的安全防护错误!未定义书签。5.8 次生灾害防御错误!未定义书签。5.9 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错误!未定义书签。5.10 社会力量动员错误!未定义书签。5.11 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错误!未定义书
5、签。5.12 信息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5.13 应急结束错误!未定义书签。6后期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6.1 善后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6.2 社会救助错误!未定义书签。6.3 保险错误!未定义书签。6.4 调查和总结错误!未定义书签。6.5 恢复重建错误!未定义书签。7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7.1 通信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2.1 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2.2 应急队伍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2.3 交通运输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2.4 电力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2.5 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修复错误!未定
6、义书签。7.2.6 医疗卫生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2.7 治安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2.8 物资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2.9 经费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2.10 社会动员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2.11 紧急避难场所的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2.12 呼吁和接受外援错误!未定义书签。7.2.13 涉外事务错误!未定义书签。7.3 灾害监测与防范错误!未定义书签。7.4 宣传、培训和演练错误!未定义书签。7.5 监督检查错误!未定义书签。8其他地震事件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8.1 有感地震应急错误!未定义书签。8.1.1 区政府的应急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8.1.2 区应急局
7、的应急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8.2 矿震速报与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8.3 平息地震谣言错误!未定义书签。8.4 特殊时期戒备错误!未定义书签。8.5 应对邻区震灾错误!未定义书签。9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9.1 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9.2 预案管理与更新9.3 奖惩9.4 制定与解释部门9.5 预案实施时间.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10附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救援,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规范地震应急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确保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开展,最大程
8、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枣庄市地震应急预案、薛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 指导方针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全区各级各部门应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严格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措施。L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处置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与救援行动。1.5 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
9、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系统联动、协同应对、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立即按照预案规定,自行启动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抗震救灾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全区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在抗震救灾中,坚持以先进技术手段、专业知识为支撑,充分发挥各自在应对地震灾害工作中的专业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消防专业队伍和各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和突击队作用,发挥自愿者队伍在自救
10、互救和震后重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迅速、高效、科学、有序地开展地震灾害应急处置。L6风险辨识与评估全区范围内,发生M24.0级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造成较大范围群众恐慌,可能会引发影响社会稳定情况等,区政府立即自动按照本预案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处置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灾害事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自动按照本预案开展地震应急工作。1.7 事故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突发事件。本预案依据山东省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按
11、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n级(较大)和W级(一般),作为地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地震灾害等级分级标准初判标准(震级)人员死亡紧急安置人员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特别重大地震灾害300人以上10万人以上1万间以上心7.0级重大地震灾害300人以下,50人以上10万人以下,0.5万人以上1万间以下,0.3万间以上6.0M7.0级较大地震灾害50人以下0.5万人以下0.3万间以下5.0M6.0级一般地震灾害地震灾害指标均明显小于较大地震灾害标准,但部分建筑物有一定损坏,造成较大范围群众恐慌4.0M5.0级
12、1.8预案体系本区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区级专项、部门与单位总体、专项以及预案支撑性文件(工作手册、现场行动方案)等构成。2、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区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现场指挥部或地震现场工作组组成,由区长任指挥,常务副区长、人武部长任副指挥,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局、区商务与投资促进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外事办、区粮食与物资储备中心、区应急局、区台办
13、、薛城周讯、薛城广播电视台、区科协、区红十字会、薛城气象局、薛城武警中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民银行、薛城供电部、区人保财险公司、区人寿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24小时值班电话;办公室主任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根据工作需要,事故现场组建现场指挥部,下设工作小组,具体承担地震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2 职责2.2.1.1 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抗震救灾工作。发生MN5.0级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并造成较大范围内人员伤亡和一定经济损失时,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14、,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抗震救灾工作,并组织实施抗震救灾措施,组织灾后处置等工作。发生MV5.0级一般地震灾害事件,造成5人以下死亡或较轻微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救援,指导开展地震应急工作。(1)统一领导全区抗震应急救灾工作,组织和启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监督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2)通报震情、灾情,决定启动本预案,宣布地震救灾进入应急期,确定和宣布震后应急或临时应急期的起止时间。(3)向上级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掌握灾情、震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上级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支援
