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完全合约理论看出口信用保险的必要性.docx
《从不完全合约理论看出口信用保险的必要性.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从不完全合约理论看出口信用保险的必要性.docx(1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从不完全合约理论看出口信用保险的必要性论文导读:不完全合约理论是近几十来出现并迅速发展的。并解释外贸收汇风险大的原因和出口信用保险的必要性。信息不对称引起的收汇风险。论文关键词:不完全合约理论,出口信用保险,收汇风险合约是一组承诺的集合,这些承诺是合约双方在签约时做出的,并且预期在未来合约到期日能够被实现。合约理论一般包括完全合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不完全合约理论(产权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完全合约是指在准确地描述了交易有关的所有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做出决策,并自觉遵守合约的条件;当合约双方对合约条款产生争议时,第三方能够强制执行。但是现实世界是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会有许多偶然性的
2、情况发生,比如当事人的机会主义和风险规避、信息不对称等,签订合约的双方对这些偶发性都无法估计,并且如果合约期限越长,明确规定对方该干什么就越不可能。因此合约双方不可能详尽准确地将与交易有关的所有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及相应情况下的职责和权利写进合约,签订完全合约只是一种理想的状况,真实世界的合约在绝对意义上都是不完全的。不完全合约理论是近几十来出现并迅速发展的。20世纪七八十年代,Williamson在不完全信息基础上系统地阐述了合约的不完全性。八十年代末,Grossman和Hart(1986),Hart和Moore(1990)的两篇论文采用数理模型分析方法研究合约关系,建立了第一个不完全合约理论
3、模型,初步确立了不完全合约理论。相对于完全合约,不完全合约并不是在事前就确定交易期内的所有偶然事件,它随着合作时间的持续和合作的深入而不断修正,交易各方只在每一个发展阶段上明确或者默契的就将被用于解决未来可能出现问题的程序章程达成一致,也就是说收汇风险,他们在事前建立将来订立新的合约安排的基础。造成合约不完全的根本原因是信息的不完全,也就是合约双方在签约时所面临的不可预见的不确定性,或合约中的部分内容是第三方或权威仲裁机构(如法庭)可观察但不可证实的,我们将其统称为不可描述,即难以在事前制定详尽无遗的规则。合约的不完全在外贸出口收汇方面体现的尤为明显。下面,我们将根据一些国际贸易收汇的经验资料
4、验证不完全合约理论的意蕴,并解释外贸收汇风险大的原因和出口信用保险的必要性。一、信息不对称引起的收汇风险合约各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所以合约一方行动的后果对另一方而言是可观察的,而行动本身是不可观察的,或者是合约另一方观察到合约一方行动的交易成本太大。当合约一方的行动不可观察时,这一方就有可能向另一方隐藏行动,从而违约或使合约失败。就对外贸易而言,进口商行为的不可观察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其有意欺诈,拖欠压价的真相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商务部研究院的梅新育博士称,每年外贸欺诈给中国企业造成的损失至少有数十亿美元。中国企业在很多国家都遭遇过外贸欺诈,欧洲、非洲、亚洲等都有。在发展中国家被骗的次数多一些
5、,但涉案金额少一些,在发达国家被骗次数虽然少,但一旦被骗就损失惨重。据中国国际贸易网的资料,在国际追账公司美国邓白氏公司代理的国际贸易货款拖欠案中,有60%的案件是由于进口商有意欺诈造成的。浙江省是外贸大省。据浙江义乌市警方提供的数据,仅2004年,义乌市公安局受理的涉嫌外贸欺诈案件就达20余起,680多位经营户被骗,每起案子涉案金额从20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总额达2380万元。据估算,去年一年,义乌商户被骗的货值在亿元以上,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外商所为。进口商往往利用出口企业急于成交、急于发货、有利可图等心理因素,与出口企业签订不公正待遇合同或在合同、信用证中暗设陷阱;或利用熟人、朋友、老客户等
