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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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化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具体要求如下: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消防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
2、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六个集中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二、重点范围(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
3、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四、整治重点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一)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和生产经营主要问题:1.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2.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3.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4.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5.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6,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
4、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整治措施:L各社会单位、经营性场所确需动火动焊作业的,必须第一时向属地政府报备,属地政府应安排安监站、派出所、综合执法人员现场查看,符合条件后方可动火动焊作业。2.符合动火动焊条件的单位和场所,应与具备焊工资格的动火动焊人员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安排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材,与周围可燃物保持足够距离。3.发现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的,由消防部门或公安机关依法处理。4.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符合查封条件的,由消防部门依法临时查封。(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主要问题:L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
5、量不足、宽度不够。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整治措施:1.检查发现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处罚。2.任何人、任何单位、任何场所必须把“疏散通道畅通”作为“生命至上”理念的具体体现,疏散逃生演练务必实战化,以“发生火灾后3分钟内,建筑内所有人员可以安全疏散到建筑室外或安全地带”为标准进行部署。3.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应聘请第三方或明确共同的消防安全管理主体,厘清各
6、方责任,没有业主或没有共同管理主体的,由所属社区代管。(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主要问题:L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整治措施:L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责令其2月29日前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各镇(园区)组织综合执法力量集中拆除。2.户外广告牌审批部门在审批时,要依法核对广告牌是否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四)寄宿制学校主要问题:1.教室和宿舍外窗设置防盗窗,宿舍楼梯间首层出口用铁门或铁栅栏封闭,夜间锁闭。2.部分单
7、间宿舍住宿学生过多,床铺拥挤,导致学生安全疏散太慢,或出现踩踏事故。3.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水源不可靠,大部分采用自备机井抽水方式。4.仍有部分采用泡沫夹芯板搭建功能房间。5.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走过场。整治措施:1.检查发现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依法拆除,确有困难的,应具备能从内部易于开启的功能。2.楼梯间内或首层设置铁门或铁栅栏用于分隔作用的,依法拆除。3.单间宿舍住宿学生太多的,应及时调整宿舍结构,保证每间住宿人员在6-8人。4.消防水源不可靠的学校,应增设消防水池和消防泵,保证火灾发生时的水源供给。5.泡沫夹芯板搭建的功能房间,依
8、法拆除,或采用不燃材料代替。6.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实战化疏散逃生演练。(五)高层建筑及住宅小区主要问题:1,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2.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3.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4.部分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整治措施:1.对于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各镇(园区)要督促启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县住建局优化简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涉及消防设施维修的使用审批环节;对于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金额不足的,由各镇(园区)统筹解决资金来源。2,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合理规划、新增、改建住宅小区内部及周边道
9、路机动车停车位,按规定施划消防车道标线、标志,同时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消防车道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由县住建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及时清理门厅、走道的杂物。3.明确各高层建筑及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主体,由县住建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管理责任。4.对于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的现象问题,县城管局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四、工作职责(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镇(园区)要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所、综合执法队伍等力量开展排查,发现突出风险隐患及时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各镇(园区)要及时发布三类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全面发动场所自查自改突出风险隐患,场所责任人、管理人要带
10、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各部门要根据三类重点场所消防检查要点,发动行业系统单位开展行业自查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向县政府做专题汇报。(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镇(园区)、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到位;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对需要拆除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的,要上门做好工作。(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要随行报道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11、进展,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春节前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曝光,春节后至少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曝光。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可逐级上报,协调上级媒体曝光推动整改。消防部门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执法警示教育,剖析问题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教育引导群众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要求。(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消防部门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人员密集等三类重点场所,紧盯“七类重点人群”和“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
12、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要集中推进防消联勤工作,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与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消防监督员及时通报辖区重点单位调整和突出火灾隐患情况,协调单位配合消防救援站做好熟悉演练工作。消防救援站要结合熟悉演练工作,测试单位水泵接合器、室内消火栓、消防车道、消防水源和登高作业场地,对发现可能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情况,向消防监督员通报。(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消防部门要结合各地各部门排查整治工作,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行业部门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提请县政府对各镇(园区)、行业部
13、门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县政府将根据排查情况,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组建若干个督导组下沉到乡镇,开展明查暗访,并配备宣传摄像人员随队检查录像,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督导组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五、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2024年1月底前)。县政府成立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见附件1)。各镇(园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本地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本地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14、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挂帅,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动员。要向社会广泛发布行动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大整治声势。(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各镇(园区)、各部门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整治三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确保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整合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已建成的乡镇消防工作站所全部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提升检查质效。(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消防部门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
15、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重新组织开展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党委工程,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政治任务来抓,全面动员各级立即行动起来,全力推进落实,保证质效。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感,采取各项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二)强化统筹推进。各部门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及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
16、国两会消防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易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突出隐患问题,全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各镇(园区)、各部门于2024年2月4日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箱:XX),每周五报送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推进落实情况。(联系人及电话:XX,XX)附件:LXX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附件1XX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
17、坚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人员如需调整,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附件2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为指导各地做好“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制定以下指南:一、消防安全基本要求(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1.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场所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应当是场所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场所应当明确逐级和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具有承包、租赁或委托关系的场所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责
18、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2 .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和管理,确保完好有效。应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应每月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众聚集场所应在营业期间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防火巡查、检查时,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3 .应当组织教育培训演练。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应对新入职人员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19、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对学生和儿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人员密集场所应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各类场所应当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宾馆、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4 .应当开展消防宣传提示。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视频、警示牌或者采用广播等形式对公众提示下列消防安全事项事项:一是向公众提示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二是提示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以及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方法;三是提示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的具体位置和使用方法。(二)消防安全基本条件
20、5 .应当符合耐火等级。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场所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他场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但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相关规定。6 .应当严格场所设置。设置在地下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应设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米。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场所、甲乙类生产加工企业、医院的住院部分、养老院当中的生活用房等场所严禁设在地下和半地下。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当中的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也不应设置在四层及以上的楼层。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
21、作坊和储存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民用建筑内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7 .应当实施防火分隔。附设在非住宅民用建筑内的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当中的儿童活动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和1小时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经营性场所与住宅位于同一建筑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且无门窗洞口的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L5小时的楼板与居住部分完全分隔,且不应与居住部分共用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8 .应当设置消防设施。商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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