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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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工信字(2022)90号)崂山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51号),为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崂山区政府联合制定了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现予印发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2022年11月30日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
2、园建设,提高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5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园区位于崂山区株洲路中段区域,以青银高速以东,株洲路以北(含国家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科苑经七路与新和路以西,北与李沧区相邻区域为四至边界。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虚拟现实企业是指在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区内注册,依法设立并通过园区管理机构认定的从事虚拟现实终端设备及零部件、外围设备等生产制造,虚拟现实软件开发、内容制作和应用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园区管理机构是指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或崂山区政
3、府指定的机构。第五条本细则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简便操作、注重实效的原则。第二章申报事项第六条支持虚拟现实项目向园区集聚,对新入驻园区的虚拟现实企业,租赁自用办公场所和生产经营场地面积超过300平方米(含)的,给予最长五年的房租补贴,其中前两年100%、后三年50%,同一企业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IOoO万元。补贴期间不得转租。(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下同)1 .申报主体是2022年9月16日以后注册成立的虚拟现实企业,且已入驻园区或入驻园区管理机构指定的过渡载体;2 .申报主体上一年度租赁自用办公场所和生产经营场地面积超过300平方米(含);3 .申
4、报主体已签订招商协议的,应达到招商协议履约条件。(二)申报材料1 .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房租补贴申请表;2 .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 .申报主体已签订招商协议的,提供招商协议以及招商单位出具的项目履约情况证明;4 .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证明材料(含房租缴纳明细表以及对应的发票、付款凭证等);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6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三)政策咨询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产业组织部,联系电话:8899998Io第七条支持虚拟现实产业补链强链,对园区内新设立的关键零部件独立法人企业首次投资建设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竣工投产后按照
5、设备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按照1:1比例负担。(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崂山区政府)(一)申报条件1 .申报主体是2022年9月16日以后注册成立的虚拟现实企业;2 .申报项目为申报主体在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内首次投资建设项目,取得了发展改革等部门出具的新建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申报时已竣工投产并实现产品销售;3 .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具体以项目竣工投产专项审计报告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是指生产厂房、设备等投资金额。设备投资包括生产设备(不含生产软件)、生产辅助设备、研发和检
6、测设备等投资,且单台设备投资额不低于1万元,二手设备不予补助;4 .申报项目投资方向符合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补链强链关键零部件投资导向目录。(二)申报材料1 .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补链强链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2 .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 .新建项目备案(核准)文件;4 .项目竣工投产专项审计报告,含项目竣工投产日期、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明细表、是否首次备案投资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首批次产品销售发票;5 .设备投资明细表及设备的购置合同、增值税发票和付款凭证。其中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6 .符合青岛市虚拟现实产
7、业园补链强链关键零部件投资导向目录证明材料;7 .企业为虚拟现实整机企业配套情况说明;8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三)政策咨询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产业处,联系电话:85913380o第八条对新入驻园区的虚拟现实企业,年度实际研发投入超过IOOO万元的,按照实际研发投入的30乐累计给予企业最高1200万元的研发专项补贴;大力支持虚拟现实研发机构发展,给予研发补贴,按照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贴,累计最高1200万元。研发补助采用后补助的方式,第二年按照上年度投入核算后补助。(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一)申报条件1 .申报主体是2022年9月16日以后注册成立的虚拟现实企业,或经园区管理机
8、构认定的虚拟现实研发机构,且已入驻园区或入驻园区管理机构指定的过渡载体;2 .申报主体为企业的,上一年度实际研发投入应超过IOOO万元(含);3 .申报主体已签订招商协议的,应达到招商协议履约条件。(-)申报材料1 .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研发投入补贴申请表;2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 .申报主体已签订招商协议的,提供招商协议以及招商单位出具的项目履约情况证明;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主体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含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5 .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证明材料(含房租缴纳明细表以及对应的发票、付款凭证等);6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三)政策咨询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9、产业组织部,联系电话:889999810第九条对园区新建的产业促进类平台,按照实际建设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1200万元。(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一)申报条件1 .申报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 .申报主体于2022年9月16日以后,在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区内自建或联合园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业技术联盟、其他民办非企业法人共同建设的虚拟现实领域产业促进平台;3 .申报平台具有与虚拟现实研发或测试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4 .申报平台属于共性技术平台、软硬件测试平台、内容制作平台、网络分发平台、软件服务平台等虚拟现
10、实产业促进类平台,通过市场化机制为园区虚拟现实企业提供合作研发、检验测试、成果转化等服务;5 .申报平台在项目申报期内,为不少于10家的园区虚拟现实企业提供服务;6 .申报平台实际建设投入包括设备购置(二手设备除外)、系统建设(含解决方案)费用等。(二)申报材料1 .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产业促进平台补助资金申请表;2 .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 .平台提供相关产业促进服务情况说明及取得相应经营资质、具备相关服务能力等的证明材料;4 .平台为园区虚拟现实企业提供服务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5 .设备购置证明材料(需提交设备购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并提供设备用于虚拟现实相关服务的证明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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