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桥梁数字化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桥梁数字化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桥梁数字化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桥梁数字化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舟政办发(2024)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舟山市桥梁数字化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26日舟山市桥梁数字化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探索市域桥梁一体化监管发展路径,完善桥梁数字化监管机制,提升桥梁运营维护水平,确保达到安全畅通、运行高效、养管科学、联动迅速的运营维护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浙江省数字化改
2、革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辖区内纳入舟山市桥梁智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数字化监管的桥梁(以下简称“平台监管桥梁)。第三条交通运输部门是本市公路桥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桥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大桥管理中心是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单位。桥梁业主单位承担桥梁运营维护的主体责任。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承担本辖区内桥梁的属地管理责任。第四条平台监管桥梁的日常运营、检查检测及养护维修工作由各桥梁业主单位组织实施,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桥梁业主单位的运营维护等工作进行行业内监督、指导。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对所辖桥梁业主单位进行属地管理
3、。市大桥管理中心负责平台的运营维护及应用场景开发,为桥梁运营维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支持,定期根据桥梁监测数据出具桥梁健康报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大桥管理中心、桥梁业主单位是桥梁数字化建设和平台应用的责任单位,应协调一致、密切配合。第五条平台监管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联勤、分类联动、协同响应、属地为主基本原则。市、县(区)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应成立两级桥梁突发事件应急联勤联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应急联勤联动机制,各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协同开展应急联勤联动工作。第六条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大桥管理中心、桥梁业主单位应积极开展桥梁数字化运营维护的教育培训及人才吸纳工作,完善扩展
4、人才储备体系,建立舟山跨海桥梁群运营维护工作高水平专业团队。第二章日常运营第七条桥梁业主单位负责平台监管桥梁的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具体包括桥梁的设施管理、通行管理、应急管理,负责建立、维护桥梁数字档案,并根据场景使用平台数字化工具开展桥梁运营维护管理工作。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监督桥梁业主单位建立桥梁管理制度,确保桥梁安全运行。第八条桥梁设施管理。按照平台监管桥梁不同属性,分别根据浙江省公路桥梁隧道养护与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落实管理。桥梁业主单位应推广应用桥梁健康监测、电子巡检、数字档案等信息化系统,中小桥梁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第九条桥梁通行管理。桥梁业主单位应采用人工巡查和视频监控相结合
5、的方式,获取桥面通行情况,遇突发事件及时开展应急处置。第十条桥梁业主单位应组织编制完善桥梁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桥梁应急预案应报桥梁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应的应急联勤联动领导小组备案,并抄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桥梁应急预案的电子档案应上传平台存档。桥梁应急预案应明确运营风险、事件分级、组织架构及职责、应急处置流程。第十一条桥梁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市档案馆指导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监督相关责任方建立平台监管桥梁纸质档案库及数字档案,并做好档案维护工作。数字档案应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16)的要求。第三章检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舟山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桥梁 数字化 运营 维护 管理办法 试行 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147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