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暂行评估标准》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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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暂行评估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民政部 【公布日期】2008.06.30 【文号】民办函2008146号 【施行日期】2008.06.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暂行评估标准的通知(民办函(2008)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配合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健全制度、规范操作、提高素质、改善条件、促进公开”的活动目标,民政部制定了全国基层低保
2、规范化建设暂行评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在评估各地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开展情况时遵照执行。附件:1 .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暂行评估标准(县、市、区)2 .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暂行评估标准(街道、乡镇)3 .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暂行评估标准(社区、村委会)二C)C)八年六月三十日附件1: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暂行评估标准(县、市、区)类别名称评估目标序号评估内容基础保障类制度保障主要考察基层低保各项制度建设情况,是否作到有章可循,内容是否具体,程序是否清楚1县(区、市)政府制定了实施低保制度的办法、细则或规程(也可执行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2低保资金管理办法(也可执行省级或市级人民政
3、府的相关规定)3有家庭收入核查的具体办法或措施(也可执行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4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也可执行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5分类施保方面的政策规定(也可执行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6低保档案管理办法(也可执行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7有低保工作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8有低保工作方面的开拓创新举措工作保障主要考察基层低保能力建设情况9有专门的低保工作机构10有专门的低保办公场所11每2000名城市低保对象或每5000名农村低保对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低保工作人员12本级低保工作经费不低于每1名低保对象20元13低保工作机构配备独立使用的计算机,并具备上网条件资金
4、保障主要考察低保资金安排情况14本级财政有低保资金投入15资金拨付及时16专户(专项)管理、专款专用领导重视主要考察当地政府对低保工作的重视程度17将低保工作纳入县(区、市)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18建立低保方面的跨部门协调机构,并定期召开会议组织管理类业务素质主要考察低保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情况19低保工作人员定期参加业务培训20低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低保法规政策21及时组织街道、乡镇及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政务公开主要考察低保政策旦传情况22通过固定公开栏或网络、电台等媒体及时公布低保政策和低保工作情况23免费提供低保政策宣传材料24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及时办理群众投诉、上访事宜信息化建设主要
5、考察低保信息化建设情况25有符合要求的低保专用软件26有人员负责信息化工作,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27低保数据完整,能够通过网络上报上一级民政部门档案管理主要考察低保档案的管理情况28有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29各类低保材料按期整理,并及时归档30低保档案存放集中、安全操作规范类低保标准主要考察低保标准制定及调整情况31低保标准的制定科学合理32根据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低保标准33低保金计算准确、合理,符合政策规定低保审批主要考察低保审批的办理情况34低保申请审批材料样式统一35指导基层工作人员及时上报低保申请材料36对上报的低保申请进行抽查,抽查数量城市不少于三分之一,农村不少于十分之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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