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床附件表面处理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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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3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70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德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附图3、平原县城总体规划图(2018-2035)附图4、厂区、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5、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6、现场照片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备案证明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土地手续附件5、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附件6、承诺书、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征宙机械
2、股份有限公司机床附件表面处理项目项目代码2303-371426-89-01-49777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平原县经济开发区复兴北路777号地理坐标(116o28,4.800u,37o10,4.800)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建设性质刁新建(迁建)Z)改建W建ZI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司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平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303-371426-89-01-497775总投资
3、(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l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668(占地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产业园区规划名称: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2)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3)审批文件及文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槐荫工业区等设立为省级开发区的通知(鲁政字20067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I)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2)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23年)环境
4、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34-)1、开发区概况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环评报告书目前已获得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月对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环评报告书的批复和区域环评报告书的文本可知:开发区四至范围为:东至东三环路,南至平尹公路,西至福源北路,北至北三环路,总面积27.55平方公里。2、开发区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医药、新材料产业;辅助产业为食品加工、酒制造。规划及本项目企业产品为机床附件,属于机械制造,为开发区“三大产业”规划环之一,不是国家禁止行业,也不属于重污染企业,符合准入条件,项目境影响评
5、价符的建设符合开发区规划及环评批复要求。合性分3、功能定位析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中确定该区的功能定位为:一处商业服务业片区、两处机械制造产业片区、一处新材料产业片区、一处医药产业片区。本项目建设遵守“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科、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积极开展清洁生产。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平原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开发区准入条件。根据平原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及土地证,项目位于规划的工业用地范围内,符合平原县县城规划要求。2、与规划环
6、境影响评价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23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34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费1项目与关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项目文件内容本项目情况规划范围根据区域发展现状和发展目标,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27.5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至东三环路、南至平尹公路、西至福源北路、北至北三环路。符合。本项目属于平原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医药、新材料产业;辅助产业为食品加工、酒制造。符合O本项目属于机械制造,符合产业定位。严格执行法定规划,加强开发区空间管制,依法依规开
7、发建设。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按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筛选入区项目,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对不符合上位规划用地性质的地块,建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协调解决。符合。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化工项目管理政策要求,严格开发区内化工项目管控。符合。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加快推进平原县自来水公司城区水厂扩容和第二供水厂工程建设,完善开发区供水管网,逐步减少开发区内自备水井数量。开发区内的工业企业应优先使用集中供水设施供水,减少地下水开采。符合。本项目不使用地下水。实施过程中的意见结合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污染防治方案、减排任务等,制定开发区污染物减排方案并认真落实。对涉及新
8、增污染物排放的入区项目,依法依规落实污染物替代要求。大力推进企业VOCS治理,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或无组织排放标准控制要求,建立完善全过程控制体系,实现全流程、全环节达标排放。符合。本项目排放的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工业企业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及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符合O本项目固废均做到妥善处置,不排以,加强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并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强化企业-开发区-平原县政府环境管理联动,
9、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入区企业制定相应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强开发区及相关企业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及监测能力建设。对开发区内停产或破产污染企业,实施风险排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对环境产生直接或次生环境污染。符合。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配置应急物资,定期开展演练。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平原经济开发区功能结构规划要求。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在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己通过平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2303-371426-89-01-4
10、977750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4月7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文中的有关内容,分析本项目“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平原县,项目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区有6个。表2平原县生态保护红线信息表序号编号生态保护红线1YS3714261110021德州鲁北平原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2YS3714261110022德州马减竖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3YS3714261110023德州平原
11、马颊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4YS3714261110024龙门水库5YS3714261110025鲁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6YS3714261110026马颊河本项目位于德州市平原县经济开发区复兴北路777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龙门水库,本项目位于该红线区东南侧7.2km,不在上述生态红线图范围内。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位于德州市平原县经济开发区复兴北路777号,未包含在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位于平原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属于龙门街道),属于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本项目颗粒物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12、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常规污染物PMlo、PM25Ch年评价指标出现超标现象。故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本项目设置封闭式的生产车间,生产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并按双倍替代的原则,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当地大气环境功能影响相对较小。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位于龙门街道控制单元,属于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起,通过市
