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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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印发稿)第一章总则1第一节编制背景1第二节规划区域1第三节指导思想4第四节基本原则5第五节规划目标6第二章区域生态环境现状与形势7第一节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7第二节区域环境治理现有协同机制10第三节区域协同发展的机遇13第四节区域生态环境面临的挑战14第三章重点合作领域与主要任务19第一节推进大气联防联治19第二节推进突出水环境问题解决26第三节协同改善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32第四节深化固体废物协同处置34第五节加强土壤污染监管监控35第六节共筑区域生态安全屏障36第七节加强农村农业环境整治40第四章建立跨界共建生态环境保护机制43第一节促进生态补偿机制多元
2、化发展43第二节强化协同发展区环境联合监测监管45第三节以科技为支撑,提升区域环境治理能力52第四节区域协调推动绿色经济与产业转型53第五章重点项目库56第六章保障措施57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57第二节健全法规体系57第三节完善投入机制57第四节严格评估考核58第五节引导公众参与58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编制背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针对区域发展新特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2018年,福建省委省政府作出以厦漳泉都市区建设为引擎,带动闽西南经济协作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三明市、龙岩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
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中发(2018)43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发展规划,加强厦门市与周边区域合作,切实有效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区域合作和发展,特编制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第二节规划区域闽西南协同发展区覆盖厦门、漳州、泉州、龙岩、三明五地市,陆域国土面积6.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面积55%,生产总值均超福建省58%,是全国对外开放时间最早、开放程度最高、开放层次最多的地区之一,也是福建省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闽西南协同发展区2
4、018年常住人口2317万人,占全省58.8%,城镇化率67.1%,地区生产总值21954亿元,占全省61.3%,研究与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1.73,三次产业结构为5.6:50.6:43.8,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具有交通同网、产业同布、市场同体、环境同治的特点。协同发展区不仅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也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先行区。因为独特地理位置、相通的语言和风俗习惯,协同发展区是台商到大陆投资最密集的区域,在加快建设新福建、加强闽台经济合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图1)。图1.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区位图以厦漳泉都市区建设为引擎,加快推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展门
5、泉州三明发展轴昆门漳州龙岩发展!,泉州湾沿海城镇发展带I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图2. ”一核三湾两带两轴”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发展格局示意图然而,虽历经多年开发建设,区域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是省委省政府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眼新时代、建设新福建的重大战略安排,对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将产生全局性、战略性牵引作用。闽西南五市山海相连,具有联通南北、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积累了多年协作发展的经验,具备加快融合、推动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加快推进闽西南经济协作区建设,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与实现赶超的具体行动;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全
6、省山海协作、区域合作战略的延伸和拓展;是培育城市群聚合优势、提升区域发展能级的重要抓手;是优化地区开放格局,推动两岸经济文化融合发展的重要依托(图2)。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已有产业结构存在同质化现象,区域环境协同保护方面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随着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需要持续把生态环境保护置于优先地位,以改革创新为引擎,强化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三节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重要战略位置。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按照省委省政
7、府的决策部署,强化战略思维、提高战略定位,着眼生产力、生产要素有效布局,着眼人口和产业有效集聚,以提升厦漳泉都市区综合承载力,形成闽西南经济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处理好中心城市引领带动和周边地区梯度发展、共同发展的关系,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推进闽西南经济协作区加快发展,发挥各地区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壮大城市群、提升区域发展竞争力,打造新的区域发展极,为新时代推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作出新的贡献。本规划立足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状况,充分考虑协同发展区自然条件、水源质量、人口分布、城乡发展、
8、产业布局和污染状况,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污染防治、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案,针对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的协同联动环境管理问题,提出具有指导性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管理理念。第四节基本原则规划统筹,协同推进。统筹谋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等,形成功能布局一体联动、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区域空间结构和功能体系。有效发挥五地市比较优势,协调处理好中心城市和周边地区关系,形成内融外联、优势互补、协调有序的发展格局。污染防治措施是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环境保护的前提,生态保护措施是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环境保护的基础。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二者相辅相成,综合解决最为迫
