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直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和对外拆借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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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直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和对外拆借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梧政规(2024)6号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融资担保监管工作,理顺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融资担保管理事项,现将市直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和对外拆借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4年2月29日市直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和对外拆借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推动市直属国有企业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理顺市直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和对外拆借资金事项,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企
2、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发(2021)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广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87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梧政规(2022)6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市直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和对外拆借资金提出如下办法。一、总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以深化国企改革助推企业转型发展为目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自主、风险自担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企业投资、融资(担保)和对外拆借资金决策制度和程序,切实防控风险
3、。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梧州市直属国有企业。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和对外拆借资金决策主体责任市直属国有企业对其投资、融资(担保)和对外拆借资金决策行为和事项负责,企业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对所审批决策事项负总责,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其他董事会成员对所审批决策事项负有具体责任。市直属国有企业要完善投资、融资(担保)和对外拆借资金管理机制,依据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的投资、融资(担保)和对外拆借资金决策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各项投资、融资(担保)和对外拆借资金决策的有效合规性和预期投资目标的顺利实现。四、境内投资、融资(担保)决策审批程序(一)投资、融资(担保)计划管
4、理及报送程序按照“以任务定计划、以计划定项目、以项目建设及偿债需求定融资、按融资实际情况优化计划思路,增强项目投资计划、融资(担保)计划的关联性、配套性和科学性。市直属国有企业每年2月底前制定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年度融资计划、年度融资担保计划,经企业董事会审议后的计划由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负责汇总审核,报市政府审定。企业原则上按审定后的计划开展投资、融资(担保)工作。年度投资计划包括投资项目内容、投资额、投资资金构成与来源、实施年限、投资项目类型等;年度融资计划包括融资规模、融资项目、融资途径、融资资金用途、偿债计划等;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包括担保人、融资担保金额、被担保人及其经营状况、融资担保方式、
5、融资担保费率、违规融资担保清理计划等。各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于当年7月底及次年1月底前将市直属国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年度融资计划、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实施情况报告市政府。(二)投资计划外的决策管理制度及程序市直属国有企业投资计划外的投资项目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自主经营性投资项目。1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作为项目建设单位的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非经营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相关管理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 .本办法所称的自主经营投资项目是指依据生产经营和发展实际需要,企业市场化自主选择进行的投资。自主经营性投资项目实行额度划线审批:(1)单项投资额在100O万元(含100o万元)
6、以下的主业投资项目,由企业董事会集体研究决策,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备案后组织实施。(2)单项投资额在100O万元至2亿元(含2亿元)的主业投资项目及单项投资额在IoOO万元(含100O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内的非主业投资项目,由企业董事会集体研究决策,将投资项目请示、董事会决议文件、可行性研究评估、法律意见书、风险评估报告(需明确是否会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等相关资料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同意后组织实施,并报市政府。(3)单项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的主业投资项目及单项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非主业投资项目,由企业董事会集体研究决策,将投资项目请示、董事会决议文件、
7、可行性研究评估、法律意见书、风险评估报告(需明确是否会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等相关资料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研究审核并提出倾向性意见,按程序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投资项目涉及企业新设、分立、改变原有控股地位、政府设立基金投资及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须由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进行审核审批的,依其规定。(三)融资(担保)计划外的决策管理制度及程序1.融资计划外的决策管理制度及程序市直属国有企业融资计划外的融资项目要切实防范融资风险,拓宽融资渠道,依据市场规律和行情从严控制融资成本。融资计划外的融资项目实行额度划线审批:(1)单项融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融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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