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赤峰市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赤峰市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2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赤政办发(2024)4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2月6日赤峰市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 4工作原则1.5风险辨识评估1.6事故分级1.7应急预案体系2组织体系及其职责2. 1市级应急领导机构2. 赤峰市指挥部组成3. 1.2工作职责2. 1.2.1赤峰市指挥部工作职责2. 1.2.2赤峰市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3. 1.2.3成员单位工作职责2.
2、2现场指挥部2. 3旗县区应急指挥机构3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3. 1预防3.2预警3. 2.1预警级别研判4. 2.2预警信息发布5. 2.3预警响应6. 2.4预警调整与解除7. 3信息报告4应急响应8. 1响应分级4. 2响应程序4.2.1I级、II级响应程序4.2.211I级响应程序4. 2.3IV级响应程序4. 3指挥协调5. 4应急处置6. 4.1先期处置7. 4.2处置措施8. 5应急联动9. 6社会动员4. 7信息发布4. 8响应终止5后期处置4.1 善后处置5. 2社会救助6. 3调查评估5. 4事后恢复6应急保障5.1 队伍保障6. 2物资装备保障7. 3治安保障8. 4医疗
3、卫生保障9. 5资金保障10. 6通信保障11. 交通运输保障6. 8技术保障7预案管理7.1预案培训与演练7. 2预案修订7. 3预案的实施与解释1总则7.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天然气长输管道(以下简称“管道)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管道安全事故,明确应急处置职责,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有效控制和最大程度减少因管道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7.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4、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监管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赤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赤峰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赤峰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7.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赤峰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的管道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油气田内部集输管网、城区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不适用
5、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的管道安全事故,是指管道在运行、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等过程中,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本预案适用于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下列管道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1)较大及以上的管道安全事故。(2)超出旗县区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旗县区行政区域的一般管道安全事故。(3)救援程度困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需要市政府协调各方力量应急处置的事故。本预案与赤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赤峰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赤峰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对油气长输管道途经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制定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或保障预案具有指导作用。7.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
6、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各负其责,有效处置管道安全事故。(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实行旗县区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旗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
7、操作性。(5)强化监测,反应快速。加强预警,完善管道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6)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应对事故的物资和经费准备及相关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7.5 风险辨识评估管线面临的风险隐患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1)管道建设施工过程中留下的安全隐患。天然气长输管道在建设施工中,由于施工人员未按照相应技术标准规范操作,部分管段施工期管沟开挖深度不够或覆土厚度不够,导致管道埋深不足,或管道材质存在瑕疵,导致管道焊接等施工过程或防腐层等部
8、分质量不符合标准,造成管道腐蚀、天然气泄漏等情况,为管道运行留下安全隐患。(2)自然条件对管道影响。管道途径区域主要为耕地、沙漠、草原等。管道途径区域如有深根植物,根系易对管道防腐层造成破坏影响,在汛期等条件下,季风、暴风侵蚀可能会使管道上方覆土变薄,导致管道外露、架空,造成管道防腐层损坏甚至管道变形,进而危害管道安全运行。(3)第三方施工及压占影响。在管道途经区域,不可避免的存在企业施工、临时性作业活动,由于施工单位未重视相关法律法规,在管道限制区域内进行工程施工,或随意放置施工材料、修建设施,压占天然气长输管道,提高管道安全事故风险,造成加大安全隐患。(4)管理体系不健全。由于管道运营企业
9、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整,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规范及约束制度,日常巡护等工作开展中执行、监督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未做到层层压实,影响管道安全平稳运行。(5)人为破坏因素。不法分子以打孔等方式偷盗天然气,以及为达非法目的人为蓄意破坏天然气长输管道,造成天然气泄漏,形成较为恶劣的后果。(6)其他。由战争、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管道安全问题。7.6 事故分级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危险状态等因素,将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死亡(含失踪,下同),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急性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10、故;11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In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IV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7.7 应急预案体系赤峰市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市级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赤峰市应对管道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是应对管道事故和各有关旗县区编制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指导性
11、文件。(2)旗县级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旗县区主管管道保护工作部门应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企业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道企业应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卡)。由管道企业根据不同事故类型,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制定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本单位备案。2组织机构与职责全市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旗县区两级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2.1市级应急领导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生管道安全事故时,视情况成立赤峰市管道事故应急安全指挥部(以下简称
12、赤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1.1赤峰市指挥部组成2. 赤峰市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组成。总指挥由赤峰市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赤峰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以及赤峰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赤峰军分区、武警赤峰支队、消防救援支队,气象局,有关旗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3. 1.2
13、工作职责3.1. 2.1赤峰市指挥部工作职责(1)负责本预案的实施。(2)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指导和协调赤峰市境内III级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3)组织开展重大、特别重大天然气管道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4)决定启动或终止赤峰市应急响应。(5)指派有关人员参与现场指挥,与属地共同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6)依法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7)参与管道事故的信息发布。(8)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应急资源。(9)加强天然气救援队伍管理,提高应急队伍处置能力。1. 1.2.2赤峰市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2. 赤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赤峰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
