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规范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运营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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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和规范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运营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治理途径,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社会工作力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社工人才发展环境,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工人才队伍,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基层民生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整合政府购买服务资源,搭建镇、街道购
2、买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基层民政服务供给中的积极作用,打通政策落实和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二)总体目标。加大社工人才培养,基本形成“一镇一站点,村(社区)都有社工服务”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专业人才总量占常驻人口总数比例达到0.5%。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更加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更加壮大,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提升,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着力解决基层服务人少事多、服务不到位、基层服务专业化和社会化程度低、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难留和人才不足的问题。(三)基本原则。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社会工作
3、站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服务基层,落实民政政策,链接服务资源,推动民政工作理念和服务方式的转变,提升民政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的服务力度,畅通社会组织参与民政事业转型升级渠道,完善站点建设、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督导评估等系列措施。坚持统筹协调,整合民政购买服务等资源,加强各层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社会工作站工作。二、职责分工(一)县民政局:制定全县社工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配套工作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具体负责社工站项目的组织实施,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建立日常监测、台账记录、定期
4、考评和第三方评估机制,督促镇、街道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依法依规与承接机构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加强对承接机构的资金监管和服务监管,监督指导承接机构配齐社工并备案,督促承接机构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薪酬并缴纳社会保险、加强人事档案管理。结合实际,针对镇、街道社工站职责任务、运行机制、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规范。管理全县社工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二)各镇、街道:作为社工站项目的落地方,应积极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等一切力所能及的便利。建立由镇、街道民政办主任任站长,同时明确专人支持指导社工站项目实施,进行日常出勤考核、运行情况监管和反馈,在年度末和县民政局共同对
5、社工站进行绩效评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未经县民政等批准,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不得将应当由镇、街道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委托给社工站;不得因社工站的建立而减少原民政队伍力量,不得抽调驻站社工从事其他工作,驻站社工不得承担民政以外事务。(三)项目承接机构:按照服务协议确定的内容、相关规范标准设置社工站,配备驻站社工。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薪酬并缴纳社会保险。建立管理机制,根据服务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包括但不局限于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运行流程
6、和标准;按照服务协议设立服务站点,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建立服务对象详细台账;对筛查出的重点民政服务对象给予定期关爱照护;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驻站社工进行有效的纪律管理,开展专业服务、业务培训和内部督导工作,发挥社工贴近群众的优势,和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需求、提供专业服务,不开展无专业内涵的小组工作、社区活动,真正将社工专业服务落在基层、沉到一线,社工站应有年度计划书、需求评估报告。每年完成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服务案例不少于15个,服务档案参考民政部出台的服务标准进行完整记录。定期使用中国社会工作网,及时记录服务情况和上传工作总结。使用中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和志愿云记录志愿服
7、务活动。定期向县民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每季度向县民政局提供台账资料。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专业资质、社会服务项目经验、项目基本情况、年度财务报告、动态信息、工作进展等相关信息,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及督导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抓紧落实所反馈存在问题的整改。(四)督导评估:站内社工每年督导的次数需达到28次及以上,督导应有完整记录并提供接受督导的图片。一是内部督导。承接机构须制定内部督导计划,由机构内资深社工对驻站社工开展定期和持续督导,督导人员每月每站开展督导工作不少于2次,每次督导时长不少于1小时,在陪伴驻站社工开展专业服务过程中传授专业服务知识、实务技巧;原则上1名督导人员负责23个社工
8、站的督导工作。二是外部督导。建立督导工作机制,按照“项目编制有目标、项目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的要求,对社工站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抓好督促整改。县民政局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督导服务,推动全县社工站项目规范发展。三、服务内容社工站是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基层平台,利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结合基层实际需要,提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城乡社区治理等领域的服务,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每站至少打造一个特色服务品牌。应当由镇(街道)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等不得列入社工站服务内容。聚焦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
9、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三留守”人员、困境老年人(含镇、街道敬老院、农村幸福院老人)、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等各类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中发挥专业作用。在城镇社区,主要着眼于镇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城镇居民小区党建工作,引导社工对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赋能,着力培养骨干社区志愿者,培育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志愿服务类、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挖掘、链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增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在农村社区,主要着眼于乡村振兴和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发挥社工桥梁纽带作用,
10、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提供关爱服务,注重解决特困群体个案问题,培育发展文体类、生产服务类、互助类、志愿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着力推广积分管理,激发乡村活力,为兜底保障、乡村治理提供重要支持力量。(一)社会救助领域。主要是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性工作。(二)养老服务领域。主要是对特困供养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人等困难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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