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夹浦长平永丰污水处理站年处置干化污泥 30000 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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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伤日萩长兴夹浦长平永丰污水处理站年处置干化污人日W林泥30000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长兴夹浦长平永丰污水处理站编制单位浙江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02月目录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22-3环境质量状况-30-4评价适用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41-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46-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54-7环境影响分析55-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84-9结论和建1X.85-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影像图附图3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4建设项目车间平面布置
2、图附图5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6建设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7建设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附图8建设项目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图附图9建设项目周围500米敏感目标分布图1 .申请书2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3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 .不动产权证书5 .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6 .环评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7 .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8 .原环评批复和自主验收意见9 .验收检测报告10 .长兴夹浦长平永丰污水处理站咨询会会议纪要11 .危废处置协议12 .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13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长兴夹浦长平永丰污水处理站年处置干化污泥
3、30000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长兴夹浦长平永丰污水处理站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长平村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3109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长平村立项审批部门长兴县发改局批准文号2020-330522-78-03-136113建设性质扩建行业类别及代码7810市政设施管理建筑面积(平方米)4000绿化率/总投资(万元)1200其中:投资(万元)35三-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2021年3月一、项目由来和概况长兴夹浦长平永丰污水处理站成立于2007年10月,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长平村,一直以来从事喷水织机织造废水的处理。企业于2013年10月11日通
4、过(原)长兴县环保局审批同意其1.5万吨/日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审批文号:长环管2013903号,该项目于2014年初投入运行,又于2020年9月通过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污水处理站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污泥需委托处置,目前全县污泥处理能力,为了减轻污水处理污泥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同时也缓解全县污泥处理压力。长兴夹浦长平永丰污水处理站拟投资1200万元实施污泥项目,项目拟租赁浙江长兴盛众纺织有限公司4000平方米厂房,购置压滤机、搅拌机、铲车等设备,从事污泥干化处置项目,项目正式投产后预计形成年处置干化污泥30000吨的生产规模。该项目分期现实施,本次仅实施一期的年处置干化污泥150
5、00吨的生产规模,实施后可大大缓解全县区域内污泥处置压力,减少污泥库存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蝙理名录71态环境副部令第163,2021.01.01实施),本项介品为存泥处置项目,因此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的“1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本项目对污水站产生的污泥进行压滤干化处理,不涉及污泥的填埋或焚烧,因此属于“名录”中的“其他”,因此需编制环评报告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
6、法规要求,长兴夹浦长平永丰污水处理站公司特委托浙江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其长兴夹浦长平永丰污水处理站年处置干化污泥30000吨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从人员配备、工作实践和条件保障三个方面均具备编制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能力,我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计算,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中所列重点项目,属于报告表类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文件要求,我单位具有编制长兴夹浦长平永丰污水处理站年处置干化污泥3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7、报告表能力,主要能力指标情况如下:表11编制能力说明序号能力建设指南主要要求我单位情况是否符合1配备一定数量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目前我单位配备环评编制人员2名,其中具备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2名,本项目由注册环评工程师“喇娟娟”(职业资格证书号201805035650000010)主持编制,完成全部编制内容。符合2符合工作实践方面的能力建设要求我单位具备相应的基础能力,即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能力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能力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能力环境保护措施比选及其技术、经济论证能力相关技术报告和数据资料分析、审核能力。符合3符合保障条件方面的能力建设要求我单位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8、配备相应的专业软件和仪器设备。符合4符合指南“全职”要求我单位环评工程师和编制人员符合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要求。符合5其他我单位编制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其他相关规定。符合二、项目编制依据1、相关国家、部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1.1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版)(2018.12.29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2018.1.1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中华
9、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2018.10.26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2018.12.29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2020.9.01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2017.10.1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11.1起施行);(IO)建设项目环
10、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2021.01.01施行);(11)原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7.3);(12)原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8.8);(13)原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150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6.10.26);(14)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2号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15)国务院国发201625号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20
11、16.11.24);(16)国务院国发201822号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7.3);(17)国务院国发201674号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2016.12.20印发);(18)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生态环境部,2019.2.26起实施);(19)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2号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2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修订)(2021.01.01起施行);(21)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599号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2015.10.26);
12、(22)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2、相关地方法规(1)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11.27起施行);(2)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2009.1.1起施行);(3)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6.7.1起施行);(4)浙江省人们政府令第364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2018.3.1起施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538号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
13、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的通知(2015.9.23起施行);(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148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7.10起施行);(7)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210号关于印发V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2012.4.1起施行);(8)浙发改规划(2017)250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2017.3.17);(9)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函20
14、17153号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函(2017.4.28);(10)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835号浙江省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9.25);(11)关于印发V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的通知(浙长江办201921号);(12)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浙环发201914号,2019.6.6;(13)关于浙江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2041号,2020.5.15);(1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07号);(15
15、)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函(浙环函202094号,2020.4.23);(16)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的通知(浙长江办201921号);(17)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发展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2019.9.11)o(18)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2019.3.15);(19)关于印发V湖州市2020年空气质量提升集中专项攻坚方案的通知,湖治气办20206号,2020.02.1Io3、相关产业政策(1)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16、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7.1起施行);(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058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意见的通知(2005.10.12起施行);(3)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4)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5)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6)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湖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的通知(2019.11.11);中共长兴县委长委发2018324中共长兴县委长兴县
17、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工业平台边界划分的实施意见(2018530);(8)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长政办发2018122号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兴县加强工业平台边界管控实施细则的通知(2018.11.5);(9)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批复(长政函202083号,2020.9.2)。4、相关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声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
18、(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生态影响(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土壤环境(HJ96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l692018);(9)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1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11)原浙江省环保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2005年4月);(12)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空气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图集;(13)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浙政函201571号);(14)长兴县环境功能
19、区划(2015年);(15)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年)。5、项目技术文件(1)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2)环评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环评技术合同。三、项目主要内容1、本项目的产品方案详见下表。表12本项目设计产规模一览表序号设计内容单位原审批产能本扩建项目设计产能扩建后产能变化情况年运行时而1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万吨/B1.501.5保持不变8760h2污泥干化处置吨/年01500015000+150003360h表13污泥压滤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设施设备数量(台最大压滤量(t批)每批耗时(hitt)年最大生产批次(JttZa)满负荷产能(Va)设计处理能力(Va)压滤机302
20、.0-122801680015000结论:本次计算4产能让为168001霹批耗时按最Ja15000Va,耗时12h计算,经计算本项目主要压滤设2因此设备能满足生产需要。&满负荷生产的2、本项目设备清单表14本项目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单位原审批量本扩建项目新增量扩建后总数量鬻1闸门400mm只404持致2反应搅拌机7.5kW,30rpm台202保持一致3溶气水泵70m3h,30kW台202保持一致4空压机4kW台202保持一致5刮沫机0.55kW台202持致.IJ6控制系统/套202持致lg_7搅拌机D=1500,H=4500,4kW台202保持一致8刮泥机D8.46.0m,N=1.5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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