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耀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智能电竞设备建设项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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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年产40万套智能电竞设备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众耀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7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0六、结论72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周围环境示意图及噪声监测点位图附图3项目车间平面布局图附图4项目大气监测点位图附图5车间周围环境彩图附图6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7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图8项目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9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图附图10长兴县
2、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件附件1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附件5危废处置承诺书附件6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申报事项)附件7环评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8关于要求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书附件9水性喷胶MSDS附件10授权委托书附件11受托人身份证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江众耀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智能电竞设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3-330522-04-01-70070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地理坐标(119度50分21.462秒,30度48分2.03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金属家具制造C
3、213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6金属家具制造213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3000环保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占比()4.6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用地(用海)面积(m2)用地12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由长兴县于2()()7年09月以长委办20076号设立,命名为长兴县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2010年7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政函2010l14号文同意长
4、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7家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随后浙江省商务厅以浙商务开(2010)270号将城南工业功能区整合至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部分。2012年城南工业功能区根据实际发展情况,进行部分调整,重点发展城南新能源产业区块、回车岭工业区块和城东工业区块三个区块组成。长兴县城南工业功能区总规划面积为6.7742平方公里,总工业用地面积为5.628平方公里。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期为5年,即2020年至2024年,与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的时限相适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委托杭州尚贤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长
5、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1月);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于2021年1月27日以(关于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长环函20215号)对该项目予以批复。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规划相符性分析(1)规划期限本此规划的基础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2015-2030年。其中:近期:2015-2020年;中期:2020-2025年:远期:2025-2030年。(2)规划范围城南工业功能区主要分三个区块,城南新能源产业区块、回车岭工业区块和城东工业区块,其中城南新能源产业区块与回
6、车岭工业区块接壤,城东工业区块独立在和平镇区南侧。总规划面积为569.94公顷,总工业用地面积502.43公顷。城南新能源产业区块北至306省道,南至规划纬五路,东至规划经一路,西至规划经七路,总工业用地面积为345.48公顷。回车岭工业区块北至306省道,南至规划纬五路,东至回车岭规划3号路,西至规划经一路,总工业用地面积为115.59公顷。城东工业区块北至306省道,南至规划发展大道,东至规划官庄东一线,西至白茶街,主要布置无污染的工业企业,总工业用地面积41.35公顷。(3)规划定位城南工业功能区在现状城南工业功能区的基础上,重点发展蓄电池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化工产业以及以机械制造为主的
7、先进制造业。通过立足现有蓄电池产业发展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以“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为契机,通过科技创新和环境保护,提高进一步扩大和平蓄电池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全力打造铅酸蓄电池转型升级的示范区和以新型蓄电池生产为主的中国绿色动力电源中心。着眼现有产业基础,积极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以和平现有机械制造、化工等产业为基础,着力发展上下游配套产业,形成产业链,打造先进制造业和化工产业集群。(4)项目准入为进一步加快和规范城南工业功能区的建设,提高园区工业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对未来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的进入设定相应的条件要求,以促使工业园区向经济利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两个方向最优化发展。产业
8、类别及产品准入条件产业类别:鼓励新能源产业、先进机械制造产业。列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项目禁止入园。入园项目所生产的产品应属国家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编制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13中列明的产品。项目量产后,高新技术产品年产值占项目年总产值比重不低于75%。投资强度准入条件根据浙江省产业集聚区产业准入指导意见以及长兴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准入标准要求,新能源产业首期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含购地税)不低于250万元/亩,化工产业(化学制品制造业)首期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含购地税)不低于225万元/亩,机械制造产业首期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含购地税)
9、不低于270万元庙。规划期限准入条件为保证土地的顺利开发建设,实现土地的高效率的开发,因此在建设期限条件上也有一定的条件,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期不得超过2年。指标控制准入条件根据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要求,对工业用地项目规划控制指标进行条件设置,要求化工产业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6:工业用地绿地率小于1()%:企业内部行政及生活服务服务设施用地等非生产性用房所占比例不高于7%。环保准入条件废气治理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废水治理原则上只允许设立一个污水排放口,进入污水管网前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危险废物国内转移应遵
10、从国家相关及其他有关规定,收集、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废外泄。对产生噪声的车间及设备应采取有效阻隔、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相应标准排放。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城南工业园区区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属于金属家具制造C2130,符合园区规划定位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575万元/亩,不低于270万元/亩。根据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可知,项目建设周期为19个月。项目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7,行政及生活服务服务设施用地等非生产性用房所占比
11、例小于7%。同时,厂区只设一个废水排放口,本项目实施后废水、废气和噪声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环保准入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规划要求。1.2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分析2020年,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委托杭州尚贤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21年1月27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出具了审查意见(长环函20215号)。本项目与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内容进行针对性分析。表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伯纷析规划环评内容符合性分
