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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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15日至9月2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6日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持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扎实有力推进整改工作
2、。针对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98条,建立完善制度35项,完成反馈问题整改31个、基本完成2个、未完成1个,共对3人次进行提醒谈话。(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局党组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第一时间传达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句认真研读,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整改时限。4月6日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奠定思想基础。(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局
3、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5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逐一梳理分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印发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的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建立层层压实的整改责任体系,以明确态度、有效举措、务实作风做好整改各项工作。(三)推进建章立制,细化成果运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对症下药与举一反三相统一、“改当下”与“立长久”相统一,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查缺补漏、建
4、章立制,着力在体制机制上疏堵点、接断点、补盲点,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持续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1)关于“落实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立法保障粮食安全,配合出台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从压实耕地保护建设责任、全力推进耕地建设、持续提升耕地质量等方面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出台配套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
5、落实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的通知2023年度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建设、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工作保障机制。二是积极稳妥落实耕地进出平衡。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解下达2023年补充耕地任务1500亩、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400亩,将完成情况纳入市对区年度绩效评估考核、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耕地保护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和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设施农用地复核等工作。三是坚决落实粮食安全生产任务。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统筹落实粮食生产六条措施等种粮惠农政策,保护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2022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和
6、产量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及时将2023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底线目标细化分解至各区,落细落实到镇到村。四是大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约4000亩,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2500亩建设任务;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1.89万亩次、有机肥23.36万亩次,化肥使用量减量2%以上,通过化肥减量增效提升耕地地力。2023年印发实施厦门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农田建设,全面推进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完成6300亩。(2)关于“落实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印发厦门市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在推进现代生物
7、育种技术研究应用、实施种业创新工程、推动建立现代种业产业体系、扶持培育种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方面找准主攻方向。联合21部门建立厦门市种业振兴行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制度,统筹协调我市种业发展工作,加强发展战略谋划和工作督促指导,形成推进种业振兴工作合力。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落实厦门市扶持蔬菜种子种苗产业发展措施,2021年、2022年分别下达扶持蔬菜种子种苗发展项目资金181.9万元、139.58万元,2023年安排扶持蔬菜种子种苗发展项目预算资金250万元,增强种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及时下达省级种业企业培优项目资金500万元和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项目资金180万元,支持种业企业承担国家花椰
8、菜育种攻关项目和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项目。指导推进厦门翔安花椰菜育种研发基地建设,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工作。三是搭建种业发展平台。举办首届厦门种业博览会,176家企业参展,集中展示超过2600个新优品种,促进我市种子推广销售,提升厦门种业品牌影响力。加大厦门同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种子种苗)产业园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农作物种子种苗产业集聚;目前入驻园区企业21家,其中台资农业企业10家。四是加快种业科技创新。完善“育繁推”产业链,补齐种业发展短板,新增2家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种子种苗企业。支持企业开展新品种选育,2022年以来我市种业企业培育的10个蔬菜新品种获得农业农村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五是促进企业
9、增产提效。2020年以来,采取有力措施,克服疫情对种子种苗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因素影响,促进农作物种业企业增产提效,实现农作物种苗业产值连续增长。2022年全市农作物种苗业产值5.2亿元,比2020年增长16.3%o(3)关于“落实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的重要指示精神办法不多”的问题一是强化政策制度保障。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事项,明确市级财政补助具体办法,推动全市147个行政村按期实现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目标。不断完善村集体经济“一村一策”,会同各区指导行政村因村制宜制定提升集体经济发展策略,强化项目支撑,落实项目“双周”调度制度,推动形成579个发展
10、项目。2022年,全市87个行政村收入超过50万元,占比近60%,较2021年增加42个。二是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国家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简报刊登我市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做法,省委农办转发各地市学习。八闽快讯刊发我市以“高质量、高颜值、高素质”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共同富裕的做法。三是大力促进农民增收。聚焦增加工资性收入、提高经营性收入、挖潜财产性收入和拓展转移性收入,全方位提升农民收入。2022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23元、同比增长8.1%,总量连续19年保持全省第一,增速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一。各区农民收入均稳定增长,更趋均衡,翔安区增长8.4%、海沧区增长8.