15、和有关部门进行对口支援。(4)组建灾区现场指挥部,决定派出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调驻军派遣抢险队伍,分批组织并派遣抢险救灾先遣队、紧急救援队和医疗救护队,组织紧急调运救灾物资。(5)决定实施重点目标保护和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根据地震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6)指导抢险救灾,协调解决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7)建议区政府组织派出慰问团,拟定和发布慰问信(电)。(8)协调跨区抗震救灾工作和临时应急事项。(9)统一把握震情、灾情宣传报道口径。22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迅速了解、收集、汇总震情和灾情,及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2)贯彻区抗震
16、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人民政府、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3)传达贯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协调各部门地震应急工作。(4)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处理区内外支援、咨询等事宜。(5)收集、上报、通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6)制定新闻、宣传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信息发布会。(7)承担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223成员单位职责区政府办公室:地震发生后,迅速了解、收集、汇总震情和灾情,及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和区政府报告。及时与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区直各有关部
17、门保持联系,传达贯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协调各部门、各镇(街)之间的应急行动。及时了解震后早期趋势判定和灾情评估汇总情况,掌握抢险经费、物资、车辆调度和宣传报道统一口径等。做好市政府慰问团和地震现场工作队伍的接待,组织派出慰问团,拟定编发告灾区人民书和致地震灾区人民慰问信(电)。协调解决涉外人员的安全转移、生活安置和资产保护,处理好省市内外支援和接待工作。区公安分局:地震发生后,判明地震中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遭受地震破坏的党政领导机关及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讯、广电、银行等要害部门和重要宾馆、火车站、油库等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灾区滞留在宾馆、影剧院、车站
18、、商店等公共场所人员的疏散和抢救工作,维护好医院的治安秩序,保证抢救伤员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看守所,收容所、拘留所、监狱等重点守护目标的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各种骚乱和暴乱事件实施有效的戒严和果断措施予以平息。切实维护好交通秩序,保证运送伤员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车辆通行,必要时可实行交通管制;加强社会治安巡逻,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区委宣传部:地震发生后,及时了解震情、灾情,在完成本单位人员集结,组织分工的基础上,参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组织管理工作;按照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震情、灾情公告;组织现场新闻采访队伍,按照统一宣传口径,对外报道抗震救灾发展动向和抢险
19、救灾中的先进事迹。协助做好防震避震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根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的信息,及时平息地震谣言或误传稳定社会程序,动员鼓励民众战胜地震灾害,做好恢复重建工作。区住建局: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抗震救灾应急预案,及时派遣工程抢险队伍和专家赶赴灾区现场,在区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抢险救灾;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建筑和燃气、供暖相关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安全评估、鉴定、恢复重建等工作,监督实施全区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负责全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灾后做好对受损工程建筑的抗震加固和城镇建设的恢复重建规划;及时将救灾情况和建议报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受损住宅用房、供热、供
20、气等灾情损失的统计上报。区文旅局: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抗震救灾应急预案,负责指导灾区文旅、广播、电视系统人员搜救、安置受灾人员、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抢修基础设施、加强现场监测、防御次生灾害发生;指导协调灾区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等工作,做好景区景点防灾避险和受灾游客安全转移安置工作,加强旅客安全宣传教育并做好安全防范;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协调广播电视媒体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协调广播电视媒体播报抗震救灾紧急公告,及时向社会通报救灾工作情况;负责受损文物保护、旅游景点、有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公共服务机构等灾情损失的统计上报;灾后负责相
21、关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区人社局:地震发生后,及时了解震情、灾情,及时启动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根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做好本系统人员的集结分工,各科室及所属单位及时到岗,开展自救互救,并组织力量参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织领导工作。协助地震部门,做好本系统所属单位灾害调查评估,做好省内外救援专家队伍的接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震救灾中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宣传和表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困难职工的技能培训、伤残和生活救助。加强对所属技工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充分调度其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区卫健局:地震发生后,及时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取得联系,根据指挥部指示和灾情下达紧急救护指令。区救护中心
22、和各分中心要积极进行自救,尽快恢复和提高医疗救护能力,准备接受救护任务;各医疗卫生单位在自救的基础上,迅速组织救护力量,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和灾情,赶赴观场。到达现场医护人员要对受伤人员按伤情进行初步分类、登记;确定各医疗单位接收的伤员,安边抢救、边治疗、边转移;对危重伤员当场进行抢救,待病情平稳后再转移。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好车辆人员和药品、抢救器械的准备,按照医疗救护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随时做好对灾区现场和急救中心的支援。根据灾情和救护工作的进展,及时调整救护力量,并将救护情况报告抗震救灾指挥部。区工信局:地震发生后,密切保持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系,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和出现的险情、灾情,下达
23、紧急抢险救灾命令。组织所属各部门、各企业积极进行自救,迅速排除险情、灾情、尽快恢复生产;在各自企业自救的基础上,组织企业力量,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和出现的险情、灾情,随时准备赶赴灾区现场,组织赶赴现场的抢险救灾队伍和各类专业人员应及时对险情、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意见并报区指挥部,做到边抢救、边转移、边恢复,边报告。重点做好对关系全区国计民生的重要企业进行排除险情,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脱险后恢复正常。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区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遣根据险情灾情的发展,不断增派和调整救灾力量。及时做好政府信息网站的维护管理,保障各有关网站、信息畅通。区发改局:地震发生后,及时与区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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