9、切的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陆域水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复垦与土壤污染等问题,通过合理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合理利用环境容量与环境资源,可逐步实现协同发展区的生态资源优化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统筹兼顾整体利益和五地市自身发展需求、财政承受能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建立互利、互惠、互补关系,促进协作区各市在深化合作中互利共赢。生态保护是维系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协同发展区内所有的规划、开发和建设都必须基于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对于协同发展区范围内居民因生态保护而丧失发展机会和经济利益的损失,必须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
10、益谁补偿”的原则,提高协同发展区居民的整体生活水平和其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实现从“要我保护”向“我要保护”转变,达到以生态补偿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目的。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厦漳泉都市圈引领作用,总结五地市在自主创新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先行先试经验,加快复制推广应用。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和要素,推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并进。需要注重目标的可达性和项目的可操作性,优先安排环境效益显著、技术条件成熟及前期准备工作较充分的项目。政府主导,科技先导。更好发挥政府在空间规划协同、基础设施布局、产业链条互补、公共服务供给、生态环境共建、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协同发展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要讲求
11、科学,注重实效,依托科技力量,加强技术研发,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技术进步和谐发展。第五节规划目标近期目标:到2025年,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内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提升,生态环境协同共管机制不断完善。深化厦门-漳州-泉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完善依托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厦门-漳州龙岩九龙江流域联合治理体系,加强龙岩和三明与沿海城市之间的联系,强化内陆山区生态安全屏障意义,构筑并共守生态保护空间格局。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内产业逐步提升,绿色产业配套设施逐步完善,环保科技产业逐步壮大,沿海与内陆差距缩小,城市之间交流增加,区域竞争力显著增强。随着技术不断提升,五地市之间环境监管设施不断完善,数据信息实现全面
12、共享,信息交流的障碍基本扫除,建立成熟的环境监管信息共享体系。远期目标:到2035年,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基本实现统一规划、协同治理、城乡融合、一体发展,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生态环境功能保持并有所提升,成为全国可持续发展的引领示范区域。第二章区域生态环境现状与形势第一节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2018年,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五地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6.6%,比全国平均值高17.3个百分点,在全国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厦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第7位。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均达到100%,较全国
13、平均值高9.1个百分点。九龙江河口断面达到或优于11I类的比例为87.0%,汀江流域龙岩辖区水质目标达标率为100%,较全国平均值分别高出16个百分点和29个百分点,闽江流域三明、龙岩辖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区域内252条小流域350个考核断面I类III类水质比例为65.2%,近岸海域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7.1%,较全国平均值分别高出12.5个百分点。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为99.7%,较全国平均值高出L5个百分点,危险废物处理利用率达到100%,医疗废物处置率平均为99.5%。城市声环境基本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环境正常水平。污染减排成效显著。移动源减排成效显著,厦门、漳州、泉州市
14、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厦门市更新投放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1807辆和CNG/LNG清洁能源公交车723辆,全面完成RTG设备“油改电”改造,完成19座充电桩建设;推进机场地面特种车辆油动力向电动力升级;完成机场场内33辆电动车的采购和试用;已配备T4航站楼12座桥载设备,完成T3航站楼14座桥载电源改造。推进高污染燃料锅炉治理,完成61台10蒸吨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及工业窑炉整治任务,完成331台10蒸吨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任务,拆除机砖厂78家,完成1025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漳州市淘汰燃煤锅炉882台,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03台,完成华阳电业有限公司1.7#机组、龙口热电厂1
15、2#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石化、化工、包装ER刷、涂装、加油站和其它有机溶剂使用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完成397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泉州市推进油品升级,推广新能源车,建成充电桩近2000根,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泉州港口岸电系统建设的意见,推进港口船舶电能替代工作,目前已建设4套港口岸电系统,全年可为7个泊位、2050艘来港集装箱船和散货船舶提供岸电供应,实现替代燃油6682吨。实施火电、热电、石化、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治理,完成石化、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制鞋、纺织印染、皮革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项目205个;加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清理,完成钢铁、水泥、化
16、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47家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评估;全面完成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替代工作。龙岩市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等工作,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持续推进工业企业、行业污染减排。三明市淘汰落后水泥企业7家,关闭退出煤矿38处,淘汰不符合环保政策铸造企业9家,整合尤溪县铅锌产业,将实际生产矿山企业数从14家减到2家。生态保护力度加大。开展“多规合一”工作,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将省级以上自然保护
17、区整体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并逐步推行“保护小区”的设立,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执行重点生态公益林“占一补一”制度,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城乡绿化一体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外围保护地带、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重点生态工程,形成绿色屏障。落实生态控制线,推进“蓝色海湾国家示范工程”、“生态岛礁”修复工程、滨海沙滩岸线修复等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对水土保持脆弱区、人工治理区、重要水源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封育保护,完成封山育林54.2万亩,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其中,晋江和洛阳江中上游地区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4.67万亩,三明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3.54万亩,龙岩市已成功治理水土流