11、4%、集美区增长8.1%、同安区增长7.7%;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8年的2.43下降至2022年的2.18。2.部分“三农”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不够理想(4)关于“指标设置不够科学,落实不尽人意”的问题一是梳理分析指标设置情况。厦门市农业农村“十三五”“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均对标上级指标,结合厦门实际,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各责任单位设置,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因所处发展阶段、重点任务不同,指标设置存在调整优化。通过梳理分析,为“十四五”规划科学合理实施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跟踪问效未达预期指标。发挥市委农办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与指标设置责任单位沟通协调,继续推进“十三五”未完成指标相关工作并
12、均取得积极成效。如,2022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23元,增长8.1%,总量持续保持全省第一;扶持壮大55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中11家国家级,12家先后入选中国农业企业500强(20182022年)。部分指标经市水利局等责任单位大力推进,有序改进提升,如有效灌溉面积从16.54万亩提升至21.14万亩。三是督促评估指标完成情况。定期汇总市直各部门“十四五”指标完成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加强阶段性分析总结。截至2022年年底,“十四五”指标完成情况均符合预期。如,都市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实现年产值1170亿元,同比增长6.4%;选派科技特派员1419名,提前完成2025年目标。(
13、5)关于“项目缺乏系统谋划,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健全项目考评机制。加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统筹调度力度,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每年一考核”机制,将项目进展情况纳入市委乡村振兴办月调度会议题进行跟踪推进;每季度通报1次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各区“比学赶超”;制定2022年度厦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将试点示范项目库建设、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纳入年度市对区乡村振兴考核指标。2022年度,我市项目完工率、市级配套资金到位率位居全省前列。二是提高项目策划质量。靠前、整体、系统谋划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按照打造精品思路,督促指导各区全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团队,开展精
14、品村项目策划设计工作,精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三是优化项目策划类型。督促指导各区进一步梳理完善试点示范村项目库,加大乡村产业、乡村文化等项目类型比重。2022年实施试点示范村项目中,乡村产业、乡村文化类项目占比过半。(6)关于“资金预算不够精准,支出执行缓慢”的问题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会同市财政局修订出台厦门市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区可在项目进度达到50%后预拨部分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总补助金额的50%;下放项目调剂权限,各区对于执行进度较慢项目,可在同一子项目内进行调剂。加强政策前期调研和项目储备管理,明确新增500万元以上项目,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二是精准预算调控。2022
15、年从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调减227.37万元用于厦门种业博览会等新增项目,调减2023年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补贴预算为781.43万元。根据区级资金历年执行情况,2023年调减生态茶园补助资金300万元、厦门同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补助资金500万元、水果高接换种补助资金69.36万元。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实行区级资金执行情况通报提醒机制,对所有下达区级项目进行事中绩效监控。会同市财政局开展以前年度涉农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清理,2022年共收回区级沉淀资金1974.63万yGo3 .统筹协调乡村振兴作用发挥不足(7)关于“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发挥有欠缺”的问题一是加强乡村振兴工作研究部署。修订
16、局党组议事规贝J,将乡村振兴工作有关事项纳入议事范围。2022年9月以来,局党组11次研究乡村振兴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精品村和试点示范村建设等重要事项,积极发挥乡村振兴工作牵头部门作用,统筹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二是落实产业振兴专项小组职责。编制完成厦门市农业产业地图,全面梳理我市农业产业现状、资源区域分布、招商落地项目与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等情况,促进提升我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深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线走访调研,完成55家龙头企业问卷调查,全面梳理我市龙头企业发展现状与扶持政策需求,形成调研分析报告,更好推动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入开展乡
17、村振兴政策研究。2022年9月以来深入乡村一线开展调研109次,以农业高质量、农村高颜值、农民高素质为导向,重点对“创业致富带头人才匮乏”“加强五个美丽建设、培育特色美丽乡村”等乡村振兴重点和短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总结全市乡村振兴典型经验,找准制约乡村振兴的突出瓶颈,针对现状问题提出对策,形成专题调研报告4篇。(8)关于“传导压力督促推动不够”的问题一是完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方案。印发2022年度厦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发挥“指挥棒”作用,加大压力传导,推动工作落实。根据乡村振兴专项小组牵头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落实完成情况、省对市考核排名得分情况等实施考核,区分考核结果等次
