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光热发电回转减速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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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承诺制审批)项目名称:年产10万套光热发电回转减速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浙江恒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0年10月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44三、环境质量状况69四、评价适用标准80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88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113七、环境影响分析114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150九、结论与建议153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敏感点位置及监测点位布置示意图附图3企业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长兴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调整后)附图5修编后长兴县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6长兴县生态保护红
2、线分布图附图7长兴县“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8项目在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平台开发边界中位置图附图9项目在规划环评中产业发展规划中的位置图附件附件1项目赋码信息表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附件3企业法人身份证附件4企业不动产权证附件5原有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批复附件6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附件7企业承诺书附件8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申报事项)附件9环评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10水性漆、清洗剂等厂家成分报告(MSDS)附件11项目现状监测报告附件12关于要求许可建设顶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书附件13关于要求对实施告知承诺制进行审批的函)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3、年产10万套光热发电回转减速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浙江恒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0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3100建设地点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0号(企业现有厂区内)立项审批部门浙江长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文号2020-330522-34-03-112485建设性质扩建行业类别及代码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C3453)建筑面积(平方米)47898m2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25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1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46%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口期2020年12月1.1项目由来浙江恒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
4、13年7月29日,注册资金11600万人民币,法定地址为浙江省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0号区,公司主要从减速机、传动机械生产、研发和销售。企业于2013年投资81000万元,选址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0号新征土地136931.3平方米(约205.4亩)建设生产厂房及辅助用房200000平方米,并于2013年10月委托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浙江恒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精密蜗轮蜗杆副,减速机,传动机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于2013年10月28日经长兴县环保局(长环管2013923号)审批同意其建设,设计产能为年产精密蜗轮蜗杆副10万套,减速机50万套,传动机械20万套,该项
5、目于2020年8月31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长环许验2020254号,详见附件5)。企业于2015年计划投资4800万元,利用自有已建厂房15000m2作为生产厂房,新增5万台冶金矿山机械用变速箱的生产规模,并且企业于2015年12月委托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恒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冶金矿山机械用变速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15年12月3日经长兴县环保局(长环管20151043号)审批同意其建设,设计产能为年产5万台冶金矿山机械用变速箱。后续由于市场需求及企业发展方向的调整,企业承诺该项目不进行实施建设(详见附件7)O表111浙江恒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审
6、批情况序号已审批环评报告建设内容及产品方案审批文号、时间验收情况1浙江恒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精密蜗轮蜗杆副,减速机,传动机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年产精密蜗轮蜗杆副10万套,减速机50万套,传动机械20万套长环管2013923号已通过验收(长环许验2020254号),详见附件52浙江恒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冶金矿山机械用变速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产5万台冶金矿山机械用变速箱长环管20151043号不进行建设,企业已出具相关承诺书,详见附件7现因企业发展需求,拟在位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0号的企业现有厂区内闲置的48亩空地内新建3幢厂房,总建筑面积为47898m2,新增加工中心、磨齿
7、机、滚齿机、数控车床、装配线、喷漆线、热处理线等生产及检测设备86台套,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10万套光热发电回转减速机的生产能力,可新增销售4亿元,利税5000万元。本项目于2020年03月通过浙江长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批准文号为2020-330522-34-03-112485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减速机产品属于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C3453)y,并且本项目使用水性漆8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
8、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修改单,2018年4月28日起施行),本项目属于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中的“其他(仅组装除外)”项目,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55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浙政发20103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2评价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了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1月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查。根据浙政办发20175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浙环发201734号关于落实“区域环评+
9、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长兴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30日发布了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长政发2018135号)。本项目选址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0号,位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内。但本项目涉及喷漆工艺,在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中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不降级)负面清单中,因此本项目环评等级依旧为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函(浙环函(2020)94号),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包括工
10、程建设、社会事业和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多个领域,共涉及17大类44小类行业。本项目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中“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中的“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报告表类别,因此本项目可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为此,浙江恒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特委托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查。本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中所列重点项目,属于报告表类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11、能力建设指南文件要求,我单位具有编制浙江恒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光热发电回转减速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能力,主要能力指标情况如下:表1.12环评单位编制能力说明序号能力建设指南主要要求我单位情况是否符合1配备一定数量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目前我单位配备环评编制人员9名,其中具备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5名,本项目由注册环评工程师“孟伟江”(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10353343508330361)主持编制,环评编制人员“杨剑方”(信用编号BH000268)协助编制。符合2符合工作实践方面的能力建设要求我单位具备相应的基础能力,即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能力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能力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能力
12、环境保护措施比选及其技术、经济论证能力相关技术报告和数据资料分析、审核能力。符合3符合保障条件方面的能力建设要求我单位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软件和仪器设备。符合4符合指南“全职”要求我单位环评工程师和编制人员符合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要求。符合5其他我单位编制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其他相关规定。符合1.2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6.27修订,2018.1.1施行;(3) 中华人民共和国
13、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2015.8.29修订通过,2016.1.1起施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8.12.29修订,2018.12.29起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2020.4.29修正,202091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8.12.29修订,2018.12.29起施行;(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通过,2012.7.1施行;(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4、国令第682号,2017.10.1起施行;(9)关于发布V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2013.6.8;(10)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4.2;(11)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2016.12.28;(12)关于印发V“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2017.9.13;(13)关于印发V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
15、6号,2019.7.1。(1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2011.8.24通过,2011.11.1施行。(15)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6527修订通过,2016.7.1施行;(1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2018.3.1起施行;(17)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年修正),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4次会议通过,2017.10.18起施行;(18)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修正),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
16、次会议通过,2017.11.30起施行;(19)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12号,2016.4.6;(20)关于印发V浙江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2011-2015)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1.12.23;(21)关于印发V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1210号,2012.4.1起施行;(22)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环函(2015)402号;(23)关于印发V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浙发改规划2017250号,20
17、17.3.17;(24)关于印发V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3)54号,2013.11;(25)关于发布V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及V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538号,2015.9.23;(26)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本),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2015.12.28;(27)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0号,2016.11.14;(
18、28)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729号,2017.8.20起施行;(29)关于印发V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浙环发201741号,2017.11.17;(30)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V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发201835号,2018.10.8;(31)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2019.10.30o(32)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印发V浙江省2020年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实施方案的函,浙大气办(
19、2020)2号,2020.4.23;(3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函,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环函(2020)94号,2020.4.23;(3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V浙江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环发20207号,2020.5.23;(35)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V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13号,2019.3.31;(36)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17号,2019.4.28;(37)关于印发V湖州市“三线一单”
20、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湖环发202024号,2020.9.2;(38)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V湖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6.30;(39)关于同意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135号,2018.9.30;(40)关于印发V长兴县2020年上半年空气质量提升集中专项攻坚方案的通知,长治气发(2020)2号,2020.3.2o(41)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V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批复,长政函202083号,2020.9.2o1.2.2 产业政策(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
2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2020.1.1;(2)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工信部2012年第31号,2012.7.26;(3)关于印发V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的通知,浙长江办201921号,2019.7.31;(4)中共长兴县委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工业平台边界划分的实施意见,中共长兴县委长委发201832号,2018.5.30;(5)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兴县加强工业平台边界管控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长政办发2018122号,2018.11.5o5.2.3 项目技术文件及其它(1)企业营业执照、己审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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