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氏集团海洋肽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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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海氏集团海洋肽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浙江海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浙江海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5月表一项目基本情况-1-表二工程建设内容-6-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置和排放-18-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23-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27-表六验收监测内容-29-表七验收监测结果-30-表八验收监测结论-35-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实际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排水管网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外环境关系图附件:附件1: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书附件2:浙江省工业企业
2、“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附件3: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缴款发票附件4:油烟净化器环境认证证书附件5:验收监测报告(杭州伊美源)附件6:验收检测报告(绍兴中测)附件7:排污权交易合同附件8:总量终结联系单附件9:验收意见附件10:其他说明事项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表一建设项目名称浙江海氏集团海洋肽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浙江海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舟山市定海区北蝉乡星马社区新港工业区主要产品名称海洋肽、小麦低聚肽、玉米低聚肽、水产类产品、包装纸箱设计生产能力生产肽产品420t/a、加工水产品5OO5t/a、加工瓦楞纸
3、3000ta实际生产能力生产肽产品416.5Va、加工水产品945.6t/a、加工瓦楞纸1816ta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16年8月开工建设时间2017年1月调试时间2017年12月验收现场监测时间2018年910月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舟山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上海爱笛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凯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上海爱笛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凯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100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324.5万元3.25%实际总概算9650万元环保投资251.7万元2.61%验收监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
4、号),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2018年1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2016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2018年12月29日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05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11月7日第三次修订;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5、4号,国家环保部),2017年U月20日起施行;8、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2018年1月22日起施行;9、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5日起施行;10、浙江海氏集团海洋肽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1、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编号:2016-071号,舟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11月15日);12、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书(编号:2016
6、-071号,舟山市环境保护局,浙江海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5日)。表l2b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排放量(kgh)标准值(无量纲)氨154.9!硫化氢150.33/三甲胺150.54/臭气浓度15/20(X)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一、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项目排放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 1。氨机房氨气和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排放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指 标见表1-2。污染物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 (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
7、放监 控浓度限值 (mgm3)排气筒高度(m)1520粉尘1203.55.91.0表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控制项目单位一级二级三级新改扩 建现有新改扩 建现有氨mgm31.01.5245硫化氢mgm30.030.060.10.320.6三甲胺mgm30.050.080.150.450.8臭气浓 度无量纲1020306070表l-2a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具体指标见表1-3。表13饮食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规模小型中型大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75
8、852、废水项目废水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纳管水质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废水排入污水管网后最终排入岛北污水处理厂,根据环评,岛北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该污水处理厂于2017年底完成提标改造,目前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45。表14项目污水排放标准限值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最高允许浓度项目名称单位最高允许浓度1PH无量纲6.59.55总磷mg/L82悬浮物mg