12、析是否帕规划环评生态空间清单本项目位于新能源区块QlGO3区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金属家具制造,不涉及铅蓄电池等相关新能源产业及化工产业,不涉及畜禽养殖:项目恶臭收集后经环保设施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标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200米范围内无敏感点:项目所在地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现状质量良好。符合现有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本项目位于新能源区块QK-O3区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至长兴吴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目前长兴吴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尚有余量: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故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
13、急防范措施。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区范围内规划二氧化硫排放余量为84.84ta,氮氧化物排放余量为17509ta,烟粉尘排放余量为9048ta,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余量为175.40ta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MOt/a、氮氧化物:0.150ta.工业烟粉尘:0.517t/a、VOCs:0.238ta,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97号),污染物替代削减量可按比例(比例1:2)通过现役源调剂予以平衡,通过平衡不会新增区域排放量。符合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本项目属于金属家具制造C2130,位于
14、新能源产业区块中的QK-O3区块,符合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区规划产业定位及规划布局、基础设施等调整要求;本项目与居住区、商业区等有建筑隔离、绿化隔离。符合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本项目为金属家具制造C2130,不涉及敞开式浸漆工艺,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在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区限制清单和禁止清单范围内,符合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区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要求符合环境标准清单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均能达到相应标准;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排放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符合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生态空间管控清单、现
15、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规划环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规划环评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及环境标准清单的要求。1.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V湖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进行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于浙江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位于工业集聚区范围内,根据长兴生态保护红线区划方案,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详见附图7),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其他符合性分析202()年长兴县环境质量指标So2、No2、CO、PMlo、PMzs和。3均能达
16、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I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本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本项目投产后,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长兴吴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97号),污染物替代削减量可由当地按比例(比例1:2)通过现役源调剂予以平衡,不会新增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因此不会加剧环境的恶化,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原料均从正规合法单位购得,天然气、水和电等公共资源由当地相关单位供
17、应,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不涉及资源利用上限。4、环境准入单元管控清单根据湖州市“三线一单”编制方案及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本项目选址属于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4),主要包括和平镇,管控单元为2.重点管控,区域面积11.09平方千米。本项目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7。表17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名称规划内容符合性分析结论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本项目位于和平镇城南工业功能区内,为金属家具制造C2130,属于新建二
18、类工业项目,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符合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不在人口聚集区内,且本项目与居住区之间有建筑隔离、绿化带等隔离带。符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本项目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有机废气、恶臭等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时新增污染物在区域内削减替代。符合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为
19、新建二类工业项目,生产工艺较为先进,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处理。符合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要求按规定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加强事故废水应急池建设,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演练。要求符合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
20、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项目投产后按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应风险防控措施。要求符合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需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求合要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项目营运期用水用量较少;项目涉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及的能源消耗主要为水、电和天然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气,均为清洁能源。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
21、1.4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园区,属于金属家具制造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符合实施细则内的相关要求。1.5 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长兴县和平城镇城南工业园区,新征土地建设厂房和辅助用房进行生产。项目地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长兴土地利用规划,符合长兴城市总体规划,项目选址合理。1.6新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22、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要求,具体见表1-8。表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四性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长兴县和平城镇城南工业园区,选址可行;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中“三线一单”要求。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项目根据相关导则和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对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估,结果是可靠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产生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
23、达标排放,固废可实现零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五不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批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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