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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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宁津县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单位(盖章):宁津县水利局编制日期:2023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宁津县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309-371422-04-01-58938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宁津县境内地理坐标起点:116。4143.552,37。3748.544”;终点:116。4255.934”,37。425865起点:116。508.842”,37。4418.586;终点:116。4955.225,37。4928.282起点:116。509.557,37。4418.586;终点:11
2、6o53,50.186w,37046,26.814w起点:116。321115”,37。3357.390;终点:116。4623.272”,37。358430起点116o57,16.45137o39,14.014wJ:116o57,25.716w,37o36,19.287w起点116。4544.166,37。4840.908;:116o48,10.264w,37o47,18.936w起点116。503.482”,37。501066;终点:116。4541.376”,37。4417.828”起点116o46,23.514w,37o37,32.624w;终点116o59,44.489w,37o36
3、z14.157w起点116。3732.900”,37。3853.8261练:116。4623.769”,37。3722.482”起点16。4953.558”,37。4411.440”;维:116。5022.299”,37。3943.474”起点116。4939.145”,37。3931.2601练:116。4910.228”,37。3717.828”起点16。4622.244”,37。3420.232”;稣:116。4626.573”,37。3951.724”起点116o59,59.716,37o39,5.040,;终点:116o59,8.095,37o40,20.001国民经济行业类别E48
4、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H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中的“其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1100环保投资(万元)240.51环保投资占比()0.77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临时占地:1903.20亩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分析表专项评价类别涉及项目的类别本项目情况否置是设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
5、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为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但底泥不存在重金属污染。否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项目为水利项目,但无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工程。否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否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
6、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否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否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否综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无需开展“地表水环境
7、影响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第一类“鼓励类”“第二条、水利一1、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规定,属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已经取得宁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9-371422-04-01589381,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防风固沙,属于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鲁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
8、红线,主要为各类法定保护地的核心区域及评估确定的极重要区。宁津县涉及的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编号分别为YS3714221110007.YS3714221110008,包含的要素分别为大柳水库、宁津水库。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境内,其中宁北河古道紧邻宁津水库,位于宁津水库南侧,但未包含在上述生态红线图范围内。一般生态空间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应划则划”的原则划定生态空间,德州市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574.60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55%,包括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除此之外还包括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
9、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宁津县的一般生态空间包括:YS3714221130020宁津县惠宁湖水库、YS3714221130021康宁文化主题公园、YS3714221130022宁津县重要林地、YS3714221130023宁津县重要水体。本项目未在上述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2)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以大气环境功能差异特征为基础,结合大气十条等国家和地方政策文件,确定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进一步下降,达到40gm3o到2035年,全市PM”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
10、标准二级限值要求,即35gm3o大气污染允许排放量以PM2.5、SO2、Nox、PM1OVOCs、NH3达标为约束,其中宁津县到2025年消减SCh13.4%、NOxl9.4%PMlo24.6%、PM2.515.8%VoCSI8.8%、NH311.0%,到2035年消减SO227.4%、NOX39.7%、PMlO50.3%、PM2.532.3%、VOCS38.4%、NH322.6%。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基于大气环境脆弱性、敏感性和重要性的评价结果,考虑大气污染传输规律和德州市大气污染特征,识别网格单元主导属性,以乡镇和街道为单元,将全市划分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实施
11、分级分类管理。宁津县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如下。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无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津城街道、宁津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宁城街道。一般管控区:保店镇、柴胡店镇、大曹镇、大柳镇、杜集镇、刘营伍乡、时集镇、相衙镇、张大庄镇、长官镇。大气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宁津县境内,属于重点管控区,具体管控要求如下。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禁止新增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限期关停或逐步迁出;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理规定;禁止燃烧秸秆
12、和工业废弃物、环卫清扫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加强餐饮等服务业的燃料烟气和油烟污染防治,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电能等清洁能源,居民气化率逐步达到100%;重点防控机动车废气排放;全面整治“散乱污”现象,城市文明施工实现全覆盖,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倡导绿色低碳的出行和生活方式,不断降低人均能源消耗量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位于宁津县境内,实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3)水环境治理底线及分区管控水环境管控分区基于国家海河流域德州控制单元划分结果、DEM的水文分析、行政区划、河流的流向、河流之间的汇流关系细化出控制单元,