9、/L4006动植物油mg/LI(X)3CODmg/L5(X)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204氨氮*mg/L35/注:*氨氮指标执行DB33/887-2013标准,其他指标均执行GB/T31962-2015B笔表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词F级。项目主要污场上物及指标彳直PHCODBODSSNH3-NTP一级A标准6950mgL1Omg/L1Omg/L5mg/LSO2ftNOx烟尘(包括烟尘和粉尘)、VOC(乙静)。项目实际总量控制污染物为CoDC、NH3-N、粉尘和VoC(乙醵)。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见表1-7。表1-7项目实际排放总量总量控制
10、指标环评预测排放总量(Ua)实际排放总量(Ua)达产排放Mft(ta)目前已购买量(Ua)需新增购买量(Va)CODcr4.786.369.1254.334.795NH?-N().800.640.9130.70.213SO24.11004.11/NOx6.61006.61/粉尘1.290.4000.403/VOC0.620.1170.193/项目取消了锅炉建设,SCh和NOX实际排放量变为0;虽岛北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但因企业未实现污水回用,导致全年增加CoDa实际排放总量超过环评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未超过环评计算值。因项目水产品生产线未达到设计产能,为不影响企业后期生产,建议企业按
11、达产规模新购买总量指标,需新增购买量为CODc.795ta、NH3-N0.213tao企业已于2019年4月9日在舟山市排污权交易中心签订舟山市排污权交易合同(合同号20192330900001),获得所需总量指标,排污权交易合同和终结联系单见附件7和8o表二工程建设内容:一、项目建设过程简述2016年9月浙江海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浙江海氏集团海洋肽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属于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于2016年11月15日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承诺书(2016-071号),同日舟山市环境保护局予以受理备案。2016
12、年12月项目开始在浙江海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舟山船舶管业分公司厂区基础上进行改造建设(原项目若存在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则由本项目业主单位浙江海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组织监测、治理),包装纸箱生产线、水产品加工生产线、海洋肽生产线分别于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分期投运,项目于2018年6月全部调试完成并投入运行。2018年8月7日,因污水处理站调节池自动泵故障,项目污水从废弃雨水沟溢出,溢流至河道导致受纳水体污染。事后,企业立即对水泵进行了更换,封堵了废弃雨水沟,并加强了企业环保管理。舟山市环境保护局对企业实施了处罚(舟环罚决字2018ll号),企业于2018年11月缴纳了罚款。除上述违法行为
13、处罚外,本项目在环评备案后至试运行过程中无其他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项目设计单位为设计单位为华洲国际设计有限公司,土建施工单位为浙江海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为上海爱笛实业有限公司(污水站)和上海凯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除臭设备)。2018年9月,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对浙江海氏集团海洋肽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区块,占地面积37084m2,建筑面积31863.39m?,实际投资9650万元。建设单位对浙江海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有厂房及辅助用房进行改造,主要设3个主生产厂房、办公楼、食堂、科研楼、氨机房等,项目
14、中心经度12213ULO8”、纬度30o0456.00主要建设内容及变化情况见表2-1。本次统计了企业79月份生产情况,并以此推算主要原辅材料年化消耗量和产品年化产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生产生物肽416.53其中海洋肽24.It、小麦低聚肽304、玉米低聚肽362t;年加工945.6t水产品;年生产1816t瓦楞纸。与环评比较,项目实际生产规模分别为设计产能的肽生产线99.17%、水产生产线18.9%、纸箱生产线60.5%。表2”项目建设内容类别名称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环评建设内容及规模变化情况主体工程i#r房由原厂房改造;西半部分建设纸箱生产车间,设一条纸箱生产线;东半部分建设5000吨级冷库1
15、座,1#厂房和3#P房间设钢棚通道,冷库东侧设月台。由原厂房改造;西半部分建设纸箱生产车间,设一条纸箱生产线;东半部分建设5(XX)吨级冷库1座,1#厂房和3#厂房间设钢棚通道,冷库东侧设月台。无变化2#r房由原厂房改造;建设生物肽生产车间,进行海洋肽、小麦低聚肽、玉米低聚肽生产;生物肽生产设备中2座冷却塔布置于2#厂房和3#厂房之间。由原厂房改造;建设生物肽生产车间,进行海洋肽、小麦低聚肽、玉米低聚肽生产;生物肽生产设备中2座冷却塔布置于2#厂房和3#厂房之间。无变化3#房由原厂房改造;建设水产品加工车间,对水产品进行加工,目前生产内容以蜿鱼为主。由原厂房改造;建设水产品加工车间,对鱼类、毓
16、鱼、虾蟹等水产品进行加工。无变化办公楼由原办公楼重新装修,位于厂区南侧食堂以西,行政管理人员办公。由原办公楼重新装修,位于厂区南侧食堂以西,行政管理人员办公。无变化食堂由原食堂重新装修,位于厂区南侧办公楼和科研楼之间,提供一日三餐,全厂IK)人用餐。由原食堂重新装修,位于厂区南侧办公楼和科研楼之间,提供一日三餐,全厂500人用餐。无变化科研楼由原宿舍楼改造,用于产品研发和销售等。由原宿舍楼改造,用于产品研发和销售等。无变化附属工程锅炉房因园区统一供热取消建设锅炉,目前用于堆放杂物。新建,位于厂区西侧配电房以北,内设6th生物质锅炉1台。取消锅炉建设氨机房新建,位于厂区东北角,内设氨机17台,2
17、个1Om3储罐。新建,位于厂区东北角,内设氨机17台,2个IOm3储罐。无变化配电房原项目保留,位于厂区西侧杂物间和发电机房之间。原项目保留,位于厂区西侧锅炉房和发电机房之间。无变化发电机房新建,厂区西侧配电房以南,设柴油发电机一台。新建,厂区西侧配电房以南,设柴油发电机一台,仅停电时应急使用。无变化洗衣房位置改为2#厂房北侧,设置2台工业洗衣机,用于员工工作服清洗。原址改建为污水站机房。新建,厂区东侧氨机房以南,内设2台工业洗衣机,用于员工工作服清洗。位置变更环保工程注水处理站新建,综合废水处理;位于科研楼北侧绿地;采用MBR处理工艺,设计日处理规模500td新建,综合废水处理;位于科研楼北
18、侧绿地;采用MBR处理工艺,设计日处理规模500td无变化锅炉废气处理系统因园区统一供气,取消建设锅炉及其废气处理系统。新建,锅炉废气处理;锅炉烟气出口配置一套布袋除尘器和一套水幕脱硫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约99%;水幕脱硫除尘器脱硫效率取消建设约80%、除尘效率约90%。污水处理站臭气处理系统新建,污水处理站脱臭;各污水处理单元加盖,恶臭气体经等离子出售设备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设15m高排气筒。新建,污水处理站脱臭;各污水处理单元加盖,恶臭气体经处理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设15m高排气筒。无变化三、主要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及变更情况见表2-2o表2-2a本项目生物肽生产线主要设备清单序号
19、工艺步骤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情况1鱼皮/鱼骨/鱼肉解冻、清洗滚洗机/1台无变化2气泡清洗机/2台无变化3热水清洗机/2台无变化4输送输送带/2条无变化5绞碎绞肉机/2台无变化6小麦蛋白粉、调浆池搅拌架/1套无变化7玉米蛋白粉调浆G型螺杆泵G60-1不锈钢防爆1套无变化8均质均质罐7000L2只无变化9醐解酶解罐7000L6只无变化1()振动筛Z-8001台无变化12灭酶灭酶前储罐/1只无变化13板式换热器BRO.11A-61台无变化14卧螺分离前储罐7000L2只无变化15卧式螺旋沉降离心机LW450*20002台无变化16小麦、玉米粗滤卧螺下储罐/2只无变化17活性炭过滤机BJM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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