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司规字〔2023〕2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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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司规字20232号)各设区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贯彻落实情况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江苏省司法厅2023年12月12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对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新的要求、明确新的任务。截至目前,我省律师事务所已超过2500家,其中执业律师人数在30人以下的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占比超过90%,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落实
2、好律师事务所管理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促进全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十四五”律师行业发展规划,现就加强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小所)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政法工作、律师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司法部党组“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座谈会精神,聚焦引领全省中小所规范健康发展,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压实内部管理责任,加强针对性监管指导,
3、加大执业保障力度,督促中小所落实律师工作各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巩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努力构建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的中小所发展新生态,为全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全省中小所发展基础得到夯实,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专业竞争力显著提升,行业管理指导高效精准,行业发展活力进一步释放,建设发展水平全面增强,品牌特色创建取得明显成效。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面覆盖、有效覆盖,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效能显著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把关作用明显增强。-内部管理更加严格。收案收费、重大事项报告等基础性、长效性内部管理制度机制得到严格落实,按照制度机制
4、规范管理成为工作习惯。服务质效持续提升。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参与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进一步凸显,成为全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稳定增长极。行业自律明显增强。“两结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行业自律建设进一步加强,投诉受理查处效率进一步提升,律师依法执业、专业诚信的职业形象有效树立。品牌效应有效彰显。在党的建设、内部管理、专业特色、公益服务等方面,分类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品牌律师事务所,律师行业影响力逐年提升。二、持续加强中小所党的建设(三)强化政治引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律师自觉拥护
5、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加强青年律师的组织培养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青年律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四)规范组织建设。按照应建尽建原则成立党组织,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单独成立党组织;党员不足三人的,参加联合党组织;没有党员的,由律师行业党委选派党建指导员。推行党组织班子成员和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符合条件的中小所负责人应当“一肩挑”,落实“一岗双责二律所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应当由合伙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员中的党员担任党组织负责人。(五
6、)发挥组织功能。将全面推动落实党建工作、党组织参与律所决策管理等内容纳入章程。律所要为党建工作提供场地、人员和经费等必要支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律师组织培养、评先评优推荐、违法违纪处理等方面的政治把关作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律师自媒体平台管理。(六)强化组织保障。律师行业党委要关心支持中小所党建工作,按照“以大带小”“以强带弱”等原则开展结对共建,建立党建指导员人才库,重点指导联合党支部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和工作质效,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吸纳优秀青年律师进入党员队伍。分类开展中小所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等集中培训,对优秀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
7、员进行通报表扬,以党建带所建促发展。三、完善和落实中小所内部管理制度机制(七)优化内部治理结构。中小所应当依法合理划分管理职责,明晰负责人、合伙人、合伙人会议等职责和权限分工,建立权责明确、运转有序、监督有力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议事决策、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控等内部治理规则,确保各项事务规范有序运行。有条件的可以设立与组织形式、人员规模、执业特点等相适应的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等内部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管理事务,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八)强化执业审查制度。律所接收实习人员时,要对实习申请等材料进行严格把关,重点加强对品行的审查,把好实习登记第一道关口;在实习期间,发现实习人员不符合规
8、定条件,要及时向律师协会报告,配合依法处理。定期对本所律师执业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律师出现不再符合执业条件的情况,应立即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报告。(九)严格执业管理制度。对本所律师承担管理责任,律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不得以收取“管理费”“挂靠费”来代替监管。常态化开展执业纪律和警示教育,引导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严格落实案件受理审核和利益冲突审查制度,不得指派律师违反从业限制规定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健全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及时受理、调查当事人投诉,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视情对律师进行批评教育或作出辞退、除名等处理,并依法依规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备案。(
9、十)健全违法律师管理制度。律师因涉嫌违法犯罪应当暂停履行职务的,不再安排其接受新的委托,已经接受委托正在承办的案件等法律事务应当及时转交其他律师承办,并向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的,应当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扣缴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法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应当及时对本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涉及该律师的相关信息作出清理屏蔽。(十一)落实执业年度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对律师进行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实施奖惩,并将考核和奖惩结果纳入律师执业档案和诚信档案。严格执行律所年度检查考核制度,按规定程序提交律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年度考核结果。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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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司法厅 关于 印发 进一步 加强 中小型 律师事务所 规范化 建设 意见 通知 苏司规字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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