6、关系使出口企业放松谨慎;或利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等进行欺诈活动。例如去年江苏多家纺织品企业被同一家美国公司诈骗,损失总金额近千万美元。据一家受骗企业介绍,他们是在产品交易会上遇到这家美国公司的,该公司自称是沃尔玛超市的长期供应商,规模很大。在与中国企业打交道时,这家美国公司出手非常大方,还在上海某一家五星级酒店单独包一层房间,每天花费10万元以上。出口企业对其雄厚实力深信不疑,很快就签订了上百万美元的订货合同。但是当出口企业按合同约定将货物发往美国后,却迟迟收不到货款。美国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提出先提货后付款。出口企业一方面不想失去大客户,另一方面也相信对方公司实力,就答应了这个要求收汇风险,
7、可这家美国公司在提货之后就杳无音讯了。还有很多情况是由于货到后或合约签订后,进口国市场行情下跌,进口商就可能故意拖欠付款,或者找出各种借口要求卖方降价处理。由于出口企业的沉没成本已经很大,出口企业往往很难处理,常常迫不得已妥协退让。近几年,我国多家食品添加剂加工厂曾经遭到冠以不同名称的土耳其公司的诈骗。这些骗子公司用的都是同一种手段:先发传真要求进口产品,等我国企业按照要求将货物运抵伊斯坦布尔港口时,他们迟迟不付货款。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如果货物到港45天内不提货(除进口商要求延期之外),土耳其海关将没收货物并进行拍卖,拍卖时该货物的进口商享有优先购买权。结果,货物都以低价落入骗子公司的口袋。再
8、如2005年2月,浙江一家服装厂收到了一份来自巴基斯坦进口商的传真,传真声称要购买价值4万美元的各式服装,与巴基斯坦客户联系后,巴基斯坦客户在几轮交涉中都表现出了足够的诚意。不久,双方就签订了出口合同,巴基斯坦厂商痛快地支付了10%的定金。5月份,中方的货物顺利抵达巴基斯坦卡拉奇港口。可等了一个星期,还不见人来提货,巴方客户也联系不上,正当中方厂商焦急万分地等待之时,巴进口商主动打来了电话,声称暂时资金短缺,没钱赎单提货,继而又以产品质量不好为由要求浙江方面以1万美元的价格把货物卖给他们。在此期间,浙江的这家服装厂曾想把货物退运回国,但由于巴基斯坦退运手续非常复杂,再加上滞港费用昂贵,最后还是
9、不得不以低价卖给巴方进口商。二、出口商的疏忽引起的收汇风险疏忽对合约各方都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短期合约,它只能通过合约后再协商解决。在实际贸易中,有些疏忽是可避免的,而有些疏忽可能是合约某一方故意为之且未被另一方察觉。出口企业有时收到货款并不是进口商的原因,而是自身在从事外贸业务时不够规范或没有达到某些要求,造成自己实际上的违约收汇风险,从而使进口商根据相关约定行使其拒付的权利,给出口企业带来损失。例如,卖方交的货物质量没有完全达到约定要求、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一些问题,如包装不符或交货不及时等、信用证项下提交的单据有不符并且无法修改或来不及修改等。某年2月我国某公司接到欧洲D公司以电传发来
10、的询盘,要求报供规格A的印花织物20万米,并告最快装船期,每批起订量与每米CIF达喀尔德国马克价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当时,该品种的内部掌握价格为每米CIFC3%西非口岸0.58美元,按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应合每米DML22。由于业务员一时疏忽,把每米0.58美元误为每米0.58人民币进行折算,从而算成每米DMO.78,并按此向D公司发实盘20万米。由于折算错误,每米报低了DMO.44,而20万米共差DM88000,约占总值的36%。当然,也有一些进口商故意造成“疏忽”,而出口方没有意识到,与之签订合约,造成收汇失败。1997年10月,某公司向香港某商行按FOBXXUSD610perMT出口铸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从不 完全 合约 理论 出口 信用 保险 必要性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116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