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管理制度(3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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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施管理制度(32篇)设施管理制度(精选32篇)设施管理制度篇1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体检无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手脚残疾以及无视力、听力障碍,经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I,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2、从事起重作业时,必须确定作业项目负责人、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司索工艺及必要的辅助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3、遇大风、雷雨、雾、雪等恶略天气或在高压线、公路等特殊作业条件下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4、下列情况不得进行起重作业:(1)6级及以上强风、暴雨、雷电天气等;(2)起重设备未经检测合格或超过检测合格有效
2、期;(3)起吊索具未经检验、检查合格,索具规格与吊起物件重量不匹配;(4)超载或被吊物重量、理化性质(特指危险化学品等)不清,吊拔埋件及斜拉斜吊或单钩起吊等;(5)起重设备的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送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吊钩不安装防脱落装置等;(6)捆绑、吊挂不牢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7)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8)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9)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重物等,与电力线路的最小距离应小于以下要求:Ikv以下线路至少为L5mJkv35kv至少为3m;35kv以上至少为5
3、m(不含阴雨或潮湿天气);(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况。5、起重作业时应遵守的其他要求(1)不得使用极限位置的限制器停车;(2)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3)不得将被吊物件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4)不得在起重设备工作时进行检查和维修作业;(5)不得未经试吊便起吊与设备额定载荷接近的重物;(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6、施工作业中现场人员应按照“两书一表”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检查。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管理状况及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抽查,发现违章现象和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防止起重过程中发生伤害事件。7、起重作业安全要求(1)
4、起重作业人员在作业场地范围内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2)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要求a、严格执行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标准的规定,起重过程中必须与起重司机联络准确、熟练无误;b、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度,避免吊绳受力过大;c、绳、链索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d、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起重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e、进入悬挂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f、多人捆挂时,应服从一人的统一指挥。(3)起重机司机的安全要求a、服从起重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通知指挥及相关人员。对于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任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b、全面掌握所操纵的起重机的设
5、备构造和技术性能;c、严格按起重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d、起重作业过程中及时观察作业环境周围的人、物等,避免发生磕碰等伤害事故。(4)两台以上吊车进行联合作业时,现场应制定作业计划和作业程序,明确专人统一进行指挥和监护。(5)拥有起重设备单位应建立起重设备档案,包括: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启用时间和位置、保养和检查试验记录、设备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其整改情况等Q(6)备停用闲置超过规定时间,在重新启用前应进行检验和试运行,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设施管理制度篇21、目的1、1加强维护安全防护装置,保持所有设备设施上安全防护装置的完好有效、灵敏可靠。1、2确保设备设施操作人员人身和设备设施财产的安
6、全。2、适用范围2、1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压力、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带压设备的防爆泄压装置,低压真空的密闭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灭火装置(消防器材),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避雷防护装置等。2、2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可靠。3、责任部门3、1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定期检测、正确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3、2各使用部门负责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管理、维护。3、3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评审、验收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Q4安全
7、管理工作要求4、1管理分工4、1、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各种继电器保护装置、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装置等),均由生产管理部负责管理。4、1、2凡属厂级的安全保护装置(如:灭火装置(消防器材),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避雷防护装置等),由综合职能部负责管理。4、1、3凡属工艺过程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各制造部负责管理。4、1、4凡生产区域中的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综合职能部负责管理。4、1、5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生产管理部负责管理。4、2安全装置的维护管理4、2、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
8、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除专门维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4、2、2各种安全装置由生产管理部建立档案,其维护保养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中,定期检修。4、2、3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检验,并将检查、检验情况载入档案。4、2、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若确有必要拆除,须由车间(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同意由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拆除Q4、2、5凡经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过实验合格,报经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后,方可使用。设施管理制度篇3第一章总则第
9、一条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正常、有效使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及Ing槽车等。安全设施设备是指为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灾害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防止事故扩大,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为直接目的而设计、安装并使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等。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人员,系指直接从事特种
10、作业的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日常维护保养、改造、报废,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复审等。第二章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购置第四条购置的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其设计、生产单位必须是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证的单位。特种设备进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第三章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第五条安装新购置特种设备,必须委托有安全资质的单位施工安装。施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施工。安装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校验
11、和调试,并且向具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资格的机构申请检验。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当到规定的特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且将安全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方可投入正式使用。第六条改造特种设备,必须委托有安全资质单位施工。改造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并建立档案。第七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竣工后经检验合格,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将有关技术文件、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将原始资料及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第四章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第八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第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技
