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卡智能水表有限公司新增年产智能水表30万台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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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项目)项目名称:浙江金卡智能水表有限公司新增年产智能水表30万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浙江金卡智能水表有限公司2020年9月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相关规划情况123环境质量状况244评价适用标准29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36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407环境影响分析41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569结论与建议58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及噪声监测点位图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所在地水功能区划图附图5项目所在地环境管控单位分类图附图6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附图7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
2、区划图附件:附件1项目备案文件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租赁协议、房产证、土地证附件5环评文件确认书附件6环保措施法人承诺书附件7环评单位承诺书附件8授权委托书附件9关于同意环境影响文件信息公开的情况说明附件10情况说明附件11审批申请书及告知承诺书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浙江金卡智能水表有限公司新增年产智能水表30万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浙江金卡智能水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乔街158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0008建设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益丰路55号2号厂房(3幢)一层立项审批部门杭州市钱塘新区行政审批
3、局批准文号2020-330155-40-03-154467建设性质搬迁技改行业类别C4090其他仪器仪表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000绿化面积(平方米)依托租赁方总投资(万元)2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75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11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1项目由来浙江金卡智能水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19日,系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现厂址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乔街158号车间2-101室,主要从事智能水表的生产加工,目前具备年组装加工30万台智能水表的生产能力,由于厂区空间限制,现阶段仅进行简单的组装加工,后续灌胶、固化
4、等工序均为外协加工。为加强产品的全流程质量管控,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进行整体搬迁技改,租赁杭州金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所承租的杭州东亮电磁线有限公司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益丰路55号的2号厂房(3幢)一层部分区域(建筑面积IOoOm2),购置自动灌胶机、固化炉等设备,实现灌胶等工序的自行加工,搬迁后总产能维持不变,仍为年产智能水表30万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中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原)环保部部令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
5、境部部令第1号),确定本项目项目类别为“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业中的85仪器仪表制造一其他”,判定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函(浙环函202094号),项目属于“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业中85仪器仪表制造”中的应编制报告表的类型,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中,属于可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项目。为此,浙江金卡智能水表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踏勘、对周围环境进行了调查,并收集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和
6、规范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1.2编制依据1.2.1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主席令第九号,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修订通过,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6年9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订,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通过,主席令第七十七号,1997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7、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通过,主席令第七十号,2018年1月I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2020年9月1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环境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9年1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第五十四号,2012年2月29日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通过)。1.2.2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及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8月1日修订,2017年
8、10月1日起施行)。(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6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修改,(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2016日8月1日起施行)。(5)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6)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4.2)。(7)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9.10)。
9、(8)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5.28)。(9)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9)2号)。(10)关于公布生态环境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9年9号公告)。(Il)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9年38号公告)。(12)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13)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1.2.3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及文件(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10、办法(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第二次修正,2018年3月1日施行)。(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5月27日修订,2016年7月1日起施行)。(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2018.1.K(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年9月30日修正,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5)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6)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17250号)。(7)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主管部
