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盈亿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3700万米技改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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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浙江盈亿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3700万米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盈亿纺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八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3六、结论65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敏感点及保护目标图(500m范围)附图3: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附图4: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5:建设项目防渗分区图附图6:长兴县水环境功能
2、区划图附图7:长兴县夹浦镇环沉北村集聚区总平面图附图8: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9:长兴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0:长兴县夹浦镇“三区三线”图附图11:建设项目现场踏勘照片附件:附件1: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土地证附件5: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附件6:申请书附件7:生态信用承诺书附件8:危险废物处置承诺书附件9:现有项目环评批复、放弃承诺书附件10:中水回用协议附件11:喷水织机集聚达标证附件12:喷水织机指标来源表附件13:加弹机平移单、包装桶回收协议附件14:关于纺织行业改造提升工作协调会议纪要(2021)1号附件15:特征污染因子引用数据监测报
3、告附件16:环境质量引用数据文件附件17:涉密事项说明附件18:环评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江盈亿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3700万米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020-330522-17-03-162851建设单位联系人史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环沉北村纺织企业集聚区地理坐标(119度56分28.147秒,31度05分37.85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751化纤织造加工C2822涤纶纤维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4_028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25_050合成纤维制造建设性质11新建(迁建)4改建11T建11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
4、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长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500.00环保投资(万元)32.00环保投资占比(盼0.91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弋是:夹浦地区纺织行业转型升级项目用地(用海)面积(m2)利用现有厂房18133n?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
5、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对照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14_028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中的“有喷水织造工业的”和“25_050合成纤维制造”中的“单纯纺丝制造”,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中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建设单位可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同时根据其配套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技术单位编制能力建设需包括人员配备、工作实践和条件保障等三个方面。长兴绿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人员配备方面已具备一定数量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一定数量的继
6、续教育学时;在工作实践方面具备相应的基础能力、工作业绩及科研能力;在保障条件方面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软件等;因此长兴绿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备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能力。2、“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三区三线中“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城镇
7、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环沉北村纺织企业集聚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在生态空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且周边无自然生态红线区,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修改单,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本项目按环评要求设置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替代削减量可由当地按比例通过现役源
8、调剂予以平衡,不会新增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因此不会加剧环境的恶化,能保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单元管控清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要求,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制定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
9、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作为区域内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乡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于2020年9月2日起实施。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6),本项目与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长政函(2020)83号)符合性分析见表I-Io表1长兴县生态管控单元“三线一单”符合性表序号内容具体内容项目情况判定结论1管控要求间局束空布约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区域内的人口聚集区内禁止新建二类三类工业,禁止扩建三类工业。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
10、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属于化纤织造加工利涤纶纤维制造(单纯纺丝),属于二类改建工业项目,位于长兴县夹浦镇环沉北村纺织企业集聚区,根据关于纺织行业改造提升工作协调会议纪要(2021)1号文件,长兴县夹浦镇沉北村纺织企业集聚区视作工业平台边界内管理,不属于人口集聚区。本项目与周围居民点及工业企业之间设有一定防护措施。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足求满要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项目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新增的废气污染物总量按1:2比例替代削减;废水污染物总量按1:1比例替代削减。满足要求
11、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属于改建二类工业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满足要求加强轻纺、耐火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淘汰污染严重生产企业,加快轻纺业的产品升级。优化现有存量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提升传统产业,特别针对轻纺企业的废水处理,严格控制轻纺企业的废水、废气排放。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属于化纤织造加工和涤纶纤维制造(单纯纺丝),实施雨污分流,明沟明管,安装流量计,织造废水、综丝及滤
12、网清洗废水纳管至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太平桥中水回用站处理后93.33%回用于喷水织机企业,6.67%纳管至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后纳管至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标排放;加弹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冷去fl+水喷淋+工业型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含干式过滤)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要求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企业将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足求满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本项目加弹工艺为单纯纺丝,无化学反应不涉及环境风险。满足要求定
13、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项目投产后按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配套应急物资并做好相应风险防控措施。满足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项目所用水、电用量均较小,不涉及煤炭使用,实施清洁生产,织造废水、练丝及源网清洗废水纳管至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太平桥中水回用满足要求染排管艺污物放控境险控环风防源发率求资开效要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喷水织机企业,部分纳管至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标
14、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后纳管至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标排I放。根据上述分析,项目符合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6)准入清单要求。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本项目与“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合析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长兴县夹浦镇环沉北村纺织企业集聚区,选址可行;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15、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满足总量控制原则和环境质量等要求。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项目采用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推荐模式和方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使用技术和方法均较为成熟,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可靠。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实现零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
16、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性的。符合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符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划。(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均达标;环境空气中PMl5的百分位数(9
17、5%)日平均质量现状浓度值超标,根据达标规划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不达标区将逐渐转变为达标区。本项目生产工艺具有行业先进性,采取的治理措施先进可靠,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在区域内进行总量替代削减(废气削减比例1:2;废水削减比例1:1)o企业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符合(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本报告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在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
18、,不会对破坏生态环境。符合(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改建项目,现有项目尚未实施,厂房空置,无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符合(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于2011年8月24日经国务院第11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项目与其中有关条款的符合性分析见表l-3o表13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符合性
19、分析条款内容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新条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已经设置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织造废水、综丝及滤网清洗废水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符合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后纳管排放。二八第十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
20、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本项目属于化纤织造加工和涤纶纤维制造(单纯纺丝),采取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工艺进行生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外排废水纳管后达标排放,并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符合二九第十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
21、模。项目属于化纤织造加工和涤纶纤维制造(单纯纺丝),不属于第二十九条所列行业。符合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37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行为。本项目属于化纤织造加工和涤纶纤维制造(单纯纺丝),项目
22、不涉及第三十条所列行为。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5、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
23、属于化纤织造加工和涤纶纤维制造(单纯纺丝)二类改建项目,生活污水纳管排放,织造废水、综丝和滤网清洗废水不新增氮磷污染物,不属于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要求。6、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浙长江办20226号)的相关内容进行针对性分析,具体见表14。表14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第十五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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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纺织 有限公司 年产 各类 面料 3700 万米 技改 项目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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