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合同(3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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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销合同(30篇)5、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整合推广营销策划方案。6、乙方应组织项目组定期与甲方就本项目举行例会、双方经理级人员参加。7、乙方应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应负责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9、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客户乙方有义务负责签约,甲方应予以配合。10、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Vl印刷上,乙方为全案营销代理公司,并且乙方有权标注乙方公司名称和商标识别。11、乙方在完成合同销售总平方面积的90%,即视为合同履行完毕,乙方有权撤场。12、本项目售楼处、样板房及办公家
2、具、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电视、音响、饮水机、擦鞋机、看房汽车等)由甲方提供,乙方项目小组人员工资及提成由乙方负责。如果需要在外地设置招商部(销售部),其人员所产生费用双方另行协商,以合同附件明示。第六条:销售任务的确定(结合工程情况以及广告投入费用情况,双方再行商定)。第七条:代理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1、前期项目启动资金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项目启动资金万元整。2、代理服务费及支付双方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分为基本代理费和溢价分成、销售奖励三个部分:2、1基本代理费双方约定按套计提,乙方每销售一套房源应提销售房款额%的基本代理费。凡签定预定房协议
3、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视为成交,甲方按该房源总房款计算支付给乙方基本代理费。商业部分统一按%计提,乙方协助办理银行按揭手续。2、2溢价分成双方约定本项目的平均价格为元/平方米,以此制定具体房源的基础价格,销售中超过基础价格部分的房款视为溢价部分,分成比例为:,即甲方得%,乙方得%o2、3销售奖励乙方在每期项目推广、整合销售过程中,如成绩突出,甲方应在每期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公司奖励,第一期万元,第二期万元、第三期万元,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总奖励万元。3、结算方式甲方须每月5日前以现金或转账的(人民币)形式向乙方统一结算上月的代理佣金及相关的服务费。4、补充1、若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毁约,客户所付
4、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比例双方分配。2、甲方确认乙方整体、策划、整合、推广、销售该项目,甲方不得随意自行销售或委托第三方销售。3、在本合同期内,如甲方原因(工程质量、交付标准、交付延期、承诺未能兑现等)造成客户退房,乙方已收取该套房屋代理佣金不予退还,销售业绩不予扣减。4、本项目推广名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第八条:保密条款1、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项目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外界泄露。2、甲方对乙方的方案和计划原稿不予认可,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采用,不得将其创意泄露给他人。此后甲方如果又私自采用的,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第九条:知识产权
5、的约定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为乙方所提供的一切文本及设计方案,甲方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相关的代理佣金后,同样享有著作权。第十条: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恶劣天气(如台风)、战争、恐怖行为、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引起项目进度的延误。2、因不可抗力产生的合同履行暂停、延迟、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合理地做出努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减轻其影响。同时双方应立即协商,决定将合同延期执行或者解除合同。
6、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全面、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责任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违约,应承担责任并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五十万元。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签约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甲方:(签字)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签约地点:营销合同篇25委托方(甲方):联系地址:受托
7、方(乙方):联系地址: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项目进行前期策划、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全面代理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1 .委托内容及期限:1.1 甲方取得位于处,土地面积平方米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附地块图),土地用途为商住,甲方在该土地上兴建商铺和商品房,项目名称,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提供策划、代理销售及招商服务,委托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1.2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案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服务商,本案为住宅/商业用地,甲方承诺本合同有效履行期间,不再委托除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作为该项目销售过程中的执行人。
8、1.3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可售物业销售至止。2 .费用负担2.1 项目广告推广费:控制在销售总金额以内,该笔费用支出由甲方承担。根据销售实际需要分期投入;详细广告方案及费用开支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批复后执行。本项目的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媒体单位洽谈并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发布方付款。乙方负责具体实施及效果监控,并适时提交效果评估报告。本营销推广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户外广告、楼书、单页、海报、展板、促销活动、沙盘制作等制作及发布费用,同时包括以上内容所涉的非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用。(样