13、并与市水十条中控制单元的划分结果进行对比分析,识别不一致的划分结果,在充分咨询和调研的基础上,本报告将德州市134个乡镇划分了167个水环境控制单元。宁津县水环境管控分区如下。水环境优先保护区:YS3714221210154大柳水库。水环境重点管控区:YS3714222210U1津城街道控制单元:宁南河YS3714222210112宁城街道控制单元:宁津新河YS3714222210114时集镇控制单元:宁津新河水环境一般管控区:YS3714223210109大曹镇控制单元:漳卫新河YS3714223210110保店镇控制单元:漳卫新河YS3714223210113相衙镇控制单元:张伟新河YS3
14、7142232IOl15刘营伍乡控制单元:漳卫新河YS3714223210116柴胡店镇控制单元:宁津新河YS3714223210117杜集镇控制单元:李固土沟YS3714223210118长官镇控制单元:漳卫新河YS3714223210119大柳镇控制单元:宁北河YS3714222210120张大庄镇控制单元:漳卫新河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属于水环境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如下。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禁止新建、改扩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禁止建设加剧环境质量超标的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
15、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区和建制镇应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同时,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新区建设全部按照雨污分流实施,推进老城区旧有市政雨污管网的雨污分流城镇排水系统改造建设。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封盖导流、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技术,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重点行业项目。4)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根据德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的要求确定总体目标及德州市土壤污染实际情况,近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
16、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到203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7%0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分区宁津县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区:保店镇优先保护单元、柴胡店镇优先保护单元、大曹镇优先保护单元、大柳镇优先保护单元、杜集镇优先保护单元、津城街道办事处优先保护单元、刘营伍乡优先保护单元、宁城街道办事处优先保护单元、时集镇优先保护单元、相衙镇优先保护单元、张大庄镇优先保护单元、长官镇优先保护单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区:宁津县洁宁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德州永胜能源科技技术有限公司、宁津众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
17、险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宁津县境内,未在上述管控区内,属于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具体要求如下。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5)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1)能源资源利用上线及重点管控区能源资源利用上线:德州市到2025年煤炭预控制目标为1723.78万吨、到2035年煤炭预控制目标为1408.45万吨、到2025年能耗预控制目标为0.5吨标准煤/万元、到2035年能耗预控制目标0.4吨标准煤/万元。重点管控分区:考虑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在人口密集、污染排放强度高的区域优先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作为重点管控区,其余作为一般管控区,其中宁津县禁燃区面积
18、为14.39km2o管控要求: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取缔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锅炉、工业蒸汽锅炉及各种洗浴锅炉,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2)水资源利用上线及重点管控区水资源利用上线:坚持四水四定原则,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统筹全市地表水等各类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
19、,制定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明确控制目标。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和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节水审查,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把关;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81左右。到203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11左右。地下水资源管控分区:严格按照省水利厅划分的德州市地下水超采区情况,对我市的超采区进行治理。德州市全市属于深层承压水禁采区,武城县、夏津县、乐陵市、宁津县部分地区同时属于浅层地下水限采区。管控要求:德州全市属于地下
20、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取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实行地下水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加强超采地区地下水监测和治理,推动实现地下水水位回升。浅层地下水限采区:按照省水利厅划定的浅层超采区范围,编制超采区治理方案,按照年度计划进行超采区治理,逐步实现限采区内地下水采补平衡。深层地下水禁采区: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要求,现状深层承压水开采井要结合替代水源建设逐步封停。
21、逐步关停非生活用水和部分有水源替代条件的深层承压水开采井,2025年前全部关停深层承压水开采井。试行“退地减水”措施,适当减少用水员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生态树种。工业生产、城市绿化、生态景观等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用地下水。结合上述要求,本项目所用资源为水、电,不使用产生废气的燃料,新鲜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电由市政电网供应。项目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及管控要求。6)综合管控单元划分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中禁止开发建设活动,不位于敏
22、感区,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的工业项目,满足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满足环境风险控制要求,满足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本工程涉及宁津县城及柴胡店镇、张大庄镇、大柳镇、保店镇、大曹镇、刘营伍乡、长官镇等乡镇的部分土地及地上物。项目的实施满足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要求。3、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版)符合性分析表L2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版)符合性分析条例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三十
23、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财政补贴、奖励扶持等措施,鼓励、支持退耕还林、河湖与湿地保护修复,积极开展国土绿化和水土保持,提高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本项目为宁津县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有利于提高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符合由分析可知,本项目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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