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台电动三轮车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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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0万台电动三轮车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德州大隆九玺车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三年八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7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9六、结论75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76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德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附图3、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车间现状图附图5、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6、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范围示意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备案证明附件3、营业执
2、照附件4、土地文件附件5、油漆成分报告附件6、承诺书(环评编制单位承诺函和建设单位承诺函)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万台电动三轮车项目项目代码2210-371428-89-01-75917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甲马营镇九玺环境科技公司院内地理坐标东经JJ叵度处分16.800秒,北纬3Z度分3.59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770助动车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四、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7助动车制造377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El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
3、形回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武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210-371428-89-01-759176总投资(万元)15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0.3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13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2000(占地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根据关于德州大隆九玺车辆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电动三轮车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项目所在地已准备开展规划环评工作,项目承诺在符合该园区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后再行开工建设。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
4、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2019年8月27日第29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本项目不在鼓励、限制、淘汰类之内,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经取得了武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备案证明,备案文号2210-371428-89-01-759176。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28日印发的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及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文中的有关内容,分析本项目“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
5、,具体分析如下: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a.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武城县甲马营镇,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区有2处。表1武城县生态保护红线信息表序号编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km2)1YS3714281110030德州四女寺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10.252YS3714281110031山东减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试点)0.65本项目位于武城县甲马营镇340国道南九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院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德州四女寺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YS3714281110030),本项目位于该红线区西南侧26.6km,本项目不在红线范围内。b.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位于武城县甲马营镇340国道南
6、,未包含在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a.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位于武城县甲马营镇340国道南,为助动车制造业,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VOCs二甲苯、苯乙烯、SO2、NOxo其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一般控制区”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二甲苯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
7、B3728(H.52018)表2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7)”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VoCS废气车间外Im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标准。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一般控制区”标准。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常规污染物PMlO.PM2.5年评价指标出现超标现象。故
8、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本项目生产中排放的大气污染因子包括颗粒物、VOCs二甲苯,项目设置封闭式的生产车间,生产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颗粒物、So2、N0VoCS已按双倍替代的原则,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当地大气环境功能影响相对较小。b.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位于武城县甲马营镇,属于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C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属于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占地为工业用地,对土
9、壤影响轻微。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位于武城甲马营镇,资源消耗主要为水、电和天然气。本项目生产及生活上用水量不大,采用市政自来水,不开采地下水;本项目无大功率设备,耗电量较小。因此,本项目资源消耗较少,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生产上热源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所用原辅料中不涉及原煤等能源消耗,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生态环境准入要求A、总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助力车制造项目,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中禁止开发建设活动,不位于敏感区,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的工业项目,满足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满足环境风险控制要求,满足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0、B、单元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2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142830004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甲马营镇管控单元分类一般管控单元内容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L执行全市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2.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导则(试行)要求。大运河(卫运河)禁止新设排污口3.限制报告书级别工业项R建设(农副产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机械加工及设备制造业等除外)。符合。1 .本项目满足全市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2 .本项目未位于大运河核心监控区,无废
11、水排放,不新设入河排污口。3 .本项目不属于报告书级别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I.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一般控制区排放标准。大气环境重符合。1、本项目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颗粒物废气有组织排放浓点排污单位执行重点管控区排放标准。2捻格控制VoCS排放重点行业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单元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应严格遵守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械粉(DB37/2801)。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3 .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标准。4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
12、设施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执行化肥质量标准,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工作。5 .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加强属地网格化监管,严格依法落实秸秆禁烧制度。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I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2、本项目VOCs废气有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7)”排放限值;VOCS废气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13、VOCs废气车间外Im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标准。本项目产生的VoCS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水帘+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效率大于80%o3.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本项目无废水外排。4、本项目不涉及左侧第4/5条。环境风险防控1 .执行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导则(试行)大运河山东省德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河(德州段)遗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通知德州湿地保护条例具体要求。2 .防范农村化肥、农药、农膜等过度使用使得土壤和水体的重金属和
14、有机污染物长期累积,造成累积性长期性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3 .生产、使用、存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4 .建立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和处置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危废相应活动的全程监管和环境安全保障。符合。1.本项目不位于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理范围内。2 .本项目不涉及化肥、农药、农膜等材料的使用。3 .本项目承诺在建设运行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完成后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4 .本项目承诺建立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转移和处置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危废相应活动
15、的全程监管和环境安全保障。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2 .改进高耗水行业的生产工艺,推行少水、无水新工艺,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3 .倡导生活节约用水。推广节水型器具。符合。1、本项目不涉及农业用水。2、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3、本项目承诺生活上节约用水。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及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文相关要求,可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3、环保政策的符合性(D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
16、方案符合性分析表3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符合性一览表分类相关规定项目情况符合情况面装业表涂行加强工艺废气的集中收集和治理。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含VOCs的原辅材料应储存或设置于密封容器或密闭工作间内以减少VOCS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使用的漆料储存于密闭容器中,且存放于封闭式漆料库内,不使用时为封闭状态。符合喷漆、流平和烘干等产生VOCs废气的生产工艺应设置于密闭工作间内,配备有机废气收集系统。本项目喷漆、烘干、电泳及固化工序均在密闭的工作室内,并配有废气收集系统。符合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因工艺要求无法设置密闭工作间的,VoCS排放工段应设置集气罩、排
17、风管道组成的排气收集系统。喷漆、烘干、电泳固化工序在密闭的工作室内,并配有废气收集系统。符合经收集的有机废气应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以及其它适用的新技术净化处理达标排放。有机废气采用“水帘+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能够符合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相关要求。(2)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符合性分析表4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H9)符合性一1-5-1I文件-2符合件分析VOCsJ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C)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
18、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VOCS物料储罐应密封良好。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对密闭空间的要求。本项目涉VoCS物料为水性漆、油性漆、稀释齐J,所用物料性质稳定,在非取用状态时均为加盖密封状态,物料存放于封闭式的油漆库内符合。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本项目油性漆及稀释剂均通过桶装储存,转移时保持桶盖盖严状态,随取随用,符合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
19、控制要求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涉VoCS产品VOCs质量占比大于10%,涉VoCS物料均位于封闭车间和密闭设备内进行。产生的VOCS废气经1套“水帘+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符合。其他相关要求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20、,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应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工艺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料应要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输送。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加盖密闭。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手续,企业承诺严格按照此要求进行操作。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
21、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项目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遇到故隙,项目产VoCS工序要能够做到随停。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GB/T16758、AQ/T4274-2016项目喷漆房在封闭空间内,废气密闭收集系统的设置符合GBm6758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离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
22、风速不应低于03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的规定,离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测量点风速不低于0.3mso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500molmol,亦不应有感官可察觉泄漏。泄漏检测频次、修复与记录的要求按照第8章规定执行本项目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在负压状态下运行,无需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项目VOCs废气收袋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机准第5部分
23、:表面涂装行(DB37/2801.5-2018)相关标准要求的规定。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工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项目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不足2kgh,但企业配套设置了VOCs收集处理设施。(3)涂装行业t5与L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表面)符合性分析U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符合性一览表分类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一)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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