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万套健身器材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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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万套健身器材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宁津县亚通机械塑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四年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6六、结论82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83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宁津东部产业区规划图附图3、德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附图4、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5、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6、项目车间现状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立项备案证明附件3、土地文件附件4、营业
2、执照附件5、现有工程环保手续附件6、宁津东部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附件7、总量确认书附件8、承诺书(建设单位承诺书、环评编制单位承诺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宁津县亚通机械塑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健身器材项目项目代码2312-371422-89-01-90622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香江大街与新乐路交叉口东115米路南地理坐标116度50分41.999秒,37度37分26.40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443健身器材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40、体育用品制造244-有橡胶硫化工艺、塑料注塑工艺的;年用非溶剂型
3、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因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回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宁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312-371422-89-01-906222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悬OO用地(用海)面积(H?17400(占地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宁津东部产业区规划设计(2018-2030)审批机关:宁津县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宁津东部产业区规划环境
4、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审查意见名称及文号:宁津东部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宁环函2020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1、与规划相符性分析2018年1月,宁津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宁津东部产业区。宁津东部产业区位于宁津县城东部,东至工业四路,南至陵城区边界,西至省道249线,北至宁津新河,规划用地面积约14.20平方公里,规划主导产业包括电梯制造、健身器材、家具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物流仓储等。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香江大街与新乐路交叉口东115米路南,位于宁津东部产业区内,所处地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属于健身器材制造行业,属于宁
5、津东部产业区的主导产业,符合宁津东部产业区的规划要求。2、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宁津东部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宁津东部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宁环函20203号),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项目与宁津东部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序号区域环评批复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给水规划:规划用水由宁津水厂和大柳水厂联合供给;排水规划;而划近期在宁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前,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H31962-2015)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宁津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经宁津
6、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后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达标排放;规划新建宁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预计2025年前建成并运营),宁津东部产业区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新建宁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宁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宁南河。本项目用水由供水管网提供,不开采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混合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
7、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宁津县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宁津县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宁津县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符合2宁津东部产业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运送至宁津县洁宁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统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回收利用或进行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或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废物的资符合无害化处理,实现废物的资源化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源化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
8、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3各企业装置产生废气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热电厂锅炉烟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4-2019);工业炉窑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生产工艺废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挥发性有机
9、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等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7曲函(DB372376-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DB37/2801.6-2018)表1“橡胶制品制造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其他行业”11时段排放限值要求。符合4根据园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园区实施规划后,区内村庄全部搬迁,结合声
10、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将园区分成3个声功能类别,商业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工业用地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2019年8月27日第29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在鼓励、限制、淘汰类之内,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
11、产业政策。项目已经取得了宁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备案证明,备案文号2312-371422-89-01-906222。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及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文)中的有关内容,分析本项目“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区域生态红线保护区分布情况如下:表2宁津县生态保护红线信息表序号编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km2)1YS3714221I10007大柳
12、水库1.192YS3714221110008宁津水库0.86本项目位于宁津东部产业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宁津水库(YS3714221110008),本项目位于该红线区东北侧7.0km,本项目不在红线范围内。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位于宁津津城街道东部产业区,未在上述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选址属于宁城街道范畴,与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3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表类别管控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高
13、排放区: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该区域为大气环境存量污染源重点治理和新增污染源严格管控区域,根据区域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控制工业园及产业聚集区发展规模,严格控制火电、石化、化工、冶金、钢铁和建材等“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具体按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持续降低园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天然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设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和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本项目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
14、标准本项目排放污染物实施倍量替代,并按双倍替代取得环保局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本项目不属于上述“两高一资”项目,符合。本项目新上天然气燃烧机和天然气锅炉,并配套低氮燃烧设施,符合。本项目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和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根据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本项目无需在线监测,符合。水环境质水环境管控要求:涉及高耗水、高污染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量底线工业污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染重点建设项目从严审批,禁止新建、管控区改扩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禁止建设加剧环境质量超标的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
15、、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不属于加剧环境质量超标的建设项目,符合。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重点行业,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一般管控单元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本项目用地属于一般管控单元,项目拟建立企业档案,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符合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与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4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管控要
16、求的符合性分析表类别项目符合性分析能源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电由宁津县市政供电系统提供,项目无高耗能设施,用电量较小;燃料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用量较小,不使用煤炭等燃料。本项目能源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触及区域能源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生活用水,由宁津县市政供水管网提供,不开采地下水,水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触及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及产出率,符合。(4)综合管控单元划分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表4.2-1,本项
17、目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5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符合性分析表管控维度管控要求项目情况间局束空布约止发设动要禁开建活的求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扩建)等行业新增产
18、能项目。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本项目取得了宁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备案证明,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Ik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允许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2-11条涉办的项目,符合。制发设动要限开建活的求敏感区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19、略)不在左侧所列敏感区域,符合。制发设动要限开建活的求工业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要求:1、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辆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确保增产减污。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20%以下的区域(按上一年度年均值,下同),对应的超标因子实行1倍替代;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20%50%以内的区域,对应的超标因子实行:倍替代: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50%以上的区域,对应的超标因子实行3任替代。2、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审批时,应当征求相应主管部门的意见;限制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对制浆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
20、、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3、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许可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建项目律不予批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危险品生产项目,不得新建、改建、扩建。4、控制化工项目建设,新建化工项目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及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德州市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
21、点监控点等实施的化工项目须满足园区审查的规划环评要求。禁止新建固定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搬迁入园项目除外。5、碳素、印染、铅蓄电池、皮革糅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的新上项目原则上应进入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其他新建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只能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包括其相邻管理区域)建设,一般不得在乡镇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建设,具体包括:制浆纸浆、溶解浆
22、、纤维浆等制造;化纤(除单纯纺丝外);人造革、发泡胶等塑料制品制造;羊绒及羊毛清洗;大豆蛋白;玉米淀粉、味精、柠檬酸、赖氨酸制造;有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太阳能电池片;含钝化工艺的米镀锌;专业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研发基地;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等。6、新(改、扩)建耗煤项目执行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宽减量替代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须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其中,新上燃煤发电项目须取得市级及以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全市区域内禁止燃烧煤肝石等高硫燃料: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建设燃烧高污染燃料的工
23、业锅炉(集中供热除外):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集中供热、供汽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全市禁止新上35th以下燃煤锅炉。7、新建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即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及其他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的新建项不属于左侧所列项目,符合。目应进入园区。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8、新、改、扩建有色金属冶炼(铜冶炼、金冶炼、铅锌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皮革糅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电镀)、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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