12、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第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Q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Q(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第十一条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且定期自行检查,作好检查记录,确保各类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13、,严禁带病运行。第十二条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安全性能年检的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锅炉一年;电梯一年;起重机械二年;厂区机动车辆一年;压力容器根据核定的安全状况分别为一、三、六年;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应按相应的安全监察规程要求的定期检验周期执行。逾期未检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第十三条特种设备停止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机电物资管理中心书面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再次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申请安全检验,经复查合格,方能重新投入使用。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复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申请予以报废,并且
14、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前,使用单位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报请公司审批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与注销手续。第五章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操作要求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第十六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
15、技术培训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当按规定审验,一般每二年复审一次。锅炉司炉工操作证四年复审一次,锅炉水处理工操作证五年复审一次。逾期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自动失效,继续从事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操作或管理工作视为无证上岗。第十八条离开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设施管理制度篇4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经营场所、仓库设施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
16、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保证公司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安全经营,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有效。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3、范围:使用于公司经营场所、仓储设施的安全管理。4、职责:配送中心、综合办公室5、内容:5.1 经营场所安全管理5.1.1 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公司,应先登记,门卫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值班保安给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
17、绝,请其外出。5.L2公司员工须从公司大门出入,大门放行时间:18:00-18:30,其他时间保安有权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视情延长出入大门的.时间)。5.1. 3公司各种车辆出入均需门卫登记放行,每月底将登记记录本交办公室存档。5 .L4供货企业来公司交货时,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部门或相关人员接洽,并做好登记记录,记录留存5年。6 .L5快递公司或邮局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6.1. 6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5.1.7摩托车出公司时保安应要求其本人打开后座箱进行检查。5.L8下列外
18、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大门:(一)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二)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三)拒绝登记者Q(四)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五)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5.L9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没安排上班,大门必需落锁。5.1.10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公司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或代理人在放行条上注明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5.1.11所有车辆进入公司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出入厂门时,必须下车推行。5.2仓库安全管理5.2.1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
19、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5.2.2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5.2.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5.2.4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5.2.5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5.2.6组建专职、义务安全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5.2.7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5.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5.3.1
20、.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5.3.1.I制定安全操作规程5.3.1.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5.3.1.3员工培训I,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5.3.2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5.3.2.1设备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经营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5.3.2.2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物业科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专业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5.3.2.3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
21、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5.3.2.4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5.4设备设施更新及报废的管理5.4.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5.4.2.设备更新手续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更新申请,经物业科确认并签署意见。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更新申请单上交物业科审核,经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3.)物业科负责购买和安装,质管部进行审核确定。5. 5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经营全过程的状态,按公司制度对设备选择,设备维护保养、
22、维修、更新、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相关文件:1 .设备报修单2 .设备检修记录3 .报废申请单设施管理制度篇5一、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楼梯间;二、正常工作期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三、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防火门请保持关闭”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四、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L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五、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六、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七、安全出口、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八
23、、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九、各楼层客房内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Q十、安全疏散设施发生故障要及时维修,并在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上明确登记。设施管理制度篇6一、运输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是煤矿生产的主要保证,各单位应搞好运输设备和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检修工作Q二、运输设备(包括刮板机,胶带机,车辆,提升机和调度绞车等)实行管、用、修一体化管理,即设备司机和包机人组成设备管理小组,负责设备的检查、维护、润滑和一般检修等工作。三、根据运输设备的运行范围较大特点,各单位对运输设施(包括运输通信装置,胶带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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