18、失面积190.56万亩,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经验成为南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的典范,是福建生态省建设的一面旗帜。泉州、三明等地开展三区两线“青山挂白”治理、矿山复绿行动、废弃矿山土地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增强。环境监管水平得到提升,厦门市开展智慧环保建设,创设的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机动车管理等3个调度指挥模块,在省生态云应用典型案例三次比武中先后获得第一,布设39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和35个水质自动站,强化对土壤、大气、噪声、水体、污染源和环境风险源的全方位监管。泉州市初步建成泉州环保数据资源中心和泉州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完成空气质量、污染源在线监控、信访、排污许可证等多个独立环保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集成
19、、共享工作,初步建立“一企一档”数据库,实现125家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实时监管。深入推进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建设,各地市建立健全四级生态环境网格工作机制,各区县级环保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都已建设完成。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加快,厦门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库,漳州市推进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推进企业应急预案备案,泉州市组织修订泉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组织环境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三明市建立了灾情直报系统,龙岩市推进危废污染源精细化智能监管与应急系统,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第二节区域环境治理现有
20、协同机制建立厦漳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工作协调机制。2018年8月,厦漳泉三地签署厦漳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备忘录,开展区域大气轻微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沟通高排放机动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等共同关注的重点、区域共性难点问题,推广厦门市机动车环检机构记分管理制度和出台地方立法等经验,并于2019年9月23日初步实现了三地高架源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共享,为今后轻微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进一步协同管控打下基础。厦门市翔安区、海沧区分别与接壤的泉州南安、漳州台商投资区签订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备忘录,强化县区联防联控联治,并且在2019年12月11日厦门市海
21、沧生态环境局与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执法人员首次开展了区域联合执法工作,通过加强日常管控的协调调度,细化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措施。建立流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工作协调机制。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要求,签订厦漳泉龙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备忘录三明龙岩汀江和沙溪流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备忘录,分别建立四地、两地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机制,应对九龙江流域、汀江流域、沙溪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响应联动机制。闽粤
22、双方建立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互访协商机制,龙岩、梅州两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订联防联测联治协议,明确联席会议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泉州市制定实施泉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相邻区域河湖治理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泉河长办(2019)17号),落实处于流域下游的县(市、区)牵头建立相应区域河湖治理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并依托福建省生态云平台,实现水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等在线数据互通共享。落实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福建省出台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闽政(2017)30号),厦门市落实生态补偿,如期上缴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金,用于漳州和龙岩两市的九龙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福建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
23、关于下达2018年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建指(2018)24号),支持水源地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漳州市提出关于2019年度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预算分配建议的函(漳环函(2019)36号),建立生态保护共建共享机制,用于饮用水源保护、养殖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汀江一韩江跨省流域签订关于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编制汀江(韩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九峰溪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泉州市制定实施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推动晋江洛阳江上游地区开展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海
24、陆统筹落实海漂垃圾治理。漳州市制定漳州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减少陆源污染排放。厦门、漳州、龙岩共同实施九龙江厦门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工作方案(2017-2020年),在九龙江一厦门湾沿岸严厉打击违法开采海砂,控制交通码头污染、船舶污染、渔港渔船污染,持续推进海洋“蓝剑”海上综合执法行动,清理整治非法设置的入海排污口、减少九龙江沿岸入海垃圾;制定厦门湾海漂垃圾应急处置预案,应对台风、暴雨等恶劣气候条件下海漂垃圾的应急处置,建立了厦门海洋垃圾数据库,在全国沿海城市第一个实现了溪流入海垃圾轨迹和分布区域的预测预报,并建立了应急处置机制,形成了海漂垃圾处置的“厦门模式”。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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