18、;2022年度考核,市直部门优秀等次占比33%,良好等次占比67%。二是健全“三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副市长为召集人,搭建“联席会+五办(市委乡村振兴办、现代农业招商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办、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办、东西部协作办)+乡村振兴十二个专项小组”的“1+5+12”框架,进一步强化“三农”工作合力。三是优化振兴办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市委乡村振兴办季度会议制度,调度推进专项小组工作进展情况,协调督促推动各牵头部门落实专项小组工作。建立专项小组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专项小组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针对同安区、翔安区新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选址问题,多次开展研究会商,目前6个新增选址已全部确
19、定。(9)关于“推动工作实效性不够强”的问题一是抓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督促指导各市直部门加强向省委乡村振兴办沟通汇报,召开局专题会议组织各业务处室分析研究考核指标,及时跟踪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大力补强短板弱项,巩固提升优势项目。2022年度省对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我市为优秀等次,20192022年连续4年在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获评优秀的仅福州、厦门。二是提升乡村振兴考核指标质效。扎实抓好2021年度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加大整改情况跟踪督导力度。2022年,食用菌一产产值2.42亿元、同比增长43.2%,产量3.26万吨、同比增长5.5%,超额完成全年食用菌一
20、产产值增长2%、产量增长4%目标任务。推动制定2023年厦门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扎实抓好典型样板工程建设;督促市直部门加快推进同安区白交祠村新时代农村社区样板项目建设进度,完成项目预验收工作。三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发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办作用,协调推动市直部门圆满完成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管理工作,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外的92个村庄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翔安区大帽山农场村庄建设规划获评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优秀案例。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完成全市1216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全链条、系统化治理“厦门经验”在全国生态环境管理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4 .促
21、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10)关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政策支持力度。印发2023年厦门市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方案厦门市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强链补链促进我市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2022年,扶持龙头企业技术改造、订单农业、品牌建设等发展项目45个,补助资金1759万元。2022年,我市55家龙头企业总营收超1050亿元。二是发挥乡村旅游联农带农促进作用。牵头翔安古宅村、大帽山境等与企业对接,通过订单农业,发展大蒜特色种植。引导专业团队、知名企业参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邀请北京青普乡村旅游运营团队、中惠旅游集团及厦门茶叶进出口、山国饮艺两家农业产
22、业化龙头企业到军营村、白交祠村实地调研,帮扶两村打造运营茶文化乡村旅游品牌,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我市一批“一村一品”特色农产品参加2023年全国美丽休闲乡村旅游行(春季)推介会。打造“同民安”等“一村一品”农产品公共品牌平台,今年以来“同民安”销售“一村一品”特色农产品超120万元。三是大力培育“一村一品”示范村(专业村)。全面梳理未形成“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的“美丽休闲乡村”,整合培育村集体特色产业,分步骤推进,成熟一村发展一村。今年对7个村进行指导帮扶,新培育5个“一村一品”专业村,包括“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五显镇三秀山村(山药)。2022年11月以来,新培育国家级示范村1家、省级示范村2家、市
23、级专业村5家,“一村一品”示范村(专业村)增幅达35%。持续挖掘培育我市“一村一品”新业态,莲花社区(特色民宿)获评“一村一品”市级专业村、古坑村(三角梅)获评省级示范村、过坂社区(花卉)获评国家级示范村。(11)关于“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不断挖掘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潜力。严格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新部署,积极谋划项目。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约4000亩,同比增长148%;2023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00oO亩(基本完成6300亩),预计同比增长150%,并首次争取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提前谋划2024202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8个,规模约I
24、OoOO亩。二是超额完成秸秆综合利用考核指标。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调整秸秆综合利用考核指标要求(由面积考核调整为秸秆综合利用率),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还田,开展秸秆利用技术指导和专题培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资金补助力度,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今年以来,全市秸秆还田5.6万亩次。近三年,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为92.01%、92.29%,93.24%,超额完成考核指标。三是大力推进都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印发都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实施办法,不断提升我市标准化设施农业大棚覆盖面,进一步简化申报流程、修订建设标准。2022年,建成标准化设施农业大棚423亩。加大财政补贴力度,2023年建设标准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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