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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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煤肝石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四年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煤砰石综合利用项目报告表修改说明序号专家意见修改内容1结合项目特点,核实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应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核实建设性质(应为“改扩建”);补充该公司现有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结论及排污许可证。结合项目特点,核实了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核实了建设性质,见Pl;补充了该公司现有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结论及排污许可证情况,PI8。2明确本项目与该公司之前批复的仓储项目建设场地的相对位置关系,核实是否新增占地面积。
2、核实公司四至边界及厂界范围,给出明确的四邻关系,核实与周边敏感保护目标(龙宫河等)的距离;补充运输线路图及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完善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及环境保护目标图件内容。明确了本项目与该公司之前批复的仓储项目建设场地的相对位置关系,核实了是否新增占地面积,见Pl9、附图3、附图4;核实了公司四至边界及厂界范围,给出了明确的四邻关系,核实了与周边敏感保护目标(龙宫河等)的距离,见PI6、附图3;补充了运输线路图及沿线环境保护目标,见附图2、附图3;完善了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及环境保护目标图件内容。见P45、附图3。3细化完善工程建设内容组成表。细化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内容。补充依托工程
3、内容(办公区、洗车平台、危废间、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及改扩建前后衔接关系表,并分析依托的可靠性。规范改扩建前后的四邻关系图及厂区总平面布置图,补充必要图例,补充改扩建前后全厂建构筑物清单。明确利用、改造及新增设施内容。细化完善了工程建设内容组成表,细化了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内容,见表2-1。补充了依托工程内容(办公区、洗车平台、危废间、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及改扩建前后衔接关系表,并分析依托的可靠性,见P22。规范改扩建前后的四邻关系图及厂区总平面布置图,补充必要图例,见附图3、附图4;补充了改扩建前后全厂建构筑物清单,明确利用、改造及新增设施内容,见表22。4结合下游产品的需求,补充本项目
4、拟综合利用的煤砰石的粒径要求及质量指标;补充说明产品用于路基材料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核实介绍原料来源、成分及厂内储存方式。细化场地清扫方式、洒水车等设施配置,明确配备的装载机、运输车辆应符合目前非道路移动机械、载重车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结合下游产品的需求,补充了本项目拟综合利用的煤肝石的粒径要求及质量指标,见表2-6;补充说明了产品用于路基材料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见P23-P24;核实介绍了原料来源、成分及厂内储存方式,见P23。细化了场地清扫方式、洒水车等设施配置,见P42、P45;明确了配备的装载机、运输车辆应符合目前非道路移动机械、载重车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见P46。5细化生产工艺及产排污分
5、析,核实装卸、储存、上料、加工(破碎、筛分等)环节的粉尘产排情况。细化集气罩及除尘器配置方案,核实除尘器的台套数及设计技术参数。核实粉尘产排浓度及颗粒物排放总量。核实评价执行标准。补充全厂污染物排放“三本帐”的计算。细化了生产工艺及产排污分析,见P28-P29;核实了装卸、储存、上料、加工(破碎、筛分等)环节的粉尘产排情况,细化了集气罩及除尘器配置方案,核实除尘器的台套数及设计技术参数,核实粉尘产排浓度及颗粒物排放总量,见P41-P45。核实评价执行标准,见P36。补充了全厂污染物排放“三本帐”的计算,见P61。6核实噪声源项源强,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要求,规范噪声
6、源强表。核实噪声影响预测模式及预测结果(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噪声预测值需叠加背景值进行计算),细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核实了噪声源项源强,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贝小声环境(HJ242021)要求,规范了噪声源强表,核实了噪声影响预测模式及预测结果,细化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见P50P537项目利用现有洗车平台,核实报告中提供的洗车平台平面图是否与实际建设一致,分析共用洗车平台的合理性;环评提出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是否在之前的报告已经批复需作出说明。项目利用现有洗车平台,核实了报告中提供的洗车平台平面图是否与实际建设一致,分析了共用洗车平台的合理性,见P22、P49;环评提出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在现
7、有工程环评报告己经批复。8核实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细化固废堆存方案,落实满足环保要求的具体处置措施和处置去向;核实本项目及全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调查企业现有危废贮存库能否满足现行环保要求,必要时提出整改和完善方案。核实了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细化了固废堆存方案,落实了满足环保要求的具体处置措施和处置去向,见P54;核实了本项目及全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P55;调查企业现有危废贮存库建设情况,目前现有工程处于建设期,危废库未建成。9完善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及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规范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报告表附图、附件。完善了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及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见P6
8、3、P66。规范了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见P48、P53、P64。规范了报告表附图、附件,见附图及附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煤砰石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310-140981-89-01-935794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旭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段家堡乡红池村西北62Om处地理坐标经度112度30分49.600秒,纬度38度57分3.420秒行业类别及代码N772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4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