14、委(能源局)主任担任。主要职责:做好管道安全事故应急值守工作,收集上报事故信息,并通报赤峰市有关部门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贯彻落实赤峰市指挥部指示和部署;承担赤峰市指挥部文电、会务、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3. 1.2.3成员单位工作职责(1)市纪委监委: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公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2)市委宣传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部门做好管道安全事故信息发布,组织协调媒体做好舆论引导等工作;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3)市委网信办:负责管道安全事故的网上舆情监测、舆论引导、会同市公安部门做好属地平台信息管控等工作;
15、配合做好媒体报道等工作。(4)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协助指导全市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动有关地区和企业建立健全应急队伍,提高装备和物资储备水平;配合重大以上管道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做好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配合赤峰市有关部门做好管道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和调查处理工作。(5)市应急局:负责按职责权限组织协调指导职责范围内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管道特别重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6)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管道安
16、全事故发生地做好道路交通管制、人员疏散、重点目标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配合管道安全事故善后社会稳定等工作。(7)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做好工业应急物资的生产、征购等工作。(8)市民政局:指导各地区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遇难人员处置等相关事务。(9)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救助资金。(10)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市自然资源局保管的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地图资料和基础测绘成果,提供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定位服务;因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引发事故的,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
17、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管道安全事故发生地环境应急监测,分析研判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变化,提出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和污染区域防护措施的建议。(1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助和指导受事故损害或威胁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1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保障。(14)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管道安全事故涉及水库、河道等重大水利设施的应急处置工作。(15)市商务局:负责在管道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期间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分析,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16)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
18、调管道安全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并为地方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17)市市场监管局:参与管道安全事故中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检测检验,预防次生事故发生。(18)市林草局:负责指导管道安全事故区域内树木林草处置工作。(19)赤峰军分区:根据地方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组织所属力量,协调驻军参加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20)武警赤峰支队: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组织指挥所属武警部队参加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21)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消防救助、控制和消除火灾险情等专业工作。(22)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测、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配合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
19、的管道安全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及气象分析等工作。(23)管道企业:承担管道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应急救援处置的主体责任,负责本单位在应急情况下的运行调度和应急处置,完善“管道运行保护措施,确保管道相关设备设施的启动能力和运行安全。发生管道安全事故后,做好应急物资供应,及时恢复管道设备设施运行,保障管道安全稳定运行和油气供应保障。(24)根据应对工作需要,赤峰市指挥部可对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进行调整。2.2现场指挥部赤峰市指挥部视情况设立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各应急工作组长组成,指挥长由赤峰市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全权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方案,指挥协调
20、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救援,及时报告事故处置和救援进展情况,落实赤峰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事故救援需要,现场指挥部设立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治安警戒组、转移安置组、环境监测组、应急保障组、新闻报道组、调查处理组、专家组等9个应急救援工作组,具体实施事故现场的各项救援工作。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及其职责如下:(1)抢险救援组:由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及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市应急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赤峰军分区、武警赤峰支队,气象局,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和事故相关单位等部门单位参加。负责管道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2)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
21、康委牵头,事发地旗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医疗机构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3)治安警戒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旗县区人民政府参加。负责管道安全事故现场交通管制、人员疏散和现场秩序维护。(4)转移安置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事发地旗县区人民政府参加。负责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5)环境监测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事发地旗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对涉事区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控制污染扩散的建议,防止发生环境污染次生灾害。(6)应急保障组:由市应急局牵头,事发地旗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根据事故处置工作需求,及时提供物资、
22、装备、食品、运输、供电、供水、供气和通信等方面的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7)新闻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部门单位参加。负责管道安全事故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及舆论引导等工作。(8)调查处理组:由市应急局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管道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9)专家组:由赤峰市指挥部在自治区、赤峰市相关领域专家库中抽调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负责协助现场指挥部分析研判事故原因、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的建议,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旗县区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根据需要成立相应专家
23、组。2. 3旗县区应急指挥机构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管道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应根据救援需要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其组织体系和职责可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3. 1预防旗县区主管管道保护工作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建立辖区内天然气长输管道危险源有关情况监控制度,并掌握辖区内危险源的分布、事故特点等基本情况。对可能引发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的其他灾害和事件的信息进行监控和分析。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根据管道外部条件、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本企业基本情况和危险源数据库。3. 2预警预警信息主要来源于国家级、自治区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旗县区人民政府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赤峰市 天然气 管道 安全事故 应急 预案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119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