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2024修订草案)起草说明.docx
《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2024修订草案)起草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2024修订草案)起草说明.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现就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一、修订的必要性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于2010年10月1日颁布实施,2018年4月18日修改,2018年6月1日修正。原条例对加强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人居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职能重叠、职责不清、多头执法等问题。2017年我市建管体制改革,原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职责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
2、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上位法发生变化。为更好地对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上位法的有关规定,有必要对原条例进行修订。二、修订过程依据中共淮南市委关于转发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淮发2023)7号)及关于印发淮南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淮人常办(2024)2号),修改条例列入淮南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调研类项目。在市人大法工委和城
3、建环资工委指导下,我局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编制并向市人大报送修改条例的报告及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起草修改条例对照表等材料。为全力推动修改条例立法工作,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与市城管局及市政园林管理处共同成立了修改条例起草小组,研究制定修改条例起草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2023年7月14日,市人大城建环资委组织召开了修改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座谈会,讨论了条例修订的必要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开展调研工作的意义以及调研提纲主要内容等,为下一步的立法工作打好基础。修改条例起草小组于2023年8月开展了立法调研工作,学习借鉴外地市城市绿化立法主要做法及经验。2023年11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
4、副秘书长焦伯良主持召开了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会议暨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项目论证会,分项论证立法建议项目,我局汇报了修改条例修订的必要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编制起草情况等,市人大参会部门及立法专家进行了充分论证。依据关于印发淮南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淮人常办(2024)2号),修改条例列入淮南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审议类项目。2023年12月完成条例(修订草案)初稿。经市政园林管理处、市城管局多次组织座谈讨论,并经局法规科及处、局法律顾问审查后,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三、修订的主要内容条例(修订草案)共三十条,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明确城
5、市绿化应遵循的原则理念。为认真贯彻落实落实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文件精神,参照相关地市条例,新增条例第三条明确了城市绿化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适地适绿,节约资源,建管并重、全民参与的原则。注重生态保护、休闲游憩、文化传承、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功能的协调,构建景观、生态良好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二)厘清行政部门管理职责。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各级绿化管理体制。条例第五条中明确,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区城市绿化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县区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淮南市 城市绿化 条例 2024 修订 草案 起草 说明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166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