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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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管发(2024)2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管理,保障新型储能电站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我市新型储能产业安全可持续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特此通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1月25日北京市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管理,保障新型储能电站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的通知(国能发科技规(2021)47号)、国家能源局综合T关厂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2)3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新型储能电站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暂行)的通知(京政办字(2022)6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内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额定功率不低于500千瓦或能量不低于500千瓦时的新型储能电站(抽水蓄能除外)的运行和监督管理。具备电力储能系统特性且能量100千瓦时以上的分散式电化学储能装置适用于本办法,并参照电力储能系统建设运行规
3、范小型储能电站相关要求执行。本办法所称新型储能电站,是由若干个利用储能介质从电力系统吸收、存储、转换和释放电能的储能系统及辅助设施组成并集中布局的电站。第三条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新型储能电站的统筹管理,拟定新型储能电站运行规范、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新型储能电站运行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日常运行监督检查;组织辖区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新型储能电站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新型储能电站日常运行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新型储能电站的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新型储能电站运营单位
4、(即项目备案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运行安全管理及风险评估,强化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置,确保新型储能电站运行安全。根据工作需要,运营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负责新型储能电站日常运行维护,应与第三方单位签订委托运维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运营单位应对运维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监督运维单位履行相关安全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二章运行管理第五条运营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逐级、逐岗位明确
5、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运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新型储能电站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新型储能电站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运营单位要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符合环保法规标准要求。第六条运营单位应结合有关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维护保养、隐患消缺、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状态监测,实时监控储能系统运行状态,运行数据出现异常时,应及时组织消缺整改。隐患消除前,应落实保障安全的有效防范措施,不能确保安全的,应停止使用有关部位或设备设施。第七条运营单位应加强新型储能电站备品
6、备件日常管理,定期进行保养、更新,确保状态良好。第八条大、中型新型储能电站应设置现场值班人员。极端天气时,新型储能电站均应安排现场值班,做好人员值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新型储能电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第九条运营单位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每年至少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查、检测记录应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第十条大、中型新型储能电站应建立状态运行及预警预测平台,宜配置主动安全系统,并与消防控制室设置在同一场所,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具备相应资格的值守人员
7、。小型新型储能电站应实现状态运行监测,实时监控系统运行工况。新型储能电站依据有关标准规范设置远程监控平台(小型新型储能电站可依托第三方平台实现远程监控功能)和就地监控系统,实现对新型储能电站的监视、测量和控制,具备遥测、遥信、遥调、遥控等功能,监控数据存储时间应不少于1年。配置视频监控系统的新型储能电站,视频图像信息应实时记录,存储时间应不少于90天。新型储能电站应接入总部级单位监控平台,并依托总部级单位监控平台将有关数据信息上传至市级新型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平台。第十一条运营单位应按照新型储能电站系统设计寿命、安全运行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新型储能电站退役管理。在新型储能电站达到设计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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