9、板房、样板示范区和售楼部装修费用不含在推广费用内)。2.2 乙方派出的所有策划人员、营销管理人员及所有销售人员的工资薪酬、销售提成、社会保险、福利津贴、住宿费、工装、差旅费及日常生活支出等由乙方负责承担。3 .销售价格3.1 本项目的销售基价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在项目排号销售前1个月提出书面建议,由甲方书面批复后方可执行。3. 2在销售基价确定的基础上,乙方编制项目代理销售一房一价底价表。3.3 销售基价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由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如遇市场出现重大变化或基价与市场销售价有偏差时,甲方可适时调整价格及其他营销策略。3.4 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并在征得甲方书面认可后,对现行
10、销售基价进行上调。3.5 本项目的优惠政策由甲乙双方协商制定,经甲方书面批复确认后方可执行。4.佣金及支付方式4.1甲方预支给乙方前期费用约为万元整,乙方按甲方实际支付额归还甲方。4. 1.1支付方式:预支前期费用分3批次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次预支前期费用人民币万元,以支持乙方项目组开展工作。乙方收到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和产品定位的项目产品研究报告、以及甲方向政府申请的优惠政策提案。甲方在乙方正式提报后1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工作成果及建议提出书面反馈意见,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反馈意见对以上报告进行修改直至甲方书面认可;同时
11、完成与建筑规划设计公司对接,直至项目产品规划建议能为项目创造最高利益。随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整体营销策划报告,甲方在乙方正式提报后1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工作成果提出书面反馈意见,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反馈意见对以上报告进行修改直至甲方书面认可。甲方在以上报告书面认可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次预支前期费用,即人民币万元。第三次在乙方销售员进驻甲方销售现场后,甲方分五个月再预支万元给乙方,即每月万元,此预支款在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即停止;乙方归还甲方的借款也按实际借款金额返还。4. 2前期预支费用约万元(按实际预支款额)由甲方先行预支给乙方,待本项目进入销售代理阶段并实现销售回款后,乙方将根
12、据每月所结销售佣金分2次平均4.3 .1商业佣金按照本项目商业总销售金额计提,方式如下:4.3 .1.1公寓、写字楼、综合体沿街、小区配套、步行街和206国道的商铺(含楼上楼下)佣金按照总销售金额的计提。4.4 .1.2综合体内部商铺按内部商铺销售总额的计提。4.3.2乙方代理住宅、可售车库以及其他产品销售佣金按照本项目住宅总销售金额的计提。4.5 销售代理费根据乙方销售进度,以实际销售收入金额为标准计算,具体如下: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执行计划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30%时,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50%结算;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3196&6O%时,按当期收到销售
13、金额的销售佣金的70%结算;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61%80%时,代理费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80%结算,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81%以上,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9096结算。剩余10%佣金是乙方保证金,待项目整体完成95%销售率任务及所有交房等事宜后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关于当期推售总量的约定:指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确定的销售计划,乙方将根据整体项目推广及客户情况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计划,由甲方书面确认为准,并作为合同附件。关于销售完成率约定:当期计划销售总面积与当期实际销售面积之比。关于销售价格的约定,乙方在确定当期推售体量后,
14、向甲方提交价格制定建议和底价表,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销售过程中,乙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交价格调整建议,由甲方书面确认为准。结算方式:根据客户采取的付款方式制定不同的结算方式;具体如下:4.6 佣金由甲方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每月1日向甲方提交上月成交情况报表,甲方收到报表后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于每月20日向乙方预支付销售佣金。4.7 甲方可预留不超过本项目全部可售物业的房源自行处理。该部分房源的销售计入乙方销售业绩,乙方有责任为该房源提供客户介绍、看房、按揭办理等服务,不计提销售佣金。4.8 本合同履行期间,经甲方介绍的团购客户计入乙方销售业绩并按提取销售佣金(团购标准为20人及20人以上)。除团
15、购客户外,甲方关系客户在预留房源之外的成交,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之佣金计提标准全额计算销售佣金。4.9 如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延期交房、企业信誉等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的,乙方已经收取的销售佣金不再退还。所退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只能按一次销售计算服务佣金,原已计算的不重复计算;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承诺、客户投诉等)造成客户退房的,乙方已经收取的销售佣金自下月佣金中扣除;由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再次销售;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按揭资料审核不合格,资金不到位等)造成退房的,客户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乙方已经收取的销售佣金自下月佣金中扣除。如因其他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
