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2011]10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docx
《皖政[2011]10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皖政[2011]10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docx(1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寸政策的通知皖政2011109号2011.11.22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加快服务业发展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展服务业,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皖政(2007)70号)、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皖政(2009)118号)。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服务业大发展,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1 .现代物流业。对通过国家认定的A级以上物流企业,可参照国家试点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执行。经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在建物流园区、道路运输站场和物流配
2、送中心等现代物流项目,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规费。从事物流服务的港口码头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 .科技服务业。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一个纳税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 .信息服务业。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前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软件生产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集成
3、电路设计企业可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4 .金融服务业。对新引进的银行、保险等金融企业,自开业年度起,前2年缴纳的营业税,由所在地财政给予50%奖励。对在我省设立总部性或者区域总部性金融机构的,省财政依据其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的,补助500万元;注册资本510亿元的(不含5亿元),补助300万元;注册资本1-5亿元的,补助200万元。对新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省和同级财政共给予其实收货币资本的1%、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省政府金融办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收入,经地税部门
4、批准,3年内免征营业税。二、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业5 .文化服务业。对从事数字广播影视、网络传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文化创意等文化创新型企业、文化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项目,各项行政性收费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免征;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全额奖励企业。对经国家认定的动漫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合理利用项目,可视项目情况,从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省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和省旅游发展资金中给予一定支持。对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各市县政府要给予资金支持。加大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支持力度。6 .旅游业。对新增规模以上旅游企业
5、,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亏损旅游企业,可按税收管理权限办理减免房产税。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旅游服务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组织旅游包机、旅游专列和一次性组织游客超500人来我省的旅游企业,给予奖励。对评上全国5A级旅游景区、荣获国家金星奖旅游饭店、进入全国“百强”旅行社、荣获全国旅游商品大赛奖项企业等荣誉称号的,给予奖励。对从事旅游业务的服务业企业,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款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及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鼓励发展健康、休闲、体育等产业。7 .商贸服务业。流通
6、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符合相关规定的专用设备投资额,可以按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支持流通企业推行刷卡消费,省内零售企业刷卡手续费按同行业最低收费标准收取。积极支持创办中小流通企业,扶持中小流通企业加快发展,在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资金项目时,将流通企业与其他企业同等对待。鼓励有条件的流通企业到境外开展流通业务。8 .家庭服务业。鼓励全民创业,引导有创业意愿、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人员进入创业园(街、区)兴业、置业和创办非正规就业组织,享受就业相关优惠政策。个人兴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敬老院、养老院等老年服务机构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用的房产、土地,
7、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兴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其自用的房产、土地3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和个人兴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规定的期限内免征营业税。三、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9 .会展经济。新建符合规划的会展中心、展览馆,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规费。新办经营会展场馆的会展企业,从开馆及开业年度起,前3年缴纳的营业税由所在地财政给予50%奖励;从获利年度起,前3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县留存部分,由所在地财政给予全额奖励。对企业专门用于会展的
8、房产,缴纳房产税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批准可以减免。对经主管部门批准民间投资兴办的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10 .总部经济。新引进的国内外著名服务业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等,经认定后,对其自建自用办公用房,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规费;租赁自用办公用房,3年内由企业所在地财政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助;3年内所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县留存部分,由所在地财政给予50%奖励。对总部企业新引进的高层管理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市县留存部分,3年内由所在地财政给予其奖励。11 .高端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云计
9、算、物联网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工业设计和研发设计、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等高端服务业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对新设立的上述服务业企业,自开业年度起缴纳的营业税,前2年由所在地财政给予全额奖励,后3年给予50%奖励;自获利年度起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县留存部分,前2年由所在地财政给予全额奖励,后3年给予50%奖励。四、支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12 .积极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全力推进黄山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黄山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政策意见(皖政办秘(2011)120号)。积极促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选择若干经济基础好、总
10、量规模大、服务业优势明显、发展特色鲜明的县(市、区)抓紧推进,并在项目、资金、土地等安排上向试点区域重点倾斜。五、支持服务业集聚发展13 .对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享受开发区工业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对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内鼓励发展的服务业企业,其新建或购入的土地和房产,经地税部门批准,3年内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省级服务业集聚区以外的开发园区可比照办理。对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内建设工业设计和研发设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展示交易、中介服务、人才培育等公共服务平台,经认定后,从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不低于100万元补助。省发展改革委对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实行年度目标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11 皖政 109 安徽省 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进一步 支持 服务业 加快 发展 若干政策 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166890.html