9、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原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10-140981-89-01-935794总投资(万元)1190环保投资(万元)29环保投资占比(%)2.44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因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351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根据环境保护部文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三线一清单中的三线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一清单,就是规划环境准入负面
10、清单。落实“三线一单”根本目的在于协调好发展与底线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具体如下:1.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山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可能涉及的区域主要包括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防风固沙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区等陆地重要生态功能区,或水土流失敏感区、土地沙化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高寒生态脆弱区、干旱、半干旱生态脆弱区等陆地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区。本项目位于忻州市原平市段家堡乡红池村西北,项目所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未发现
11、属于国家级和省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及名胜古迹。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忻政发202112号),本项目位于的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执行国家、省、市相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忻州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见附图5。本项目为煤肝石综合利用项目,将煤砰石经破碎筛分后,生产建筑骨料外售。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厂区占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本项目的建设不占用耕地,项目运行资源消耗量较少,在区域可承受范围内。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
12、物,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可以达标排放;本项目生产各工序废气采取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内道路抑尘洒水,厂区内废水不外排,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项目与忻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见下表1-1,与忻州市重点流域普适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l-2o表1-1忻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间局束空布约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制定规划,统筹安排,依法逐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不合理的重污染
13、企业实施关停搬迁。2)对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其管控规则应以自然资源部最终出台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为准。3)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要求。4)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的产业园区。5)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规定范围内新建、扩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6)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域等重要生态保护地禁采区域内开矿。本项目为煤肝石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项
14、目;项目的建设不涉及矿山建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落实“十四五”相关目标指标。2)“1+30”区域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要逐步取消自备燃煤锅炉,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4)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5)国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6)鼓励企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改造
15、和提升传统产业,开展废弃物处理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7)煤炭企业应当按照综合利用和处置煤砰石技术规范要求综合利用和处置煤砰石。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不属于“两高”项目。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执行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中表1及表2规定的标准。本项目为煤砰石综合利用项目,将煤砰石经破碎筛分后,作为建筑骨料外售,综合利用。符合境险控环风防D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2)危险废物按规范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处置。项目运营过程中,会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项目危险废物按照规范进行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处