16、自然灾害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4.10 方向乙方支付所有费用(含代理销售佣金)的税收,由乙方自行负担,并向甲方提供正规可入账发票。5.甲方责任及义务5. 1甲方对本合约项下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对乙方的策划方案享有独家使用权。5.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需要的项目资料。1.1 3甲方需在收到乙方策划方案后(含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10个工作日提出反馈意见,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5.4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文件或成果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甲方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以便乙方能够充分领会甲方意图,提高修改的效率和质量。5.5 甲方应提
17、供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销售合同等资料,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由甲方授权的乙方现场销售负责人签字,经甲方确认后签章。为方便销售,乙方从甲方处限量领取已加盖甲方公章的空白认购书,乙方人员必须要按认购书编码登记领取,如有作废的认购书必须按原编号归还甲方,再领取新的所需认购单。5.6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中除价格、面积、房号外,其余均按甲方书5.7 甲方负责在楼盘现场提供合适的地点进行装修后供乙方做售楼部,并提供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销售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宽带费等由甲方承担。5.8 甲方负责指定财务人员统一收取客户的定金及购房款。
18、甲方负责管理全部售楼款的帐务、销售合同、客户档案工作;所有销售款项、销售合同及客户档案必须由甲方指派的人员收取和保存。任何与客户有关收款和资金形式的往来,均由甲方向客户收取,开具收据。乙方与客户签订预定合约认购书。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房款由客户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在此过程中协同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协同开发商催告客户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约定款项和办理按揭手续。在房屋交付期间,乙方协助甲方向购房人交房。5.9 甲方如认为乙方销售策划、销售主管及销售人员不能履行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换合适人员直至甲方认可为止,调换工作在
19、7个工作日内完成。5.10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用。5 .11如购买方签署商品房认购书后违约,有关事项由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如购买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首期款后违约,有关事项由乙方协助甲方处理。6 .乙方责任及义务6.1 在合同期内,乙方负责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市场调查、营销策划、宣传推广、平面设计、及销售代理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安丘王五里河地块项目全案营销策划及代理服务工作内容。6.2 乙方保证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所提供的属于保密范围内的资料予以绝对保密。因乙方或乙方的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6.3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
20、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隐瞒或过度承诺。6.4 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6.5 乙方应为本项目配备合格的营销策划、平面设计师、经验丰富的销售主管及过硬销售队伍,并保证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销售代表的具体人数,分前期(甲方交付售楼部至项目开盘前)12人、中期(开盘后至完成总销售任务的95%)12人、后期(完成总销6.6 乙方应于每个月初召集工作例会,向甲方通报各项工作进度,并提供上月工作总结、下月工作计划。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召集紧急工作会议,乙方应给予谅解和支持。6.7 乙方应为工商局注册的合法公司,合同签订时负责向甲方
21、提供乙方公司签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应确保本项目销售时乙方应具备的各种合法经营手续。6.8 乙方在执行上述条款、提出专业意见以及配合甲方的有关销售及推广工作时,必须以高效和高质的原则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从而影响整体工作。确保按销售计划及时组织销售。6.9 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完成交房相关事宜。1.1 10乙方不得将销售代理权转包或委托给其他代理商。乙方在代理销售本项目期内,不得在本市再代理其他楼盘的销售工作。6.11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6.12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售后服务工作。6. 13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收到甲
22、方提出的问题和改正意见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甲方意见做出书面答复。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或提交书面答复但未按甲方改正意见执行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尾款归甲方所有。7. 14乙方受聘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意外伤害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8. 违约责任8.1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8.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深度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如工作深度不够,须在甲方出具书面意见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且无正当理由情况下,仍未达到合同附件所要求
23、的工作深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1 3乙方连续2个季度未能按销售进度完成代理销售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五日内办理完毕移交手续,还清预借甲方的前期费用款并撤离售楼处。1.4 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另用其他公司开展代理销售相关业务,否则,视甲方单1.5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容许其提前终止合同,但需支付乙方已完成部分的代理费。8 .通知与送达8.1 1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所有材料的通知与送达,均以以下联系信息为准:甲方通知与送达方式:甲方联系地址:邮箱:联系电话:传真:乙方通知与送达方式:乙方联系地址:邮箱:联系电话:传真: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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