11、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9年本)(浙环发(2019)22号)。(8)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浙政函2016111号。(9)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10)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浙环发201741号);(三)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浙政函201571号,2015.6.29O(12)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1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2041号)(1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
12、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2号。(15)美丽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暨大气污染防治2020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杭美建(2020)3号。(16)关于印发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的通知(杭发改产业【2019】330号)。(17)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批复(杭政函202076号)。1.2.4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13、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o(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o(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O(9)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于2005年4月修正)。(10)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11)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0(12)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原
14、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13)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IM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4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1.2.5技术文件、其他依据(1)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2)环评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环评技术合同。1.3项目内容及规模1.3.1 项目内容本项目工程组成见表1.3-1。表131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工程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主体工程智能水表的生产加工投资200()万元进行搬迁技改,购置自动灌胶机、固化炉等设备,从事智能水表的生产加工,总产能为年产智能水表30万台。公用工程供电由当地供电部门供应。供水由当地自来水
15、厂供给。排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气固化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旱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车间通风换气系统排出。噪声门窗采用隔声玻璃、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固废一般固废仓库:位于车间东侧,占地面积约10m2o危废仓库:位于车间东侧(面积约5m2)。生活垃圾环卫清运。1.3.2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本次搬迁技改主要是将之前委外的灌胶等工序进行整合自行生产,搬迁前后企业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不发生变化,企业所生产的水表主要为旋翼式智能水表和超声波智能水表,两种类型约各占50%,具体产品方
16、案见表1.32。表1.32搬迁技改前后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搬迁技改前搬迁技改前后变化情况1智能水表万台/年30301.3.3 生产组织与劳动定员搬迁后劳动定员50人,较搬迁前新增20人,全年工作300天,实行三班制生产,厂区不设置宿舍和食堂。1.3.4 主要设备清单本项目搬迁技改属于整体搬迁,现有生产设备均搬至新车间,设备清单见表1.33。表L33项目搬迁前后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或规格数量(台/套)备注搬迁前搬迁后一、生产设备1总装流水线/11依托现有2自动灌胶机/01+13高温固化炉/01+14常温固化车/03+35激光打标设备/11依托现有6拆盖封箱机/11依托现有7工业表准确度
17、检定设备/11依托现有8控制器模块检测工装/11依托现有9容积法水表检定设备/01+110称重法水表检定设备/01+111活塞法水表检定设备/01+112质量法水表检定装置/01+113交变湿热试验箱/11依托现有14水表耐压测试台/11依托现有15水表包装线/11依托现有16电烙铁/2+2二、环保及公用工程设备1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风量3000m3h01+12移动式早烟净化器处理风量2000m?/h02+23空压机螺杆式01+11.3.5主要原材料及能资源消耗情况本项目主要原材料及能资源消耗情况见表1.34。表1.34主要原材料及能资源消耗清单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单位年用量变化情况备注搬迁前搬迁后
18、1控制器组件万件3030/2基表万件3030/3翻盖万件3030/4钻封板万件6060/5透明盖万件3030/6透明隔板万件3030/7上盖万件3()3()/8无铅焊丝t/a00.2+0.2锡丝9松香t/a00.005+0.005助焊剂10乙醉t/a00.15+0.15浓度95%11AB胶t/a012+12单台旋翼式水表AB胶用量约50g,单台超声波智能水表用量约30g资源消耗1水t/a564924+360/2电万kWh/aI(X)200+100/根据原料消耗情况,本项目主要资源消耗为水资源、电能,用水由当地自来水部门供给,用电由当地供电部门供给,且年用水量、耗电量均不大,此外本项目不消耗煤、
19、石油等常规能源,不新增用地,因此本项目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地区能源、水、土地等环境资源利用上线,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原辅材料理化性质:(I)AB胶:本项目所用AB胶是由环氧树脂为基的双组分耐高温胶粘剂,主要适用于耐高温金属、陶瓷等的胶接。其使用温度工作温度为-50+180C本项目所用A胶主要成分为环氧树脂、甘油酸,B胶为活性固化剂2-氨基丙基封端的聚丙二醇,A、B组分按1:1比例配比后即可固化。(2)乙醇:乙醛在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易燃、易挥发的无色透明液体,低毒性,纯液体不可直接饮用;具有特殊香味,并略带刺激;微甘,并伴有刺激的辛辣滋味。易燃,其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能与水以任意比互溶。能与
20、氯仿、乙醛、甲醇、丙酮和其他多数有机溶剂混溶,沸点78C,密度789kgm3(20),闪点12。1.3.6 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益丰路55号2号厂房(3幢)一层,总建筑面积100Om2,整个车间呈东西分布,其中东侧为物料仓库、中间区域为组装生产线、灌胶、固化生产线以及检测区域、西侧为预留区域、危废仓库位于车间东侧,项目厂房功能分布明确,具体平面布置见附图3o1.3.7 公用工程(1)给水本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厂供给。排水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设置单独的雨水管道;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污水管网,
21、最终由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环境。(3)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部门供应。1.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及主要环境问题1.4.1 原审批项目况浙江金卡智能水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19日,系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现厂址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乔街158号车间2-101室,主要从事智能水表的生产加工,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备案了浙江金卡智能水表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0万台智能水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933016100000364,并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91
22、330100MA28U6EN5HX)IX),目前该项目处于正常生产状态。1.4.2 原审批项目产品及规模表1.4-1产品一览表序号产品单位审批产能备注1智能水表万台/a3()/1.4.3原审批项目生产设备表142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总装流水线/条1搬迁后保留2激光打标设备/台1搬迁后保留3拆盖封箱机Z台1搬迁后保留4工业表准确度检定设备/台1搬迁后保留5控制器模块检测工装/台1搬迁后保留6交变湿热试验箱Z台1搬迁后保留7水表耐压测试台/台1搬迁后保留8水表包装线/条1搬迁后保留1.4.4 原审批项目原辅材料消耗及能源消耗表1.4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汇总一览表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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