13、政污水管网排入平原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影响较小。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属于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占地为工业用地,厂区根据功能分区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土壤影响轻微。(3)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生产上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和电。用电由平原县供电管网提供,用水由城市供水管网提供,用电和用水量均较少,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4)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总则符合性分析表3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符合性一览表管控纬度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禁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符合。1、空间止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
14、目。本项目严开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格按照国布局 的约 束发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 建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设 活 动 的 要 求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 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 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新建、改建、扩家和省要 求进行建 设,不属 于左侧禁 止开发建 设项目。建)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产生的飞灰填埋场除外,但应符合相应规划)。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
15、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11、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敏感区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I、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地下水源地及为地表水源地输水的引黄、引江河道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
16、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规定。符合。本项目位 置不属于 环境敏感 区域。3、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干流禁止新设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改设、扩建入河排污口,潘庄引黄干渠、李家岸引黄干渠、引徒总干、七一河、六五河等引黄、引江河道以及其他具有引黄、引江功能的河道均禁止设置排污口,其他河流限制新设入河排污口,必须设置的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加强对主要河流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河道两侧管理和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河道管
17、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4、加强对黄河的保护,沿黄区域开发建设须满足相应管理和保护要求。5、“加强对大运河的保护(包括卫运河、南运河)o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大运河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大运河山东省德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河(德州段)遗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实行建设项目遗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未经文物部门批准实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除依法批准的防洪、航道疏浚、水工设施维护、输水
18、河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工程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破坏大运河遗产本体的工程建设。6、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同时须经森林公园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及以下森林公园执行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已编制总体规划的应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其他有具体管理要求的可在要求范围内进行,并经主管部门或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未列入生态红线但具有保护意义的大型集中林地、森林公园等区域应加强管理和保护,禁止工业项目建设。7、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湿地保护范围内或规划范
19、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湿地保护条例,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或管理要求,其中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要求,实行分区管理的湿地公园其建设活动应符合分区管理要求,各种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8、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中相关规定,禁止进行条例明确禁止的行为,进行条例禁止范围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重大建设工程,在报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前,应报相应级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9、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在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禁止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相关
20、规定,开发建设工程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10、严格遵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煤炭、聚氯乙烯、医药、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危险废物处置、加油站等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1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相关规定。12、沙化土地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全国防沙治沙规划中相关规定。13、各县、市、区划定的限养区内禁止扩大养殖规模,禁养区范
21、围内禁止新、改、扩建各类畜禽养殖项目;德州市划定的水产禁养区内禁止进行人工水产养殖,限养区禁止一切设施性、投饵性、施肥性渔业养殖生产。14、落实并执行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中区域管控要求,特别是生态和产业布局要求。15、在限制要求中,确需实施的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民生保障及基础设施等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复同意。限工业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要求:符合。制1、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1、本项开物的项目,新增污染物原则上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2倍量替代目为新建发(按鲁环发2019132号要求执行),确保增产减污。省委、项目,还建省政府确定的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
22、目和省双招双引十强产未建设,设业中的重点项目,按照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已按双倍活的要求进行管理。替代原则动3、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取得当地的要求项目,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许可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危险品生产项目,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控制化工项目建设,新建化工项目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及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德州市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中相关
23、规定。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等实施的化工项目须满足园区审查的规划环评要求。禁止新建固定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搬迁入园项目除外。”4、淘汰落后动能,落实能耗双控,严控两高项目建设,新建两高项目须满足五个减量替代要求,确保煤炭消费只减不增、两高行业能耗只减不增。有效提高两高行业信息化精准化监管水平。7、新建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即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及其他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的新建项目应进入园区。严格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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