16、置符合源用率三利度1)水资源、土地资源及能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十四五”相关目标指标。能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2)加快推进岩溶大泉泉源和重点保护区的保护和生态修复3)到2022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7.9亿立方米。4)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实现平原地区散煤清零。5)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22年达到42%以上,城市国土绿化品质有效提升。6)新建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到2025年基本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恢复治理工作,实现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根本好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项目厂址不涉及岩溶大泉泉源和重点保护区;项目生产过程不涉
17、及矿山建设。符合表1-2忻州市重点流域普适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相关要求。2)汾河流域、源沱河流域划定河源、泉域重点保护区,完成保护区的生态措施,完成流域生态修复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3)汾河、源沱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禁止新建焦化、化工、农药、有色冶炼、造纸、电镀等高风险项目和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4)汾河干流河道水岸线以外原则上不小于100米、支流原则上不小于50米,划定生态功能保护线,建设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和水源涵养林带,改变农防段种植结构,提高汾河流域河流自净能
18、力。5)汾河干流河岸两侧各2公里范围禁止新建炼焦、冶炼、洗煤、选矿、造纸、化工、电镀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已建成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应当限期改造或者搬迁。6)源沱河流域内的建设项目选址应当避让生态保护区、河流源头和岩溶泉域重点保护区,无法避让的,应当采取保护措施,提高防治标准,防止造成生态破坏。7)严格限制地下水开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凿井取水。8)地下水开采按照省人民政府划定的禁采区和限采区实行水量、水位双控制管理。在禁止开采区内,不得新开凿深井;在限制开采区内,不得增加地下水取水总量,并逐年削减地下水取水量;地下水开采区内地下水实际开采量不得超过地下水可开采量,开采
19、强度不得超过地下水补给量。9)禁止在河源、河道保护范围内堆放、倾倒砂、石、土、砰石、尾矿、废渣等废弃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谆沱河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与水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不得从事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活动。本项目厂址位于忻州市原平市段家堡乡红池村西北62Om处,项目厂址北侧距龙宫河约55m,龙宫河为渡沱河二级支流,项目厂址与龙宫河的距离可以满足渡沱河支流50m范围划定生态功能保护线的要求。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区、河流源头和岩溶泉域重点保护区。本项目为煤砰石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项目;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矿山建设。本项目
20、不开采地下水,不使用地表水。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强化黄河流域及重点区域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2)禁止将含有汞、镉、碑、珞、铅、毓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3)禁止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宜接进入河道。新建集中处理污水设施,应当符合脱氮除磷达标排放要求。禁止农田灌溉退水直接排入水体。4)汾河流域内所有县界城镇入河排污口水质应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及以上标准。5)禁止向汾河流域干流、支流及河滩、岸坡、坑塘、溶洞倾倒垃圾、废渣等固体废物或者堆放其他污染物。6)在汾河流域内从事农副产品加工、规模化畜禽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污染。7)在汾河流域农田
21、灌溉水体中,禁止倾倒垃圾、废渣等固体废物;禁止浸泡、清洗、丢弃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与器具;禁止排放油类。8)将节水、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等项目列为源沱河流域重点发展领域。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内道路抑尘洒水,厂区内废水不外排。本项目为煤砰石综合利用项目,将煤砰石经破碎筛分后,作为建筑骨料外售,综合利用。符合9)到2030水平年渡沱河全部功能区水质达标,并进一步向优良发展。环境风险防控在流域内输送、存贮废水和污水的管道、沟渠、坑塘等,应当采取防渗漏措施。本项目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均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22、符合资源利用效率I)恢复汾河流域水域和湿地,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增强河道及其两侧调蓄水功能,科学利用洪水资源。通过对渡沱河干、支流重点县城河段蓄水以及海沱河干流大堤外侧低洼滩涂、鱼塘、沙坑等进行整修,修建一批能调蓄径流的“珍珠串”状水域,蓄滞洪水。2)渡沱河流域水资源配置应当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推进流域内河湖连通,实现多源互补,恢复流域生态功能。水资源应当严格限制使用地下水,合理使用地表水,优先使用中水和再生水,有效涵养和保护地下水。本项目项目厂址北侧距龙宫河约55m,龙宫河为海沱河二级支流,项目厂址与龙宫河的距离可以满足源沱河支流50m范围划定生态功能保护线的要求
23、。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不使用地表水。符合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忻州市人民政府忻政发(2021)12号关于印发忻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1.2 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原平市2022年例行监测数据,SO2年均值为12ugNo2年均值33ug?,PMIo年均值为77ug?,PM25年均值41ugm3,CO95%顺位24h平均浓度LImg11O390%顺位8h平均浓度135ugPMl0、PM25出现超标现象,未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说明该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根据环境空气补充监测资料可知:监测点位红池村T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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